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做!男子扶跌倒老人并送医院,其儿子感谢完竟嫌男子多管闲事,让男子付1600急救费,结局亮了!

莎莎物语说 2024-10-12 16:46:36

河南,一男子下班回家,突遇一位大爷摔倒,面朝下趴在地上,大爷额头不停往外渗血,却没人敢上去搀扶,男子没有多想,拿出兜里的纸巾,简单给老人包扎,他又拨打了120急救。

老人被送往医院,家属赶到千恩万谢,男子摇摇手准备离开,谁知家属话锋一转,拉住他不放,非要他支付1600元急救费!家属认为,大爷就是轻微中暑,休息休息就能恢复,谁让你多管闲事,拨打120浪费钱,这钱你必须付!

一.【案情回顾】

河南,一个闷热的傍晚,谢劲松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他像往常一样,脚步轻快走在回家的路上。每天这个时刻,是他感觉最放松的时候。

他边走边心里想着晚上吃点什么,突然,他看到前面有一群人围在一起,好像出了什么事。

谢劲松不由得快步走上前去看,发现一位大爷脸朝下趴在地上,额头上流着血,而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但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

谢劲松平时是个热心肠,此刻他没有犹豫,立刻挤进人群准备帮助大爷。

“小伙子,别管!别把你给讹上了!”这时有人善意劝阻他,但谢劲松不听。

他犹豫了一下,拿出手机,让旁边的人帮他录像,以防万一,给他做个证,路人愉快的答应了。

他试了下大爷的呼吸,发现大爷只是昏迷,呼吸正常。

谢劲松先把大爷的身体翻转过来,接着用纸巾按住大爷的伤口,然后拨打了120。

救护车很快到了,医护人员把大爷抬上车,谢劲松也跟着去了医院。

在医院,医生紧急处理完大爷,给他包扎了伤口,开了点药,然后告诉谢劲松,大爷只是中暑了,回家休息一下就好了。

谢劲松松了一口气,正准备离开,这时,大爷的家属赶到了医院。

“太谢谢您了!现在社会像您这样热心的不多了,真的万分感谢!”

大爷的儿子双手合十,向谢劲松边鞠躬边说,还把谢劲松整得不好意思了。

谁知,这时,大爷的另外一个家属刚结算完账单

,拿过来给大爷儿子一看,大爷儿子的脸立刻掉下来了。

“你先别走,先把这个账结一下吧,一共1600!”

大爷儿子冷着脸对谢劲松说,然后拿出一张1600元的急救费单据,要求他支付。

他们说大爷只是简单的中暑,不需要急救,是谢劲松多管闲事,白花了这么多钱。

谢劲松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好心居然会遇到这样的事!

他生气地说:“当时大爷昏过去了,谁知道到底啥情况?如果不是我拨打120,大爷可能还在马路上躺着呢!”

但大爷儿子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坚持要他付钱,嫌他多管闲事。

两人在医院门口争吵起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觉得家属不讲道理,指责他们。这时,警察过来了,了解了情况。

谢劲松拿出手机拍的视频,还有人证,为自己辩解。

警察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家属同意自己支付急救费。

这件事引发了人们的热议,有人说:“以前是不敢扶,现在是连120都不敢打了!”

还有人说:“说了多少次了,别管闲事,不管啥事没有,这下舒服了!”

那么,这件事儿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认定呢?

二【案情分析】

1. 李建军拨打120是否合适?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法律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即使在紧急救助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救助人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谢劲松在发现老人摔倒受伤的情况下,主动提供帮助并拨打急救电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紧急救助行为。

2. 大爷儿子要求谢劲松承担费用是否合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救助人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如果造成了受助人的损害,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在本案例中,谢劲松的救助行为是出于善意,且没有证据表明他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他不应该为急救费用承担责任。

因此,大爷儿子的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谢劲松的行为是合法且值得鼓励的,而大爷家属的要求则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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