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万余元,但长沙一律师仅收5000元。近日长沙市律师协会官网通报了该起案例,认定该律师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涉事律所和律师严某某给予警告的行业处分。
搜图
编辑
长沙律协官网5月26日公布的《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不正当竞争一案》披露,2017年5月9日,委托人刘某某经朋友介绍请求严某某律师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碍于朋友情面,严某某律师决定接受委托,并指派肖某律师担任该案刘某某一审程序的诉讼代理人。当日,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为5000元,至今未收到刘某某该笔律师费。
调查组查证发现,肖某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正常履职,没有证据证明有违《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该案诉讼标的为15212400元,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依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本案依照诉讼标的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属于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
最终律协认定被处分人构成“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长沙律协的处理结果: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业处分;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警告的行业处分。
打官司难,打官司贵,早已饱受老百姓诟病。特别是当事人在聘请律师的花费上常常踌躇,低收入人群常有打不起官司的感叹。社会各界对于治理律师收费不透明、收费偏高等行业不正之风的现象一直都有呼吁。
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考虑到朋友介绍的情面,合同约定只收取5000元的律师费,这是律师的收费自由。很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是合伙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律师作为相对独立自主的经营个体,有自行定价的权利,只要这个定价没有超过《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的上限皆为合理合法。
但是,长沙律协的通报称“该案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属于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这样的指责毫无道理可言,因为湖南省律协制定的《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是行业指导性文件,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定效力,长沙律协依据这个指导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处罚系违法处罚。
搜图
编辑
在长沙律协的处分通报后面还附有《案件评析》,评析称:“律所及律师无正当理由在收费标准以下收费吸引客户的行为严重背离市场价值规律,其结果将造成法律市场的混乱,使委托人无法正确的选择法律服务,其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及时和合法的维护,另一方面其他律师由于受到低价收费的排挤无法获得案源,或将采取同种方式,其结果将导致律师业务素质的下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受损。”
长沙律协这个评析更是没有道理。什么是市场价值规律?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成本的基础上,是可以计算出来该商品的市场价值的。但是,作为智力付出的律师服务,没有具体的成本核算方式,无法精确地计算出来该服务的市场价值。没有强迫交易,没有交易欺诈,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交易行为就是合法行为,就不属于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
就像一块玉石,在这个人的眼中可能价值连城,在另外一个人的眼中也可能不值钱。值钱不值钱纯属买卖双方的价值判断。长沙律协这个管律师的机构怎么就搞不明白这么浅显的法律问题呢?该律所和律师以1元收费甚至是0元收费皆是他们的自主经营权,该律所和律师出于公益或者情谊动机的收费行为怎么就被认定为违规呢?长沙律协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实在是个笑话。
长沙律协还认为,这种低价收费行为导致了法律市场的混乱,“使委托人无法正确的选择法律服务,其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及时和合法的维护,另一方面其他律师由于受到低价收费的排挤无法获得案源,或将采取同种方式,其结果将导致律师业务素质的下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受损。”
正确的选择法律服务,其中就包括选择合理的律师收费。该案当事人并不是前往多家律所询价,最后才选择了被处罚的这家律所和律师,而是经朋友推荐的选择,长沙律协的评析称“其他律师由于受到低价收费的排挤无法获得案源”的结论又是从何而来呢?
律师协会,作为指导和管理律师的行业组织,实际上履行了行业行政管理的职权,更应该做依法履职的标杆,为推动律师行业合理收费,打击不合理高收费、推动司法公平公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更不要为不合理高收费摇旗呐喊,背后站台。任何一个处罚决定的作出,都要经得起情与理、法与理的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