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月子期间独自照顾宝宝,疲惫不堪。公婆上门后,女子没有叫“爸妈”,结果惹恼了公婆。女子的丈夫更是抢走孩子,逼着女子道歉。女子崩溃大哭,不断鞠躬道歉,只求丈夫能把孩子还给她!网友:这样的婚姻还是早点结束吧!
(来源:河南乡村频道)
女子小李(化名)刚经历生产的痛苦,身体虚弱得连下床都费劲。每天半夜要起来要给孩子喂奶、换尿布,白天还得强撑着精神应付各种琐事。
事发这天,小李好不容易哄睡了宝宝,自己也刚迷迷糊糊睡着,突然房门被推开,公婆连门都没敲就直接进来了。
小李瞬间惊醒,慌乱中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挣扎着起身打招呼。可还没等她缓过神来,公婆就因为没听到那一声“爸妈”,瞬间变了脸,指责她没素质、不懂规矩,甚至扬言要带走孩子。
小李又委屈又着急,刚想解释,丈夫却像被父母“洗脑”了一样,不分青红皂白地站在父母那边,冲过来一把抢过孩子,恶狠狠地逼她道歉。
小李看着被夺走的孩子,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泪水夺眶而出,她追着丈夫从卧室来到客厅,站都站不稳的她却扶着桌子不断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不要抢我孩子!”“我错了!我没有素质!你原谅我吧!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
小李苦苦哀求丈夫把孩子还给她,丈夫却趾高气昂地斥责女子。这一幕,让无数网友愤怒不已,纷纷指责公婆以及丈夫的蛮横无理。
其实这事的确是小李的公婆先做得不对。
既然小李的公婆要讲礼貌和规矩问题,那请问未经同意直接进入小李房间,到底是谁不懂礼貌和规矩?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虽然公婆与小李是家庭成员关系,但不代表他们就可以随意侵犯小李的隐私。
因此,这里很明显是公婆先不守规矩的。
其次,公婆以小李没喊“爸妈”为由要抢走孩子,更是毫无道理可言。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但公婆并不具有抚养权,他没有任何理由抢走孩子。
至于小李的丈夫,其虽然是孩子的父亲,但也不能霸占或抢走孩子。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小李以抢走孩子为由,要求小李向公婆道歉,该行为不仅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也侵犯了小李的合法权益,该行为属于家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家暴并非只有使用暴力殴打手段,冷暴力、情感暴力也是家暴手段中的一种。比如:诋毁、威胁、嘲弄、歧视家庭成员等。
因此,小李可以要求丈夫归还孩子,还可以要求丈夫赔礼道歉。公安机关、妇联等机构可以介入,并对小李的丈夫进行教育、训诫等。
最后,如果小李有离婚的打算,那还是建议尽早。因为按照《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由此可见,如果小李现在离婚,她有很大概率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