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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调味品、罐头、饼干、糕点等20大类食品共计425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418批次、不合格7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江畔人家农贸市场林发菊蔬菜店经营销售的芹菜,毒死蜱(实测值:1.0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广谱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芹菜检测出毒死蜱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容易引发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对人体健康可能有影响。
2.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潭园西路199号龙湖龙湾天街韩右左火锅店(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实测值:0.07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3.南京市鼓楼区和会街康莲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实测值:0.3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嗪、噻虫胺,均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胺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香蕉、生姜中检测出噻虫嗪、噻虫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嗪、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麟珑汇商业广场农吾家餐饮店经营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实测值:0.09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联苯菊酯,是一种杀虫谱广、作用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联苯菊酯在柑橘桔橙等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橙子中检测出联苯菊酯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或接触联苯菊酯超标的果蔬类食品,可能引发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乏力等,可能会对人体神经、生殖及免疫系统等产生危害。
5.南京市建邺区月安街月安生活广场薛凤英初级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3.6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咪鲜胺,又叫咪鲜胺锰络合物,由咪鲜胺与氯化锰复合而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本次抽检的山药中检测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有关专家表示,咪鲜胺为低毒级农药,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6.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紫东国际创意园G3商业中心仙紫酒店经营销售的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715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g/kg。本次抽检的酸菜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7.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街道秦虹路正义宗牛肉汤馆经营销售的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34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在使用后所产生铝残留数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制品中的铝的最大残留量为200mg/kg(以Al计)。本次抽检的红薯粉丝中检测出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或个人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有关专家表示,铝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各县(区)监管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销毁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核查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