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协长沙市天心区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原文源街道政协联络处主任黄智君、长沙爱尔眼科医院CEO吴娜联名向天心区政协并长沙市政协提交了一份社情民意建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社会闲散人员以抓拍临时停靠机动车为业、获取奖励的行为提出相关建议。建议完善相关奖励机制,取消有偿举报。经作者授权,《陈勇评论》公开发表这份建议。
关于完善“星城园丁”平台有偿违章举报的建议
随着2019年3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与长沙市群防群治联合会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一款“互联网+群防群治”平台暨“星城园丁”APP正式上线运行。
“星城园丁”APP是一款以群众为主体,依靠群众智慧,政府提供平台,企业全面参与的全新应用,通过这款APP,每一位市民都可以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如参与巡逻防控、交通违法举报等,并可获得奖励积分用于购买、兑换商品,单条奖励10-30元/条,现金奖励每人每月最高可达1500元。
自从“星城园丁”APP开通随手拍以来,不少长沙市民表现积极,据统计“星城园丁”APP自开通“随手拍”车辆交通违法举报以来,2019年3月28日至4月7日,仅十天平台共接到群众举报5588条,已初审3790条,审核通过598条,有效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的460条。累计奖励414笔,共计奖金12420元。
很明显,这一举措有效震慑了部分人违法违章的侥幸心理,全市违章违停等现象有明显改善,但近期笔者发现这款本意为了群防群治,提升市民素质的这款APP,居然成了有些职业偷拍手的“发财路”。
比如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雨花区的新丰路,两边有中江国际花城和第六都两个小区,配套有幼儿园、生活超市,还有很多商铺,周边居民众多。且因配套有学校,不少人需要接送小孩上幼儿园,买菜等,只能临时停车路边,一般时间都不长。
而这些偷拍团伙长期蹲守,对路边临时停车进行无差别拍照上传,以此为营生,据周边群众反映这些职业“偷拍手”每人手上甚至有多达6台手机轮番上阵,有时就短短2分钟,司机人还坐在车上,就被职业团伙偷拍上传,没有丝毫提醒和告知,即给予违停处罚。这种有偿举报,隐瞒执法现象,已引起周边居民强烈愤怒,多次引发矛盾和冲突升级。
“互联网+群防群治”出发点是好的,鼓励群众参与城市乱象治理也是好事,但如果是对举报人疏于监管的话,很容易造就一批以盈利为目的的职业化举报人队伍,他们没有执法权,出发点也不是提醒和告知,而是以盈利为目的,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和诸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打架斗殴事件激增。
“堵不如疏”政府设置处罚的目的本是为了积极引导群众遵规守纪,形成全社会的良好氛围。因此关于此款APP,笔者有以下相关建议:
1:尽快完善相关的奖励机制,建议取消有偿举报,可参照无偿献血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既鼓励热心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对群众举报要加强监管,慎重核实,重在批评教育,毕竟普通群众没有执法权。
2:在平台上设立快捷申诉窗口,如能上传车主车载视频、照片等,让群众及时、快速的反馈处罚现场的真实信息。
3:对长期频繁进行举报的举报人和举报号码进行监管和跟踪,防止职业化团伙。
4:在不影响交通和公共秩序的情况下,对背街小巷子和老旧小区设立临时停车位。
"星城园丁"APP举报平台界面
近段时间以来,《陈勇评论》也多次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员专门盯守在长沙市某一路段,待机动车车主短暂临时停靠期间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星城园丁”平台。
所举报问题一经交警核实,可在7个工作日后领取举报奖金,其中,举报违法停车奖励30元/次,举报占公交车道奖励30元/次,举报实线变道奖励30元/次,举报闯红灯奖励50元/次等等。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上限1500元。
但知情人士说,虽然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上限为1500元,但“职业”举报人可以通过注册多个账号的行为来获取更多的奖金。
目前已经形成了多个以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抓拍团伙以此为业。被抓拍受到处罚的机动车车主多数情况下属于非主观故意违法停靠,因此表达强烈不满并质疑此种抓拍并获取奖励的做法本身已经构成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对交通违法取证应“着装公开拍摄,杜绝隐蔽或跟踪拍摄”。上述规定意味着只有交警依法收集的证据,才能作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据。如果仅以市民拍摄的照片直接进行行政处罚,交警则涉嫌程序违法。
而本身并不具备执法权的普通市民,在未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包括车牌号码在内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拍摄,并对外发布,尽管其目的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涉嫌偷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需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市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实际是用一个违法行为,去举报另一个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将拍摄的照片、视频,不做面部遮挡即发布到网上,则涉嫌侵犯当事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侵权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侮辱罪、诽谤罪。
早在2003年,广州警方就曾经开展过相关的行动。2003年7月,广州警方发布通告称:“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广州市民,都可在指定路段对来往机动车辆的违章行为进行拍摄,而所拍照片经过交警部门确认后,可获每张20元的奖励。”
2004年3月,广州交警根据群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认定车主有违章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但随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该车主胜诉,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
法院指出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只能作为该车主涉嫌违法的线索,而不能直接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据。最终广州警方不得不叫停“随手拍”。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因此,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和视频资料只能作为举报违法的线索,而不能作为交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据。另外,利用监控设备(照相或摄像)记录违法图像的,必须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程序正义原则。因此,长沙“星城园丁”平台有偿违法举报应立即停止!
坐标长沙,昨天刚被宰,人坐在车上莫名被举报,总共就停了几分钟
被拍了两次,一次是幼儿园门口送崽,一次是超市买水。
乱停现象严重。比如白沙路口往白沙井那边,路口明明有标示牌24小时禁停,但每天都有车停路边;还有白沙井往贺龙体育馆那条岔路,每天路边都停很多车。支持抓怕,尤其是停车横在人行道斑马线上的。
黑社会转正呗。
哦?是吗。我记得这个app在车流量小的地方是没法举报。 能拍到地方基本上都是车流量比较大的地方 你停在车流量大的路上 拍你貌似也没错吧 圣母莫bb [得瑟]
星城园丁就不应该推行
活该被拍
有幸上个厕所出了20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不能做为你违法逃避的借口,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你不违停谁能拍你
如果拍违章没有钱了?会怎么样?
有幸亏损400元
有人已经当成职业化
嚼井是醉没有良心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