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十五讲|第十讲数字政府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之第三十一课:数字政府促...

志刚水煮 2024-07-09 05:14:42

前言:数字政府建设任重道远,需要一些普及工作,不求成一家之言,但求聚众人之识,以求传播常识,凝聚共识,对数字政府建设做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数字政府十五讲》以国际化的视野和数字中国部署、国家数字政府建设要求,针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常识、热点、重点、难点重点展开的系列讲座。

这是数字政府十五讲的第十讲第三十一课数字政府促进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提升的模式

一、数字政府对于促进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毋庸置疑,数字政府对于促进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完善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在政策制定环节,数字政府凭借其强大的数据收集与分析能力,能够精准洞察市场态势和发展需求,从而制定出极具针对性和适应性的数字经济政策,为数字经济的稳健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有力引导。

其次,就监管执法而言,借助数字化的先进手段,能够达成更具精准性、实时性和智能化的监管成效,及时有效地防范数字经济领域潜在的风险以及各类违规行为,有力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再者,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数字政府能够为数字经济的各类参与主体呈上便捷、高效的服务,大幅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充分激发其创新活力与潜能。最后,尤为关键的是,数字政府有力地推动了信息的充分共享和顺畅流通,成功打破部门间的数据藩篱,显著提高了数字经济治理的协同性与整体性

马潮江 单志广指出:数字经济治理是对数据资源、现代信息网络、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及数字经济相关主体、活动、环境的综合治理。

他们分析认为,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应关注四大目标:

一是协调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基本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机制基本健全;

二是政府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监管执法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精准化,行业和市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数字经济治理格局基本建成,激发活力、维护权益的平台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与数字经济发展新规律、新生态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他们进一步在此目标下提出三个重点举措: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建设、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并指出“数字化治理能力是数字时代有为政府的基本能力,也是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基础保障”。

二、数字政府对于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其中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是重点:

我们知道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台经济的战略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平台经济监管的技术创新要求,周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在《创新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中做了总结:

(1)引导和鼓励平台企业,开发和应用合规科技,将监管规则代码化,将监管要求融入业务场景和技术流程;

(2)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调查处理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提升平台监测、分析预警、线上执法、信息公示等监管能力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试点,创新基于新技术新手段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其中触发式监管机制成为技术创新监管的重要方式。

从监管角度来看,数字政府的发展对于互联网平台公司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数字政府能够提升监管的效率和精准度。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政府可以更有效地收集和分析互联网平台公司的运营数据,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如不正当竞争、数据泄露、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从而实现更精准、及时的监管。另一方面,数字政府的发展促使监管规则和政策更加透明和规范。政务信息的数字化公开,使得互联网平台公司能够更清晰地了解监管要求和政策导向,有利于其提前进行合规布局和调整经营策略。然而,数字政府的发展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平台公司的业务模式创新迅速,跨界融合频繁,这要求监管部门不断更新监管手段和知识体系,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此外,数字政府在对互联网平台公司进行监管时,还需要平衡好创新与规范的关系。过度严格的监管可能会抑制平台公司的创新活力,而监管不足则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公共利益受损。同时,数字政府在进行监管时,还需要考虑国际监管的协同性。随着互联网平台公司的业务全球化拓展,监管也需要在国际层面上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跨国界的监管问题。综上所述,数字政府在促进互联网平台公司发展的过程中,监管部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以实现有效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的目标。

三、数字政府壮大数字经济数据服务产业

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即数字政府建设的目的,也是支撑数字政府建设的工具。政务数据的高质量特性、法定性、权威性和普遍性,相比其他部门数据更具有经济社会价值。

但是我们要知道,政务数据价值的释放并不会自动自发地产生,需要一个生态系统创新数字技术、汇聚加工处理数据,因此发展数据服务产业非常必要。

我们以人工智能发展对数据服务产业的需求为例,来看其发展逻辑[ 普华永道:推动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产业,赋能城市可持续发展 。

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产业链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普华永道分析

我们可以看到,发展数据服务产业能够促进和刺激本地数字经济发展,其中的关键是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流通、交易。这就需要数字政府建设在这方面提供规则、平台、数据并发展市场体系。

例如,贵州在数字政府助力数字经济发展上想得比较清楚,在《贵州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以数字政府建设带动行业数据汇集和共享开放,驱动各行业数据应用场景打造,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和监管模式,助推数据清洗、标注、渲染、分析与可视化、数据安全等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发展。开展数据要素登记服务,探索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我们进一步理解背后的逻辑、路径和模式提供了参考样本。

四、数字政府促进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模式:其一,数据驱动决策模式。数字政府通过整合、分析海量的数字经济相关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精准依据,实现从经验决策向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转变。这有助于提前预判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治理策略,提升决策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其二,协同治理模式。数字政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在数字经济治理中,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与协同合作,形成治理合力,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其三,精准监管模式。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数字经济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够精确识别潜在问题和违规行为,实现靶向治理,保障数字经济的规范有序发展。其四,服务创新模式。数字政府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创新数字经济服务模式,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服务。例如,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为数字企业提供便捷的审批、注册等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其五,公众参与模式。利用数字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数字经济治理的渠道,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增强数字经济治理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提升治理的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其六,数据要素供给模式。数字政府通过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公共数据的有序开放和流通,为数字经济提供丰富、高质量的数据要素。同时,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激发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能力。其七,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模式。数字政府制定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规则,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保障数据交易的公平、公正、安全。培育多元化的数据交易主体和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高数据要素的流通效率和利用水平。综上所述,这些模式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数字政府在促进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提升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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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刚水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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