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一个天才辈出的时代,从7岁就能写出诗歌的骆宾王,到10岁就能读遍五书的王勃,再到我何知章,就更不用说了。
我虽然年纪轻轻便有些名声,但也仅仅只是名声而已,要想在朝廷中混得风生水起,必须要有更大的名声。
所以,我才会在三十六岁的时候,去参加科举考试,而我的目的,就是争夺状元之位。当年我不但考上了秀才,而且还是唐代历史上,唯一一位有记录在案的秀才。
世人常称“诗仙李白”,殊不知李白正是我这位小兄弟。当年他来到长安,与我共咏其词,共饮其杯,甚至他那谪仙之名,也是我赐给他的。
能与李白共饮一杯,实在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如今我已经归隐江湖,能让皇上为我送行,此生无憾。
01
年年都有,但是我这个全才,还真没几个。
我不仅是个好诗词歌赋,而且我的草书也很有魅力。玄宗听说我写一手好字,非要跟我比划比划。
我这人的智商还行,要是比皇上还高,那就不是了,说不定还会把自己的命给丢了。要是我没把这本书给弄好,就是对皇上的不敬,说不定还会在监狱里蹲一辈子。
上班时间是不能饮酒的,于是我借口说:“不饮酒,不能写作。”
我想用这句话搪塞过去,没想到玄宗却摆了摆手,把我的后路都封死了:“把你的酒给我,你先在这喝酒,等我忙完了再回来。”
唉,做个职员就是不容易,比登天还难。
一口喝下去,果然是极品!我立刻打消了心中的顾虑。有了酒气,我就开始写了起来,然后就躺在了桌子上。
玄宗回到家中,见自己准备好的纸张上空空如也,皱了皱眉,忽然,他看到不远处的帘子上,有一幅完整的画卷,笔力惊人,宛如一片春日的森林。
他把我从睡梦中唤醒,我眼神朦胧,只好道歉:“我酒不多,这就走。”
得到了主人的允许,我如释重负,可双腿还是不受控制,摇摇晃晃地走不动路。
玄宗微微一笑,命人护送我回家
02
有些人,会害怕长江后浪推前浪,但他何尝不是如此。
你看,有一次,在一次宴会上,有个年轻人,名叫小李,他把一幅画交给了我。当我看到这封信时,惊讶地从座位上掉了下去,我赶紧走过去抓住他的双手。
果然是个天才,我忍不住夸奖了一句:“你就像从天堂掉到人间的神仙一样。”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在次日,这个少年就登上了大唐最热门的搜索榜单。
那个小伙子就是李白,他拿出来的那首诗就是《蜀道难》。
正因如此,我与小李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玄宗闻我之言,又赐小李一职,虽不算大,但也不算小。
这就是李白在朝堂上写下的一首诗,让高力士脱下鞋子的原因,当然,这应该是后世对李白的崇敬,胡编乱造的。
03
世人皆言李白好酒,无酒难成佳句,殊不知我亦是一位默默无闻的酒神。
有一次李白邀请我去喝酒,我正喝得起劲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腰带里什么都没有。李白连忙请客,我这个当哥哥的,哪有让弟弟花钱的道理?
我从腰带上取下一只金色的乌龟,递给了店主。李白一见,顿时大惊:“不行不行,这可不行,这可是官家赏下来的金龟子,哪能让公子用这只金龟子来买酒?”
我摆了摆手:“我说没问题就没问题,只要开心就好。”说完,我就继续陪着小李喝酒,唱到酩酊大醉。
第二日,当我来到朝堂之上的时候,我一把抓住自己的腰带,惊呼道:“不好,难道是有人把我的金龟给抢走了?”
由于我酗酒成性,许多人就对我喝醉后的行为进行了臆测。其中一件更是荒唐,说是我喝醉了,坐在马上左右摇晃,最后“噗通”一声掉进了一口水井。旁边路过的人,把头探进井里,听到的是震得耳朵嗡嗡作响的呼噜,而我却毫无所觉。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杜甫也知道了,当时他和李白是好朋友,对我赞不绝口,说我是个风流倜傥的人。
04
身在他乡,难免有悲欢离合之时,唯有家乡,是我们最后的家。
这一年,我已经年过八十。活了四个朝代,是时候回到自己的家乡了。
我能衣锦还乡,已经很不错了,但陛下还是很给面子的,非要带着太子殿下和文武百官为我送行。这一次,可是非同小可,皇上率先写了一首诗,为皇上送行,太子也跟着送行,一直到离长安五十多里地。
这是谁都无法企及的殊荣。
不过,京师虽好,却不是我的家。我已经等不及要回去了,因为我一直在梦中思念。
村头的那棵老槐,还有当年翻越的院墙,这就是我的家乡。
“大爷,您是哪儿来的?”村子里的小孩问了一声,把我问得哑口无言。
“少年离家,少年归。孩童不认识,少年人不知从哪里来。”
在外流浪了大半辈子,家乡已无我踪影,童年的伙伴大多已魂飞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