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牢山:无尽的前沿和无尽的安全

慧颜苏苏 2024-10-17 17:02:57

人可以进入法律没有禁止的野外,但相应的风险应该自己承担。一旦出事依照法律明确责任,当地管理部门没有过失,就不用承担责任。

一名颜料师博主进入云南新平县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探矿的视频走红,不少“好奇心满满”的游客蜂拥而至,引发热议。所谓热议,其实就是批评,说她违规,过于冒险,不敬畏自然等等。后来又传出,这个颜料师捡了一块石头,保护区要求归还。

我觉得这些批评都过于夸大了。

一、

进入保护区的确会影响环境,但环境本身是有修复力的,有承载能力的,不能夸大,一队人走过,就会导致土壤侵蚀、植被破坏、野生动物灭绝吗?

一般来说,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单位、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其他的规定还有,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也就是说,自然保护区并不是珍贵得不能踏足的禁地,其内还有单位和居民。只要不是砍伐、放牧,是不违规的。

最初,新平县管护局的工作人员也是这么说的。他们确认该颜料师进入的区域不是国家级保护区,而是哀牢山县级保护区的未开发区,没有进入到核心区,所以行为是合规的。

不过,舆论给了管理部门压力。10月6日,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发布《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访客须知》及《关于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各类未经批准的人为活动的告知书》。

这两份文件主要内容就是,除了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开展各种徒步、健行、拓展运动、登山、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

也就是说,管护局本来确认的“不违规”,在这个《须知》和《告知书》之后,就成了违规。一个局级事业单位的一纸应付舆论的《须知》,一份告知书,就限制公民的权利。这难道不是比博主进入自然保护性质更严重的事吗?

某种程度上,中国长假期间景区爆满,就是因为人们能去的真正的野外太少。

二、

理论上,山上的石头属于矿产资源,是国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问题是,捡一块石头是开矿和采石吗?

最近因为养乌龟,我打算到长江边去捡几块鹅卵石,我心中都闪过一个念头,会不会被制止。几年前,我是不会有这个想法的。当然,我知道江滩上的鹅卵石是肯定不能开采的,但我捡一块是采石吗?当然,空气和雨水,也属于一种矿产资源。

这个问题或许没有答案,但在我看来,捡一块石头,不是采石。或许有人要说,如果人人都拿一块怎么办?我觉得,民众有享受大好河山的权利,不能非买票就非法,除非极端宝贵脆弱的地方。判断标准也很简单:起码,政府觉得值得花钱请人去看护起来。

在海边,看到一个好看的贝壳,捡回去,不应该是一个违规的行为。

三、

实际上,在相关管理机构中,已经把“禁止进入核心区”,通过各种正式的文件,非正式的操作,升级为了“不准进入自然保护区”。而舆论也附和,叙事逻辑成了“哀牢山是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把“哀牢山”,偷换为了“核心区”,然后口诛笔伐。

民间舆论有一种偏好,没有权利意识,只有义务意识;只想到要管起来,想不到,这是不是公民的自由,于是,自觉不自觉地把立场代入到管理者的位置。面对类似议题,他们想到的不是,自己自驾的时候,可能也会一时兴起,沿着无人的小路走一段。他们只会想到;这些人怎么这么不服管,怎么这么特立独行。

很多时候,禁止入内,根本不是什么自然保护区的问题,也不是为了保护一块石头。

实际上,天津大爷跳水被禁止了。北京一些公路两侧,也陆续建了阻拦网。现在多地都有这个趋势,越来越多的水库、河流和山林被铁丝网给围起来。北京密云水库一圈、京密引水渠沿线都有阻挡设施。这种铁丝网不但可以阻挡,还形成一种警告、责任机制,使得翻越者出事后,地方管理部门能够免责。

人进入未经开发,没有完善设施的山林、水体,的确可能造成危险。经常有新闻报道,有人进入未经开发的野外山林,导致危险,最后劳民伤财地去救他们下来。有时候,当地多多少少有些责任,甚至要赔钱,所以,管理部门一禁了之。

这背后,当然是法治难题,严格按照法律划分责任即可。人可以进入法律没有禁止的野外,但与此同时,相应的风险应该他们自己承担。一旦出事,不搞“人死为大”,依照法律明确责任,当地管理部门没有过失,就不用承担责任。相反,相应的救援成本,也应该翻越的人自己承担。“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则可以由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才是一个合理、公平的责任划分方式。

毕竟,自由和权利,是应该有代价的。

四、

根据《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受伤320人,死亡及失踪182人。这些悲剧应该尽力避免,比如,提升专业化,就可以不出事吗?

就中国的情况来说,很多东西是要靠群体习得的。当玩户外的人足够多,玩的次数足够多,惨剧足够多,那么,低级错误就会越来越少。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过程。而即便专业化程度大大提高,探险的本质,必然伴随牺牲。

这的确像很多人所说的,是吃太饱了。一个群体,只有吃饱了,才能去关注那些饱腹之外的事。比如仰望星空;比如研究无用的数学;比如研究技术。而只要足够多的人在做一些闲事,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行为,冒出一些不同寻常的想法,一定会遭受损失、死亡,但同时,一定会得到一些珍贵的东西。

探索自然,要求人们超越自我,挑战极限,敢于冒险、勇于拼搏。这种行为背后的精神,其实与创新高度相似。一个人不愿意冒爬一座小山坡的风险,企业家自然也不愿意冒赔钱的风险,科研人员自然也不愿意冒赔上自己名声、事业的风险。最终,一个国家创新的动力就越来越小。

一个社会有冒险精神,才有更多的创新。谨小慎微,为了安全不断地限制自由,会让群体墨守成规,丧失探索无尽的前沿的精神。当下,政策正在刺激经济,所谓刺激,就是刺激出承担风险的欲望。

在无尽的前沿和无尽的安全之间,总要有人选无尽的前沿,我们不应该束缚他们,而应该祝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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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颜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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