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驳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最终灭亡吴国的故事,家喻户晓。但是越国早期历史却比较模糊,包括越国的姓氏,也是众说纷纭。故对越国历史的深入研究不得不借助于地下考古发现,特别是新出土的金文资料。越国的兴盛时期主要是春秋末到战国初这一短暂时期,这一时期的南方各诸侯国的字体盛行鸟虫书。故传世的和考古出土的越国具铭铜器,大多都是鸟虫书字体。
《越王之子勾践剑》(《殷周金文集成》11594),春秋后期器,铭文:“戉王之子叴欠(左叴右欠)口戔(戈口戈)”,即“越王之子勾践”。《集成》释读为“越王勾践之子”。张振林《关于两件吴越宝剑铭文的释读问题》,(见张振林《张振林学术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2019年12月出版,第287页)文中指出,此剑铭文应该释读为“越王之子勾践”。
张振林《关于两件吴越宝剑铭文的释读问题》,(张振林《张振林学术文集》一文中,对比研究了《越王之子勾践剑》、《越王者旨於睗剑》和《越王州句剑》各剑字体的分布排列顺序,最后总结出三条识读规律:(一)、有“戉王”者为正面,应先读;无“戉王”者为背面,当后读。(二)、同一面的铭文,右半边先读,左半边后读。(三)、同一面的两边若有文字相同,则以中脊为轴,左右两边文字对称。
张振林进一步论证说,“春秋时期和战国初期,王侯贵族之子孙铸作铜器,有在铭文中自报家世炫耀门阀的风气,自称‘某之孙某某’,或‘某之子某某’,或‘某之孙某某之子某某’,总之是在关系词之后报出私名……整个词组的中心词是私名。炫耀家门的目的,在于炫耀铸器者自己。”“故此剑的主人应该是勾践而不是勾践之子。此剑之制作年代不是勾践为王时期,而是在越始称王的允常时期,即公元前496年之前勾践尚做太子之时。”(公元前496年越王允常去世,勾践即位为王。)
《越王勾践剑》(《殷周金文集成》11621),战国初期器,铭文:“越王勾践自作用剑。”此剑1965年出土于湖北江陵望山1号楚墓,现收藏于湖北省博物馆,属于国家一级文物,是湖北省博的镇馆之宝。越王勾践是越王允常之子。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允常卒,子勾践立,是为越王。”越王勾践三年,兵败夫椒,后经“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于公元前473年灭掉吴国。勾践灭吴以后,进兵北上,“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越王勾践在位时间共31年,从公元前495年到公元前465年。
《越王者旨於睗剑》,图片拍自曹锦炎《鸟虫书通考》(增订版)(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6月出版),战国初期器,现收藏于浙江绍兴博物馆,铭文:“戉王者旨,戉王於睗,自作用剑。自作用剑。”曹锦炎认为,“者旨”是氏,即“诸稽”氏。“者旨於睗”即“诸稽於睗”,也就是勾践之子鼫與,经各家考证,已成定论。公元前465年越王勾践驾崩,子鼫與继位为王。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晋出公)十年十一月,于粤子句践卒,是为菼执,次鹿郢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勾践卒,子王鼫與立。”可知鹿郢即鼫與。曹锦炎考证说“鹿”即“鼫”之讹,因形近而致误,“郢”和“於”、“與”的古音是很接近的。越王者旨於睗在位共6年(公元前464年——公元前459年)。
《越王者旨於睗戈》(《殷周金文集成》11310、11311)图片拍自曹锦炎《鸟虫书通考》,战国初期器,1959年出土于安徽淮南蔡家岗赵家孤堆战国墓。关于此戈铭文的释读,诸家争议较大。曹锦炎释读为:“越王者旨於睗癸亥徐囗至王”。“徐囗至王”,缺文疑为“州”字。“致王”,致贡于周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勾践已平吴,乃以兵北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致贡于周。”戈铭称“越王诸稽於睗癸亥徐州致王”,是将这件“致王”的大事记录下来,即所谓“铭功记烈”以示纪念之意。
董楚平《吴越徐舒金文集释》,把此戈铭文释读为:“癸亥,徐侯之皇、越王者旨於睗。”董文指出,徐亡前后,至少有一支徐国王族得到越国庇护,寄居越国境内。到者旨於睗即位时,可能封境内的徐人领袖为侯,徐人则尊称越王为“皇”。徐人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之情状,犹留于戈铭之中。
《越王太子不寿矛》(《殷周金文集成》11544),战国初期器,现藏上海博物馆,铭文:“於越嗣王,旨於之太子不寿,自作元用矛。”於越,是越国国名之全称,如吴国全称为“句吴”,金文作“攻吾”。嗣王,是王位的法定继承人即太子。旨於,即“者旨於睗”。不寿,越王鼫與之子。《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王鼫與卒,子王不寿立。王不寿卒,子王翁立。”据铭文可知,此时不寿为嗣王为太子,故此矛铸造年代当在越王鼫與在位的6年之间,即公元前464年——公元前459年。
《越王不寿剑》,图片拍自曹锦炎《鸟虫书通考》,据曹氏介绍,此剑为台北龚氏私人收藏品。铭文:“越王不寿不寿,自作用剑用剑。”越王不寿,是越王鼫與之子。《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竹书纪年》等文献都有记载,其在位时间共10年,从公元前458年到公元前449年。
《越王州句剑》(《殷周金文集成》11625),战国早期器,1973年3月出土于湖北江陵藤店1号楚墓,现藏湖北荆州博物馆。铭文:“越王州句,自作用剑。”越王州句,《竹书纪年》作“朱句”,“朱”和“州”可以通假。《竹书纪年》记载:“不寿立十年见杀,是为盲姑,次朱句立。”州句,又名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王不寿卒,子王翁立。”越王州句在位时间共37年,从公元前448年到公元前412年。
《越王旨翳剑》,图片拍自曹锦炎《鸟虫书通考》,此剑现藏于台湾高雄某氏。铭文:“越王越王者旨不光,自作用剑。越王旨翳自作剑。唯尸邦旨大。”越王者旨不光和越王旨翳是同一人,即《史记》记载的“越王翳”,“光”和“翳”,一名一字。越王翳在位时间共36年,从公元前411年到公元前376年。公元前376年越王翳被太子诸咎所杀,此后越国出现内乱,国势转衰。公元前333年楚杀越无彊,越国子弟离散。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破会稽,降越君,设会稽郡,越国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