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体制内正式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龄。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有条件的,其条件为:
一、首要条件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参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工龄再长,也只是企业工龄,不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要清楚,企业最早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时间为1992年10月,最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时间为1995年10月。事业单位参保时间是2014年10月。
二、必须要提供档案,档案中必须有劳动局的《招工审批表》,二者缺一不可;
三、还须有参加社保缴费前的工龄;
四、档案中没有被企业开除或除名、自动离职的记载;
五、档案中工作调动有正规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前后工龄衔接,中间不能有断档。
六、原企业临时工转正后参保前的工龄。临时工经劳动局正式招工(有招工审批表),并在原工作单位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后,其在原单位参保前干临时工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并认同为视同缴费年限)。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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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冰冰
拜托,不要不懂装懂,第一条和第二条都是错的,第一条我是1985年参加工作的,单位就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因为当时整个国家都没有开始养老保险工作。 第二条也是错的,我参加工作也是没有劳动局的招工指标的,因为当时我中专毕业后,校党委一个电话就推荐到一个国有企业工作连介绍信都没有开,。最后都算了视同缴费年限的。 你没有经过那个年代,那是计划经济。所以你不要乱说不懂装懂
厚德载物 回复 02-13 00:11
要弄清楚,工人与干部的身份是有区别的
用户10xxx31
95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可视同缴费,最早交职工社保的是92年4月,我正好办完退休不久。
摘下满天星1990
就是,抄的答案也是不完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