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禾日当午(图片来源网络)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烈日当头的正中午,农民还在田间除草,汗水滴落在禾苗下面的土壤里。谁知道我们盘中的美餐,粒粒都凝聚着农民的辛苦。这首脍灸人口的小诗,可谓妇孺皆知,千古传诵,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子民。
这首诗的作者是唐人李绅,是他所写的《悯农》诗中的第二首,第一首为: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春天,农民把一粒粒谷子种下,秋天就可以收到很多粮食。全国各地没有不耕种闲置的田地,可是还有农民饿死了。这首着重写旧时农民所受的残酷剥削,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不平,表达了诗人强烈的愤慨和真挚的同情。
“悯农”,即怜悯农民之意。很多诗人写过《悯农》诗,流传较广除了李绅的这两首诗之外,还有宋代诗人杨万里的一首《悯农》诗:
稻云不雨不多黄,荞麦空花早着霜。
已分忍饥度残岁,更堪岁里闰添长!
这首诗写农人因雨水不足、寒霜早降,以至收成太差,忍着饥饿度日如年,偏偏又遇闰年,苦难的岁月感觉上更加的漫长了。为什么悯农?因为历代农民实在过得太苦了,生产衣食的是他们,遭受最重压榨的也是他们。
很容易让人想起小说《水浒传》里一首诗,虽没有贯以“悯农”之名,也实写了农人之苦。在书中第十六回《智取生辰纲》中,白日鼠白胜挑着酒在黄泥岗上场时唱了这样一首诗歌:
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
同一片蓝天下,一样面对烈日、面对旱情,农夫心如汤煮,公子王孙逍遥把扇,鲜明的反应差别,展示了不言而喻的阶级矛盾,让人记忆深刻,心绪难平。
李绅(772年-846年),字公垂,祖籍亳州(今安徽亳州),生于官宦之家,他的曾祖父担任过武则天时期的中书令,祖父和父亲都是唐朝的地方官。六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含辛茹苦养育他,并教授他诗文经义。因此,李绅年轻时写出《悯农》这样贴近农民生活、反映农民艰辛的诗作,是有生活基础的。
李绅天资聪颖,少年时就在诗坛崭露头角。李绅曾几次进京应试,没有考中。直到宪宗元和元年(806年),李绅再次进京,这一次和他一同参考的,还有元稹和白居易,三人因这次科考而结为好友,并且都金榜题名。三人共同倡导“新乐府”诗体,李绅为此作了20首乐府诗,并标明为《乐府新题》,以示与古乐府诗有所区别。元稹看了以后非常高兴,马上和了12首,并作序以示赞同。白居易续了李、元的新诗扩大到50首,取名《新乐府》。这种新乐府诗体现了“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精神,为当时诗坛注入了一股清新的风气,影响很大,文学史上称为“新乐府运动”。
李绅考中进士后,步入仕途。他从国子助教做起,晚年官至宰相,封赵国公。然而,李绅发迹后再也没有了悯农之心,逐渐蜕变成了一个花天酒地、贪图享受之人。野史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其嗤之以鼻。
诗人刘禹锡,得罪权贵被贬做苏州刺史。其时李绅正闲居在苏州,有一天刘禹锡到李绅家中做客,李绅大设酒宴,并让家中歌伎在一旁歌乐助兴。酒酣淋漓之际,刘禹锡诗兴大发,做了《赠李司空妓》一诗:
高髻云鬓新样妆 (图片来源网络)
高髻云鬓新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
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
司空是汉代的官名,掌管工程。唐代没有设这个官职,因为李绅曾任职工部,主管水利、建筑等,所以刘禹锡称他为“司空”,江南刺史则是刘禹锡自称。诗歌的大意是:在这豪华的宴会上,歌女打扮入时,唱着美妙的流行歌曲,客人们觥筹交错,起坐喧哗。你李司空花天酒地,习以为常,可我刘禹锡却肝肠寸断,于心不忍。这便是成语“司空见惯”的来历。
如此奢华享受的日子,李绅已经过麻木了。刘禹锡又为什么肝肠寸断呢?有人解释为诗人目睹宴会的过于奢侈浪费而感到难过,这恐怕是美化诗人的想象了。结合标题和内容,此诗更适合归入风月诗类。野史记载,刘禹锡席间看中某个歌妓,写诗相赠,主人李绅会意,大方地将歌妓赠予刘禹锡,如此而已。李绅悯农,不误食鸡舌;刘郎傲骨,何妨收歌伎。毕竟大家都是做过高官的士阶级,三年清知府,还十万雪花银呢。
千百年来一直被怜悯的角色,必定也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也一定是最底层和最无力的。凭借几位清官和偶尔发现的良心,根本无法改变状况和格局,不过在现实上涂徒一层麻醉色而已。不过《悯农》确是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