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某法院办理了一个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该案件中,卖家与买家已经签了合同,并交了定金。但是,第二天,买家从邻居口中得知,该房屋的原房主也就是卖家的父亲,曾通过楼道窗户跳楼坠亡。这一点,卖家没有主动告知买家,并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内,卖家承诺房屋内没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那么,该房屋到底算不算是凶宅呢?买家能够因此退房吗?
首先,凶宅并不是一个法律名词,一般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案件(例如:凶杀、自杀等异常死亡事件等),则可以称之为凶宅。通常情况下,仅指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这一间房,不包括邻居及楼上、楼下的其他房屋。那么,买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退房吗?
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由于双方合同中有明确的承诺,该“房屋内”没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并没有对“房屋外”进行明确约定。同时,结合相关证据,无法证实卖家的父亲是从屋内的窗户坠亡的。其次,买家在签订合同后并未告知“房屋外”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为影响其是否购房的重要事实。第三,卖家的父亲系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而跳楼坠亡,与传统意义上的凶宅存在差异。综上所述,卖家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但是,结合买卖双方交易的过程来看,买家签合同时,由于合同中有相关承诺,导致买家想当然地认为该房屋并未发生过此类案件。而这种错误认知和真实的情况存在差异。结合该案件中,买家作为老年人,在获知该事件后第一时间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反应来看,买家签订买卖合同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悖。最终,法院以重大误解撤销了合同,并判决卖家返还相关的定金。
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凶宅退房的难度是比较大的,很多法院并不支持以“凶宅”为由退房,认为属于封建迷信,因此不能解除或撤销合同。因此,如果我们对凶宅比较避讳,可以在买房前提前做好相关功课,到现场看房。向周边的邻居、小区的物业等进行询问。在买房时,将相关承诺、约定等落实到合同内。通过上述方式,如果自己买到凶宅可以顺利退房。如果您已经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可以向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积极地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