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株洲公布9批不合格食品,含剁山椒、鸡蛋、老姜、餐具

聚集食安全 2024-04-19 07: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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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株洲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等11大类共计247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38批次、不合格9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株洲市芦淞区航展路18号经营销售的杭椒(辣椒),噻虫胺(实测值:0.08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杭椒中检测出噻虫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长沙市航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航展路18号经营销售的航仔野山椒剁椒(2.5千克/桶 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17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酱腌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为0.1g/kg。本次抽检的航仔野山椒剁椒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原料,而又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含硫类食品添加剂,也有可能是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3.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88号经营销售的鸡蛋,甲硝唑(实测值:2.7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甲硝唑,是一种抗生素和抗原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在所有食品动物的可食组织(含禽蛋)中均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鸡蛋中检测出违禁物质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出售时药物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人体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甲硝唑的食品,导致甲硝唑在人体内蓄积,可能引起病原菌对这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产生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和白细胞减少等。

4.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珠江南路(湘瑞厂房)株洲福竹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实测值:0.30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铅(以Pb计),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生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分别为0.2mg/kg。本次抽检的老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有关专家表示,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随食物进入人体、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重金属铅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

5.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珠江南路(湘瑞厂房)株洲福竹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5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株洲市荷塘区茨菇塘街道黄家塘十一中株洲盛锦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3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东湖管理处八队伴山院子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0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株洲市荷塘区茨菇塘街道黄家塘十一中株洲盛锦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不锈钢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7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金龙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97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多批次餐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株洲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令各县、区监管部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湖南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销毁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核查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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