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二房东疑似“高收低租”,华农大多名学生陷入房租纠纷

扬眼 2025-02-20 18:15:35

2月19日,位于湖北武汉的华中农业大学多名学生发网帖称:学校近50名学生被二房东刘某骗了房租,希望有关部门为大家讨回公道,同时提醒准备在华农大以及周边租房的同学或租户警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初步了解到,该二房东疑似以“高收低租”的方式快速获得资金,结果经营不善无法支付原房东房租,当地警方介入调解。

网文称,刘某自称中介、二房东,收取了近50名学生的半年或一年的房租(催交房租的理由有生病、彩礼、生意破产等谎言),实际拖欠原房东房租,现在原房东因没有收到房租而上门驱赶房客。受骗的多为华农大的学生,损失金额几千到一两万不等。即使民警和律师都说学生们可以继续住到缴纳房租的日期,但是架不住原房东上门来驱赶。该网文多名学生跟帖诉说自己的遭遇。一位网名“正版阿飘飘”跟帖称,自己一次性支付10个月的房租及押金共计21550元,自己的奖学金和生活费都没了。

19日夜里,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上其中一位正在读研的女生小欧。她告诉记者,因读研希望能有个好的住宿条件便选择校外租房。几个月前,她通过中介联系上了二房东刘某。“中介工作人员也是学校学生兼职的,起初听说是从二房东手上租房,心里也咯噔一下,但中介说,现在从二房东手上租房很普遍,所以我也放下戒心,因为大家都这样做!”小欧告诉记者,租下揽胜汇公寓某套房的其中一间房,价格1000元/每月。

她说,刘某收取了半年房租加1000元押金,第一次交了7000元。大约在去年12月,刘某找到她,称家里要办喜事,急需用钱,想让她把下半年度的房租提前交了,这样少收她一点房租,另外免交水电费。小欧觉得划算就又交了5400元。直到最近,原房主夫妇找到她,说刘某并没有交房租给他们,所以让小欧搬出去,当时还报了警,到当地派出所调解,得知遇到这种情况的学生还挺多,大家都是从二房东刘某手上租的房。派出所组织大家调解,让二房东刘某在20日把房租交给房东。

“本来在派出所谈好延到20日,没想到前天房东夫妇上门来赶人,气势汹汹,我都被吓哭了,隔壁的人报了警。”小欧说,据她了解到,二房东是“高收低租”经营,以她所租的合租房为例,这套房租金合计3700元每月,但二房东与房主签下的价格是每月4000多,房租覆盖不了成本,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可能是为了快速获得资金,最终运营不下去导致无法支付给房东房租。20日,小欧告诉记者,她已经决定搬离,然后打算通过诉讼来维权。

目前,校方也知晓此事,华中农业大学相关老师也提醒学生尽量不要在外租房,另外,提醒遇到此纠纷的同学不要重复缴纳房租。该校宣传部门一位老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目前校方也积极联系警方,希望通过调查和调解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遇到此类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陈卓律师认为,《民法典》第716条规定,若二房东经大房东同意转租房屋,但在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且达到了合同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房东有权单方解除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此时,二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失去履行基础。即便租客已支付租金且未解除合同,大房东仍可基于房屋所有权收回房屋。租客可根据《民法典》第719条规定,代二房东支付租金及违约金,以抗辩大房东的解除权,维持租赁关系;超出应付租金的部分,可向二房东追偿。若二房东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腾房,租客有权向二房东主张退还尚未承租期间的租金,并要求赔偿损失。从刑事角度分析,二房东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运营模式,即以高于市面的价格向房东租房,随后以低于市面的价格出租给租客,之间的差价以“长收短付”的方式填补,如果行为人采用这种高风险经营模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涉嫌诈骗。

陈律师提醒,租房者在租房时,优先选择房东直租房源;若选择二房东,注意核实其身份和资质,查看转租权限,并了解当地租金水平,警惕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签合同时,仔细审查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要求二房东提供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原件,并明确其逾期支付租金的责任。租房后,保持与大房东沟通,定期确认租金支付情况,留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权。

(图片来自网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任国勇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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