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27号提案答复的函

聊聊新条 2024-09-23 00:10:10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27号(文化宣传类第213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物保函〔2016〕1401号 詹祥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日常维护及管理的提案》(第372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国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6处。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陆续实施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抗战文物、传统村落、赣南中央苏区革命文物等一系列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有效保护,发挥了社会效益。绝大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已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安排专人对文物进行日常维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建筑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2015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古建筑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古建筑保养维护工程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了保养维护工作制度,明确了保养维护工作责任,对于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确保文物安全和合理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并要求各地要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保护,注重岁修,减少大修,防止因维修不当造成破坏。 您在提案中所提建议,我局完全赞同。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及管理,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建立文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文物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单位文物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火灾等文物安全隐患排查,重视文物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对存在安全隐患场所、部位及时采取险情排除措施。我局还将与公安、建设、国土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的行为,确保文物安全。 三、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工作。指导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工作,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对保存状况较差、险情严重的文物,将督促地方政府抓紧组织编制抢险性保护方案并尽快予以实施,切实改善文物保护状况和保存环境。我局将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 感谢您对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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