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
今天,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而在刚刚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
丨6万亿元
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
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丨4万亿元
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其中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新闻发布会上还明确,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除了这10万亿之外↓
丨还有2万亿元
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6万亿+4万亿+2万亿
=
12000000000000元!
同时,发布会上明确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这一点也需要重点关注!
详细解读
敬请关注
今天「四海为家视频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