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治“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痛点,需对症下药
王营
当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仍是基础教育的痛点。破解这一怪圈,要从需求与供给两端入手,一方面打破“唯分数论”,优化评价体系,淡化分数焦虑,一方面提升学校教育的质量与水平,提高课堂效率。
“内容上超前超纲,方式上应试刷题,这些都违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部分机构以由难到易的套路式教学,让学生在短期学习中获得拔苗助长式的‘伪成功’,满足家长急于求成、望子成龙的心理。而家长间的攀比、不顾孩子特点的盲目跟风,引发‘全民学奥数’‘一周7天都要上培训班’等教育痛点。”“为减轻学生负担,中小学将放学时间提前,不留或少留作业,可与此同时,大量校外培训机构涌现,孩子在三点半离校后转身迈入机构大门,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
家长为何热衷于占用孩子的课余时间、让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增负?”长期以来,专家们通常用“剧场效应”来解释这一现象。剧场效应其实就是一种攀比效应,家长为了提高孩子的考试分数,别人家的孩子去上课外辅导班,自家孩子也要去,再加之课外培训机构的超前、超纲教学和低效率刷题,短期内似乎对提高孩子成绩也有“效果”,让部分家长尝到了“甜头”。然而,如此杀鸡取卵的学习方式,既违背了教育规律,也增加了家长的教育焦虑,导致家长和孩子越来越累,负担越减越重。
英国著名教育家和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曾告诫我们:从单纯获得知识方面看,心智和身体一样,超过一定速度就不能够吸收。而如果供给它的知识过多过快,这些知识不能在心智中组合到一块,它在应付完考试后就溜掉了(甚至还可能应付不了考试)。从心理方面看,这个方法使人对书本、知识产生厌倦,这种厌倦总是和紧张、痛苦的活动相联系,连孩子最宝贵的自我教育的兴趣也会被破坏掉。
医治基础教育“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痛点,切实减轻学生的课外负担,需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甚至要下“猛药”,从家长需求和培训机构供给两方面入手,转变家长的育人理念,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创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一方面,要切实引导家长转变育人理念。校外培训超标、超前教学之所以有市场,除了培训机构过度营销、利字当先外,关键还在于家长的推波助澜,家长有需求,培训才有市场。在家长的心目中,好学生、好孩子的标准是考试高分数,最终考上一所名牌大学,而校外培训机构正是抓住了家长的这一心理,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恰恰能满足这一类型家长的虚荣心。
何为“好学生”?不可否认,在传统学校教育评价体系中,考高分、上好大学确实是评价学生优劣的一条潜在标准,这就无形之中引导家长不问孩子全面发展,片面追求孩子的考试分数。随着新形势下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教育目标的提出,如此“好学生”的评价标准已不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
近期,教育部出台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明确要求对学生发展质量的评价,要围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可见,好学生不仅要看其学业发展,更要关注其品德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以及劳动与社会实践,既使学业发展一项的指标,也不是仅仅看其考试分数,还要看“学习习惯、创新精神、学业水平”三个指标。
“好学生”评价标准的变化,要求学校依据这一标准,制定和完善新的学生的评价办法,淡化分数评价,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家长不仅要关注孩子的考试分数,更要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以此来消解家长对校外培训的热情。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前段时间,针对校外培训狂热现象,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又提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随后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
对校外培机构的监管,各地要对照负面清单,加大力度,横下心来,“下猛药”进行清理整顿。教育主管部门要拓宽信息反馈渠道,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家长和学生检举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加重学生负担,超前、超纲培训者,一经查实,要及时清理,切实将这一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