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骗房漏洞堵上!2月起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离婚后归出钱一方

王五说说看吧 2025-02-05 16:12:35

《最高法发布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司法解释一共有23条,是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补充,也是回应了最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尤其是《解释》的第八条,堵上了部分心术不正之人打法律“擦边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漏洞。

为什么这么说呢?先来看一个案例。

上海的老张夫妇有一个独生子小张,2021年与女友小王结婚,2022年老张夫妇为儿子、儿媳购置了一套新房并登记在小张和小王名下,2023年小俩口感情破裂离婚,上一年买的那套新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小张和小王平分。老张夫妇虽痛苦不已,但根据法律规定没法改变这一事实。

上海的房价是全国最高的,一套过得去的房子怎么也得4、5百万元,老张夫妇用掉了一辈子的积蓄为小俩口买房,没成想一年后儿子、儿媳离婚,瞬间损失200多万元。

哪怕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可这么搞换成谁都很难接受吧?

更夸张的是短视频平台上甚至出现了教人“赚钱”的视频和直播,以律师自居的博主撺掇“结婚骗房”,并提供具体操作路径及法律问题咨询。

这种公然利用法律法规漏洞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平和稳定、助长了不良氛围,除了加强监管外更要紧的是将漏洞堵住。新司法解释的第8条具有这样的作用,先来看下具体条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该条分为两段,重点在是一段,重点里的重点是: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

按照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上文例子里房产分割情况将完全不同,小张和小王离婚后,这套由老张夫妇出资购买的房产不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方式分割,而是全部归小张所有。

即便考虑子女孕育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等影响,法院判决小张需要对小王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也不可能给一半,最多也就补偿房价的10%。若不存在任何需要补偿的情形,那么房子完完全全属于小张。

从法理上来说该条司法解释相当于特别法,效力优先于普通法。

通常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在没有额外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按照一人一半处理。父母给已婚子女购买的住房相当于是对小家庭的赠与,而且不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或同时登记在两人名下,都不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之所以要制定特别法,将父母出资给已婚子女购房的情形单独剥离出来是有现实意义的。

父母给小家庭买房基于小俩口婚姻能够始终存续下去,这是赠与的前提,小俩口离婚意味着赠与的基础消失了。我们还能换一种方式去理解这个问题,假如出资一方的父母知道小俩口几年后会离婚,那么大概率是不会将价值数百万元的房子登记在小俩口名下的,也就是不愿意赠与。

因此,新的司法解释符合常理,不仅体现公平、合理,而且避免“结婚骗房”情况的出现。

至于如何保护未出资一方的利益,法律有其他方面的保证。比如,前面说过的离婚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那么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补偿或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出一个合理的金额。

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其它财产,如小俩口的工资收入、股票投资收益、经营企业所得依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哪怕这些收入全部或主要来自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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