新生儿被死亡,护士将孩子放入塑料袋内扔在厕所角落,姑姑想看侄儿最后一眼,结果发现玄机!

莎莎物语说 2024-10-19 16:45:44

广东佛山,一孕妇腹痛,死活找不到主治医生,值班医生过来只看了一眼,说“保不住了!”便匆匆离去。产房里只有两个护士,十几分钟后,护士出来说孕妇生完了,孩子夭折、是个女孩,随后,把孩子放在塑料袋里,扎紧袋口,扔到厕所角落。谁知姑姑坚持非要看孩子一眼,打开袋子一看,孩子手脚在动,竟然还活着,还是个男婴!姑姑大呼:“救命……”

一.【案情回顾】

“怎么样?我老婆和孩子都还好吧?”,丈夫王海章见护士出来,急切地上前问。

“孩子已经夭折,是个女孩”,护士干脆地说。

只见护士手里拎着一个大塑料袋子,袋子里装着孩子,连给大人看都没看一眼,直接拎到处置室厕所,把袋子放在地上就走了。

王海章顿感他的天塌了!

王海章和他的妻子刘冬梅,是从江西远道而来,到广州佛山打工,就是为了能多赚点钱。

他们希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也能够靠自己的努力,挣得一个栖身之地,给孩子一个家。

然而,命运却给他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刘冬梅的预产期还有两个月,但10月23日,她突然感到腹部疼痛并伴有少量出血,夫妻俩急忙赶到医院。

医生检查后,说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于是给刘冬梅打了保胎针。

为了安全起见,王海章决定让妻子提前住院。

10月26日凌晨3点,刘冬梅的腹痛达到了极限,王海章急忙四处寻找医生,但不幸的是,主治医生不在,只有值班的曹医生在做手术。

3点30分,曹医生过来看了一眼,让刘冬梅去做检查。4:50分有人过来给刘冬梅打药,然后告诉他们继续休息。

然而又过了10分钟,刘冬梅的肚子痛得更加厉害,丈夫王海章再次去找了两次曹医生,他才过来查看。

只看了一眼,曹医生就说:“已经来不及了!”,然后就走了,再也没进来过。

他把王海章赶出产房,只剩两个护士对着刘冬梅,一顿操作猛如虎。

十几分钟后,两个护士出来,告诉王海章,孩子已经生出来了,但已经死亡。

听到这个消息,王海章震惊到不能相信自己。

“难怪没听到孩子呱呱坠地的哭声,我的孩子怎么这么命苦?为什么一生下来就夭折了!”王海章不由得痛苦地想。

护士拿着一个装有孩子的大塑料袋子,匆匆走出产房。

王海章悲痛欲绝,又追问了一下“是男孩女孩?”,护士回答是女孩。

王海章绝望之际,给他的姐姐打电话,说明了情况,没想到,他的姐姐来到后,坚持要看侄子最后一眼。

在护士的带领下,孩子姑姑来到了处置室厕所,看到墙角的大塑料袋子。

袋子口被打成死结,姑姑赶紧打开麻筋袋,震惊地发现,孩子手脚居然还在动,嘴里、鼻腔里充满了羊水膜。

“孩子还活着!赶紧来人啊救命啊!”,她大声呼救,医护人员赶到后,将孩子救起,放进了保温箱。

“为什么关键时刻找不到医生?为什么明明是男孩,却被说成是女孩?为什么明明孩子还活着,却被说已经夭折?你们这么做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

此时的王海章愤怒至极,他将这一幕拍下,发到网上,想要给孩子讨回个公道。

此事也瞬间引起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婴儿被裹在塑料袋里丢在厕所半

个多小时,赤身裸体,多冷啊,蜷缩着,真是受罪。感谢亲姑姑,让他复活。真是福大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必须追究医护人员的责任,草菅人命!”

还有网友说:“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们是故意的,其实她们知道婴儿没有死,是想干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把婴儿卖给别人,跟家属就说是死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儿呢?

二.【案情分析】

1. 如果孩子是因为医生的拖延不作为,而导致死亡,那么医生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医院存在非法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机构需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本案中,当王海章对医院的处理方式提出质疑时,而医院的主任则回应称,“要看孩子是否有抢救价值。”

这一言论瞬间引发了公众的愤怒!

医院的处理方式也的确令人匪夷所思,就算孩子已经夭折,怎么处理孩子也是他家里人的事吧?应该把孩子交给孩子父母,而不是随便放入塑料袋内,然后扔在厕所地上!

而孩子的母亲刘冬梅,居然连孩子看都没能看上一眼,连孩子长啥样都不知道!

医院最终表示,会负责孩子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就是,妇产科主任被免职,涉事的曹医生和两名护士被停职调查。

最后,王海章一家对这家医院,已经彻底失去了信任,很快转院。

之后,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得到了精心治疗,最终健康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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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物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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