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年,国铁西安局下属一单位被罚,有几处令人不解

向露摄影 2025-03-08 08:08:56

2月25日,国家铁路局官网发布一则公告,对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西安局)宝鸡工务段进行处罚。

处罚原因是:2023年1月宝鸡工务段在宝中线凤翔站组织平整站场作业时,未经铁路电务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擅自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造成信号电缆损伤,存在不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情况。

国家铁路局网站截图

国家铁路局下设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认为,宝鸡工务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此,2025年2月17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西安工务段改正,并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的处罚。

这条公告,让人看了觉得会有些摸不着头脑。

一是时间过去了2年,发生在2023年1月的事情,时隔2年后的2025年2月才开出处罚单子,究竟是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没有及时掌握情况,还是宝鸡工务段的行为调查起来比较复杂、认定过程艰巨?这是个谜。

二是宝鸡工务段作为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居然未经电务设备管理单位同意便擅自施工,这是蛮干还是藐视电务设备管理单位?虽然公告并未提及具体的电务单位名字,但从施工地点位于凤翔站来判断,管辖的应当是宝鸡电务段。

按理说来,两家同处宝鸡,且又是国铁西安局下属单位,协调起来会更方便更加畅通,居然发生了“未经同意便施工”这种事情。要说是铁路外部人员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野蛮施工,都还可以理解。

铁路集中修场景(配图,与文章内容无关)

三是两家同属国铁西安局的单位,发生了因施工出现的信号电缆损伤进而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情况,国家铁路局下设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作为裁判出现,是主动发现了问题,还是宝鸡电务段“递交诉状”?感觉又是一个谜。

如果是宝鸡电务段向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递交诉状”,那就是有些意思了。不过我相信不会是这个情况,毕竟两家兄弟单位之间的事情,犯不着闹得第三者知道。

凤翔火车站位于宝鸡市内

但总的来看,这起宝鸡工务段的违法行为,令人痛心,工务、电务本是紧密结合的两个系统,居然出现了“未经同意,擅自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的情况。除了痛心之外,这无疑还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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