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梳理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运用综合评价方法对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的相关文献,从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虽然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时间不长,但在各层面已涌现出诸多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宏观指标体系下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方面,目前还存在缺少跨区域的县域比较研究、对农民满意度的重视不足、评价指标的测量缺少连续有效数据支撑等问题。未来研究应当更加关注以下三个方面:坚持以农民为中心,建立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综合评价体系,优化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构建综合数据采集、共享和治理的数字化系统,夯实评价过程急需的数据基础;开发客观数据驱动的乡村振兴综合评价模型,丰富现有的评价理论与方法。
作者:张雅静 孔敏 胡光铭 张廷龙
0 引言虽然乡村振兴这一概念提出时间尚短,但是对乡村问题及“三农”问题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由来已久。学者们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演进过程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主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与国内外乡村建设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展开研究[2,3]。学术界普遍认同乡村振兴战略是对以往乡村建设运动的批判性继承与发扬,是新时代背景下符合我国主要矛盾转变的现实要求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4,5]。学者们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及理论渊源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也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评价研究提供了思路。乡村振兴战略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继承与发展,两者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研究在评价视角、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方面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奠定了良好基础[6,7,8]。同时,也从侧面反映了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对于未来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地构建能够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体系和统计系统,适时实施监督检查,开展中期和总结评估。
本文通过对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意在厘清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聚焦于当前乡村振兴现实评价场景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今后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趋势。
1 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学术界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和科学内涵展开了广泛的讨论,然而却少有学者探讨乡村振兴评价工作的理论依据。于战平(2020)[9]认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是社会经济现象“指数化”的一种表现,是我国学者对国外社会经济发展评价体系研究的发展,通过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量化评价。秦妍(2018)[10]则根据政策评价中的目标评价理论对乡村振兴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进行评价,同时也指出由于当时处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初期,因此只能进行目标评价,后续还应根据乡村振兴的进程开展过程评价、结果评价等。本文认同后者的观点,认为乡村振兴评价工作的理论依据来源于政策评价。政策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价值准则,对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多原因进行价值判断。政策评价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种:事业评价、绩效评价以及综合评价[11]。政策评价已经在各国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中广泛使用,韩国的制度评估是较早的政策评价实践,日本围绕《关于行政机关实施政策评价的法律》等一系列法律建立了政策评价制度,美国、法国等的公共政策评价也是政策评价的实践案例,一些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系统的政策评价制度[12]。虽然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政策评价制度,但也进行了许多政策评价实践,如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开展的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出改革失败的结论,促进了对改革政策的进一步审视和改进[12]。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施策,都注重用科学的手段进行政策决定、实施和评价[13]。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对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科学评价能够丰富我国政策评价的实践经验,推动我国政策评价制度化。
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适时开展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进行科学评价能够有效诊断各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监测乡村振兴发展的进程。评价工作将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要求具体化,有助于及时发现偏误并进行纠正。客观评价战略实施成效为分类指导各部门乡村振兴进程提供了量化管理依据,为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的考核监督和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其次,对横向和纵向不同区域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比较,为总结实践经验、寻找差距提供了依据。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精准施策,“精准”要义始终指导着乡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通过构建评价体系比较区域分异特征,可以精准把握乡村振兴进程,为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3]。最后,进行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对于协同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对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科学评价能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在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通过直观量化的数据展现过渡过程,帮助发现乡村发展的薄弱点[14]。
2 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理论研究综述在文献检索方面,通过中国知网检索文献,以“乡村振兴评价”“乡村振兴指标”等为主题进行高级检索,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时间,检索文献的时间跨度为2018—2021年。综合各文献来看,学者们主要采用综合评价法,通过构建多指标评价体系来评价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法是针对评价对象某种层面或某种角度的评估,通过对评价对象的某个或某些属性进行测定来综合评价其在某个时间点或时间段内的业绩、效能等[15]。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检索筛选,最终得到有效期刊文献样本56个,后文将以检索筛选的有效文献样本为依据,对当前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研究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
2.1 乡村振兴的评价对象评价对象是综合评价问题中所研究的对象,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问题的评价对象基本可以分为四类,见表1。
表1 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对象的区域分布
(单位:篇)
第一类,从国家层面整体评价乡村振兴发展水平[16,17,18,19,20,21]。此类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初期,当时缺乏一整套较完整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方法,学者们重点关注对政策的解读以及从国家层面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学者们主要借鉴乡村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评价研究,丰富《规划》中所提出的乡村振兴评价体系,并进一步明确评价指标的测量方法,增强评价体系的科学性。由于评价对象较宏观,从国家层面整体评价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研究只是从理论层面进行了指标体系构建和分析,大都没有进行实证研究。
第二类,从省域层面研究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分省域研究中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单一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研究,共有15篇文献,分别研究了河南[22,23]、浙江[24]、云南[25,26]、海南[27]、山西[28]、江苏[29]、宁夏[30]、陕西[31]、湖南[32]、青海[33]、新疆[34]11个省份以及上海[35]、天津[9]两个直辖市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对单一省份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评价重点在于结合地域发展基础、特色优势,提出具有地域适应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少数文献进行了实证研究。二是对跨省域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比较研究。毛锦凰(2021)[14]、王磊玲和邢琪瑄(2021)[36]对我国31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了对比研究,但由于西藏的指标数据较难获得,大部分文献对除西藏、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的我国30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了比较研究[6,37,38,39,40,41,42]。另外,还有少数研究按照东部[43]、中部[44]、西部[45]等区域划分进行了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比较研究。如李坦和徐帆(2020)[46]以2007—2016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乡村振兴评价指标数据为基础,研究了该区域乡村振兴的现状。
第三类,分县域尺度(包括市级和县级)进行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研究。第一,单一区域,即对某个省份的各个地级市进行比较研究,探索同省份各地级市之间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差异并讨论差异产生的原因。如学者们对福建[47,48]、湖南[49,50]、四川[51]、甘肃[52,53]、广东[54]、江苏[55]、贵州[56]、云南[57]等所辖的部分县市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二,跨区域,即对不同省域间的县域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比较研究,如有学者先后以江苏、浙江、安徽的40个地级市和华东地区的76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进行了跨省域的县域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比较研究[8,58]。吴九兴和黄贤金(2020)[59]以331个地级行政区为研究对象,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GIS空间分析等研究方法评价乡村振兴发展的现状,进而揭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空间分异特征。
第四类,分村域尺度,目前只有韦家华和连漪(2018)[60]、张晓杰等(2021)[61]少数几个学者以具体的村庄为研究对象,绝大多数学者是选取多个村庄并对其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比较研究,以探索村庄发展特色和可借鉴的经验[62,63,64,65]。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省域层面,因为省域层面具有较好的可比性,有利于各地方对标找差距,发掘各地区发展特色和可借鉴的经验以弥补不足。影响研究对象选择的重要因素是所需指标数据获取的难度,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东部、中部等经济发达地区,而对西部地区的研究较少,这些研究较少的地区的统计数据往往不全或较难获得,导致难以进行深入的研究。同样地,县域和村域层面的研究,因数量众多、数据难以准确获得,影响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有学者认为新时期乡村振兴具有区别于其他时期的重要特色,认为县域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单元,村庄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载体,应该围绕县域及村庄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发展水平评价[66,67]。这两个层面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也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需要更多的学者关注。
2.2 乡村振兴的评价指标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构建有两种思路。第一种,紧密围绕“二十字”总要求进行指标体系构建。由于沈剑波等人已根据对文献的研究,从5个类别层面对乡村振兴评价指标进行归纳并列出了详细指标,其中“产业兴旺”指标所提出的二级指标最多为68个,“生活富裕”下设指标最少为41个[64]。考虑到指标选取的复杂性和系统性,本文仅对核心期刊(21篇)的乡村振兴评价指标进行归纳与总结,并列出这些指标体系中国家提出的原始指标的保留情况以及各学者提出的众多指标中出现频数较高的指标,结果见表2。
第二种,少数学者从不同的理论角度出发提出了新的一级指标。提出了五个乡村振兴具体路径,分别为: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以及乡村组织振兴。总书记进一步阐释和细化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五个振兴”与“二十字”总要求,二者互为表里,是今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抓手和根本遵循。部分学者以这“五个振兴”为依据提出了新的指标,如华宇佳和马晓旭(2020)[29]以“五大振兴”为一级指标,筛选了13个二级指标作为切入点,构建了包含38个具体指标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李刚等(2021)[33]结合青海的发展情况,基于“五大振兴”提出了38个具体指标,并运用改进的熵值TOPSIS灰色关联度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此外,上海市乡村振兴指数研究课题组(2020)[35]依据《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相关文件中提出的“三园工程”,构建了以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家园为一级指标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陶喆和向国成(2020)[32]从新型乡村关系构建角度,结合湖南乡村振兴现状,从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水平三个方面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探讨湖南乡村振兴建设与新型城乡关系构建之间的关系。
表2 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指标是对国家政策方针的提炼,体系构建突出对地方政府政策的参考性和决策指导功能,具有如下优点:(1)较好的泛化可对比性:指标数据较好收集并能够较好地反映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现状。(2)可调控性:《规划》中的预期性指标可根据各省份的实际情况自行提高或降低目标。(3)约束性:《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对经济、政治、生态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约束要求。通过对学者们构建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分析,可以发现:学术界构建的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大部分指标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支撑。指标体系内容丰富,相较于国家指标更方便测算,但是也存在通用性、可比性较差以及部分学者构建的评价指标仅适用于特定区域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等问题。总体来看,学术界对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发展趋势:从研究初期的注重定量指标到指标选取的全面化,既注重定量和定性指标的结合,又将结果指标与过程指标相结合。关注农民对乡村振兴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以农民为中心构建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选取方法上,也从主观方法发展到客观方法与主观方法相结合,通过将频数法、因子分析法等与德尔菲法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指标选取的科学性。
2.3 乡村振兴的评价方法构建合适的评价体系后的首要任务是对各指标进行赋权,并选取科学的评价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定量测量。本文筛选出的56篇文献,有41篇基于不同评价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具体的评价方法见表3。
表3 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常用方法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指标权重设置方法不断丰富。主要特点是从早期的较多采用主观赋权法到将主客观赋权法相结合,本文对使用频率较高的综合评价方法进行了总结。其中,运用最多的主观赋权法是德尔菲法(专家打分法),该方法依据专家的经验及专业知识储备等主观判断对指标进行赋权,赋权较容易获得。但是,主观赋权方法存在受专家个人认知限制以及缺乏说服力等问题。因此,部分学者运用客观赋权法消除人为因素对指标赋权的干扰,主要包括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等,其中运用熵值法进行评价的最多。然而,客观赋权方法受到样本差异的影响,赋权结果可能出现与现实认知偏差较大的情况,因此学者们开始关注组合赋权法。组合赋权法综合了主观与客观赋权法的优点,综合两者的赋权值确定各指标最终的权重。除了通过各种赋权方法对指标进行赋权以构建综合线性加权评价模型对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外,还有部分学者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客观赋权法结合,用于优化指标赋权和综合评价模型。如陈炎伟等(2019)[47]采用“10/10-18/2”标度法对指标进行赋权,结合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分,并采用系统聚类分析法对福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了聚类分析。刘七军等(2020)[65]将熵值法和TOPSIS法相结合,运用熵值法赋予各测度指标权重,运用TOPSIS法计算各测度对象与最优和最劣方案的相对距离,再通过相对距离进行量化排序,对2019年13个村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了排序。徐雪和王永瑜(2021)[45]将熵值法与灰色关联度模型结合起来,对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
2.4 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综合评价的任何环节都依赖于可靠、全面、科学的数据支撑,其中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直接影响最终评价结果的可靠性。通过文献分析发现,评价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官方统计年鉴、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网站的其他统计资料。由于不同文献在研究对象、选取指标方面存在差异,数据的具体来源丰富多样,本文对进行实证研究的文献的数据来源进行统计,具体情况见图1。其中,部分数据来源于大学组织的社会调查数据,如贾晋等(2018)[38]采用了浙江大学发布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报告》,部分微观调查数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数据。部分定性评价数据通过实地调研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定量化收集。如刘七军等(2020)[65]于2019年7月至8月对银川、中卫两市研究区域内13个村庄的村委会干部和农户发放了415份调查问卷,对微观视角下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研究。从所采用数据的时间来看,除了少数问卷数据为及时获取外,大部分的数据为2017年及之前的官方统计数据。研究运用的数据具有滞后性,很难体现近些年乡村振兴的成效。从数据的连续性来看,大部分的研究数据讨论短期或中期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缺少十年及以上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测量。从数据覆盖的范围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省份的数据比较完善,因此也成为大多数学者主要研究的对象,但是西藏和港澳台的数据由于多种原因较难收集。有学者指出,对社会现象的评价明显难于评价自然物质现象,社会现象的指标量化存在大量人为因素的影响,主观性、不确定性较强,难以满足综合评价对评价对象和评价问题的科学性要求[9]。
图1 数据来源统计图(单位:篇)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指标数据的来源较为单一,大部分依赖于官方统计年鉴。然而,官方数据存在数据滞后、数据难以获取、数据不完整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相关研究的深入和细化。部分学者通过参考大学调研报告或自主设计问卷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完善数据,所获得的数据具有较好的时效性,能够及时地反映乡村振兴的现状与成效。然而,这些方式所获得的数据公信力较弱、主观性较强、调研区域有限、难以共享,很难为未来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因此,构建综合数据采集、共享的数字化系统对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加强对数据的共享交流对未来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研究尤为重要。
3 研究现状简评与展望本文对我国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评价对象、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等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1)在评价对象方面,目前集中于省域的比较研究,县域和村域的研究相对较少,需要更多县域和村域的数据支撑。只有少部分学者关注到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这一重要的主体,目前较缺乏微观层面的评价。(2)在评价指标选取方面,学者们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众多指标,但多数是根据已有文献中指标出现的频率进行筛选,缺乏结构化的科学方法,缺少对指标选取的理论说明,各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明确。大部分学者只关注客观指标而忽略了主观指标,只注重结果指标而忽略了过程指标。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农业现代化方面的指标创新,然而乡村振兴是农业、农村、农民三个方面全面发展的问题,同时涉及经济、文化、生态等多个维度的系统化问题,需要更加全面的指标。(3)在评价方法方面,已有研究多结合各种指标赋权方法构建综合线性加权评价模型,指标赋权的方法丰富多样,倾向于组合运用主观和客观赋权方法,从而保证了赋权既符合实际又科学、客观。(4)在指标数据来源方面,大多数学者使用官方统计数据,但存在官方数据较为宏观、难以反映乡村振兴发展细节的问题,微观层面的数据较难收集也阻碍了挖掘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发展要素。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评价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颇多有益的成果,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及评价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总结已有研究的成果,本文认为在未来的乡村振兴评价研究中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1)加强对县域、村域层面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评价研究,尤其是跨区域层面的比较研究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最终是要因地制宜推动乡村的发展,不同区域的经济基础不同,具体政策规划不同,发展资源和环境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异。跨区域的县域、村域的研究便于更好地发掘影响不同区域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点,寻找能够推广借鉴的乡村振兴举措。
(2)坚持以农民为中心,构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综合评价体系,优化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为了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同时兼顾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要关注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在农村和农民两个方面的评价,确保评价结果与战略目标一致。
(3)加强评价指标的归纳与理论基础的阐述,从“四化同步”的视角选取其中重要关联指标评价乡村振兴实施的成效,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变化。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的具体指标涉及脱贫、农业现代化、乡村治理、文化、生态文明等多个维度的发展问题。增强对乡村振兴的整体认识,从理论层面解构其科学内涵,阐明众多具体指标的理论渊源,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既要构建宏观综合评价体系,也要构建偏重不同领域和不同尺度的评价体系;既构建基于发展水平的评价,也要构建基于发展效率的评价体系。
(4)丰富评价方法,提高模型运算效率。综合运用多种赋权方法增强指标赋权的科学性,还可以通过MAT-LAB、Python等软件编程实现模型数值运算效率的提高。同时还要考虑到乡村振兴评价工作的现实需要,构建专家和利益相关方等多角度评价体系,将乡村振兴评价结果运用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中,起到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的作用。
(5)构建综合数据采集、共享和治理的数字化系统。建构能够全面反映农村发展面貌和发展现状的基础数据,从而为阶段性综合评价提供标尺,也为数字乡村建设打好基础。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指标涉及长期的、动态的、连续的数据的收集,数据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到研究对象选取、评价体系构建等,影响着评价结果的有效性。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工作不断创新,建立新的信息来源渠道,如研究机构、高校调研活动等。随着进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时代,还可以运用数据抓取技术和各类数据监测技术来提升指标质量,促使指标数据更加完善。
作者:张雅静 孔敏 胡光铭 张廷龙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作者简介:张雅静(1999—),女,安徽滁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乡村振兴与产业互联网。*孔敏(1991—),男,安徽池州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乡村振兴与产业互联网。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2YJC630050);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GXXT-2021-051);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AHSKZD2021D03)
来源:《统计与决策》期刊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