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有机会胜诉或获得夸大的申索金额,也有可能面对对其不利的讼费后果。如:
信誉损失:
如果发现原告夸大了申索金额,这可能损害其在案件中的可信度。法官可能会对原告的其他主张持怀疑态度,这可能影响法官对整个案件的看法。
诉讼成本责任:
在香港,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明显夸大了损害赔偿的金额,而这导致了不必要的法律费用,原告可能被判决承担被告的诉讼费用,或者法院可能不会完全赔偿原告的诉讼费用。
罚款或制裁: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故意夸大赔偿金额,构成了欺诈或严重误导,法院可以对原告施加罚款或其他制裁。
调整赔偿额:
法院将基于事实和证据决定赔偿金额。如果证据不支持原告所声称的较高金额,法院将会调整赔偿金额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例如,如果原告人夸大申索金额 (HK$3,000,000以上) 而导致诉讼错误地在高等法院展开,而最终的和解金额较少 (HK$3,000,000以下) 亦即区域法院对案件本应有司法管辖权,法庭有机会拒绝以高等法院基准(一个较高和对胜诉方较有利的评定基准)颁布讼费予原告人。
转载自:红蓝律 作者:旗渡法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