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期垫付的承担与程序错误

迎夏火山 2024-07-15 06:46:38

先期垫付的承担模式在于金融监管总局。

在金融监管总局的号召和推广下。原互联网金融平台进入初期创业阶段。对于由联合国倡导和推广普及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个成熟的模式。有完善的可借鉴的方案和运行的环境的法律条款存在。至今其模式,在全世界金融市场中都在运行中。而我们新金融的模式也包含了这种民间模式。

问题来了,模式没有问题,那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

很明显就是行业监管的力度和执法效力没有到位。引发了巨婴怪胎现象。使原本的p 2 p模式,在权贵与资本的勾结下,变异为以公信力为商品的套路诈骗模式。既明显存在鱼塘职责。

而在善终中,金融监管总局始终就没有对管辖的平台,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的事实核实和认定,既进行行业内专业鉴定。再根据认定的结果。是否交司法处置。

上述未经过的认定程序,违反了司法立案的原则。既对于平台属性不是通过行业内专业的认定,而是由司法认定。

由于推诿和甩锅的存在,加上三不管下,合法与非法耦合,被用口袋罪论处,让平台感到无路可走,终究造成了金融精英坠入黑暗的深渊事实发生。

随之就产生了突变、爆雷、凭空蒸发、转移资产等一系列掠夺模式。严重的损害无辜受害者利益和权益。在这里不是没有责。也不是与己无关。法律事实告诉我们谁主张谁担责。

因为程序错误是这场一地鸡毛的主要责任。面对老百姓的钱袋子和人民至上的理念。这个担子是很重的。

为了震慑金融投机分子。有关行业专家教授多次献计献策。提出了国家大智慧的战略方针,即先期垫付政策。让改革试错成本,在共同承担下化险为夷。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能让与国家机器对抗的犯罪分子跪地求饶。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全额返还本金,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也是在时间和空间上,获得短平快解决瓶颈问题的最佳选择。

通过政府的先期垫付,可以化解金灾中双重伤害下,生活困难的群体。其效力等同不用还。

面对特殊民间借贷事件,金融监管局是有责任和义务,为重塑公信力,守护民心,并加大力度来终结金灾对人民的影响,让他们尽快恢复到正常生活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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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夏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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