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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酒类13大类食品共计205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00批次,不合格5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高原果品有限公司生产、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苑大厦B座内蒙古伊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炒杏仁(390克/袋),霉菌(实测值:35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5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炒制果仁制品中霉菌最大限量值为25CFU/g。本次抽检的炒杏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发霉或原料、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有关专家表示,霉菌随发霉的食物进入人体,会危害人体健康,如果长期持续摄入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发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病、侵袭性肺曲菌病等疾病的发生。
2.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宇澜山野菜食品加工厂生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春城家园小区蓝景风干牛肉店经营销售的野生干金针(20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6.4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3.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可意炒货厂生产、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体育场北侧太西国际饭店西楼天盛广场阿拉善盟心连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盛分公司经营销售的红枣味瓜子(5kg/箱),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029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食用菌中二氧化硫残留限量值为0.2 g/kg,瓜籽、坚果制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本次抽检的野生干金针、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以及红枣味瓜子检测出违禁物质二氧化硫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及超范围违规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长期过量食用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对人体健康不利。

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现春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新景四季春华园东侧美特好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五仁月饼(680g/袋),菌落总数(实测值:55000,63000,48000,42000,48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月饼 糕点》(GB 2726—2016)中规定,月饼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本次抽检的五仁月饼中检测出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5.内蒙古自治区开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红卫路与北环路交会处嘉俊华庭二期商场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超市经营销售的五香葵花籽(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99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本次抽检的五香葵花籽中检测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油脂氧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令呼和浩特、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阿拉善盟各级监管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销毁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