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证据的方式:
·书面证据
包括文档、电子记录、书面证人陈述等。这些通常在发现阶段交换,且必须列入证据清单。
·口头证据
由证人在法庭上直接陈述。证人首先需要进行主审(examination-in-chief),然后可能面临交叉审问(cross-examination)和复审(re-examination)。
·实物证据
如物品或物证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应在审判中直接向法庭展示。·专家证据
如果案件涉及特定的专业知识,可能需要提交专家报告。专家证据应在证人陈述阶段提交,并可能需要专家在法庭上作证。
转载自:红蓝律 作者:旗渡法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