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亲戚:穷亲戚组团灭门,只因对方过得比自己好

奋斗小火球 2024-05-09 00:02:33

有钱应该接济穷亲戚吗?这问题,得细细看人。若亲戚行为既蠢又坏,那绝对不能心软!

想想那家在广西贺州,家产价值千万的人家。结果呢?穷亲戚们联手,竟然策划将这一家人虐杀,目的只为了分食他们的财富。

回到2011年11月,广西贺州地税局局长灭门案的审理,这案子简直刺破了人类伦理的底线。亲戚联手,残忍虐杀一家四口,只为了分食他们千万家产的一杯羹。

想象一下,那些曾经当过几十年刑警的老警察们,回忆起案发现场的血腥场景,都难以掩饰内心的震撼。他们只能无奈地感叹:“这些人,他们的目标就是要把这家人彻底消灭掉!”

老刑警回忆道,凶手们的心理素质堪称过人,行凶时竟是如此从容不迫。一进门就径直走向主卧,先是毫不留情地杀害了具有反抗能力的成年人,接着又走进两个次卧,将无辜的孩子一个个送上了死亡之路。

“他们的行动就像是在屠宰猪一样,冷酷无情,心狠手辣。”老刑警感慨道。

这些既蠢又坏的亲戚们,在行凶时手持着铁锤和尖刀,毫不留情地将每个人的头部砸击十几次,确保他们彻底丧命。之后,还用尖刀补刀,以防有人尚未断气。

床头的墙面上溅满了鲜血,那是他们狠劲打击的结果。由于是亲戚,凶手们直接用钥匙打开了房门,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觉。

他们只用了不到20分钟就夺走了一家四口的性命,整个过程高效而冷酷。所有的受害者都在熟睡中不知情地被送上了死亡之床,毫无反抗的机会。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亲戚团伙在进入主卧杀害夫妻时,一个人站在门口打着手电筒,作为信号;而另外两人则站在床头,同时用铁锤重击夫妻的头部,以确保他们同时死亡,不留后患。

在杀害完这一家四口后,他们甚至还打算上楼杀死这家的男主人,以及住在楼上的老母亲。因为,只要这一家人死绝,按照继承法,他们就有机会继承那千万家产!

离开现场时,女亲戚甚至还从容地清理了现场,擦去了脚印。她花在清理现场上的时间,竟比他们实施杀人的时间还长。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案件曝光,众怒沸腾:竟然是死者的亲妹妹和大姐家的两个孩子,其中还有个未成年的女孩,合谋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害死了一家四口!究竟是何仇何怨,让亲如手足的血肉至亲竟然狠下心来相残?

而那些既蠢又坏的穷亲戚们,在法庭上你争我夺,彼此相互攀咬,简直就像是真实版的狼人杀,只不过她们的手上沾满的不是虚幻的鲜血,而是真真切切的人命。

谁是这一切的主谋?故事的主角是周子雄,他是当地一名地税局的局长,年过四十;而他的妻子凌小云则是一名个体户,经营着水泥销售和房地产生意,尚未到四十岁就已经积累了数千万的财富。他们还有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案发当晚,周子雄的老母亲就住在他们楼上,幸好凶手的钥匙无法打开她的门,这才使她得以幸存。

起诉书将矛头指向了死者的妻妹凌小娟,认定她为主谋。

5月2日凌晨,凌小娟与其姐一家已入睡,她便带着外甥苏可章和外甥女苏洁的男友刘胜明前往姐姐家的后门,使用预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了门。一进屋,凌小娟就把两个小孩的门关上,让苏可章和刘胜明先去杀害自己的亲姐姐和姐夫。在这过程中,刘胜明用力过猛,铁锤从手柄上脱落了!凌小娟竟然神机妙算,从包里拿出备用的铁锤给了刘胜明继续行凶!

为确保受害者彻底死亡,凌小娟还让两人用尖刀补刀。之后,他们进入两个小孩的房间。

凌小娟毫不动容地目睹着两个年幼的外甥和外甥女被铁锤击杀、刀补。

起诉书显示,在实施杀害时,凌小娟举着手电筒指挥着他们同时动手,之后又亲自拿着抹布清理了现场的脚印。

看似事情已经水落石出,凌小娟却又出人意料地翻供了!

“我是被刘胜明胁迫的!主谋是我大姐家的闺女,是我外甥女苏洁!”她这样辩解道。

“我没有亲手杀人。实施行动的是苏可章和刘胜明这两个男人。一个是苏洁的哥哥,一个是苏洁的男朋友,他们都受到了苏洁的操控!”她进一步甩锅道。

公诉人追问:“是谁最初提出要去杀害被害人一家的?”

凌小娟毫不犹豫地回答:“苏洁!”

紧接着,凌小娟又进行了一连串的否认,试图洗清自己的罪责:

“我并非自己组织纠集的,杀人的念头也不是我提出的,当天前往现场也不是我安排的,是刘胜明召唤我前去的。”

“他们手持着铁锤和刀,已经被激怒到失去理智,我作为一个女性当然感到恐惧!如果我不听从他们,不按照他们的指示行事,他们会伤害我。我只是出于害怕被伤害,才不得不违心地屈从于他们的要求!”她为自己辩护道。

这一切看似错综复杂,但凌小娟似乎已经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凌小娟竟然将责任全推给了外甥女和她的男朋友。

当21岁的刘胜明听到这种说法时,他嘴角勾起一丝冷笑,当庭笑了出来。

“她在撒谎。我根本就没见过凌小云一家,怎么可能谋划杀害他们?”刘胜明立刻反驳道:“凌小娟在现场指挥了杀人行动。每次具体执行的时间都是她一个人定的,我们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她每次都是打电话叫我们过去,不信你可以问苏洁。”

“对了,凌小娟还让苏可章去割小孩的脖子!”这番指控使得庭审现场的气氛更加紧张。

凌小娟冷笑着说:“我只知道刘胜明杀了不止一个人,他在撒谎。”

她甚至让法官看了刘胜明手臂上的刺青,“他说他是黑社会。如果我不配合他,他就要把我全家都毁了!我是被迫跟从他的!”

刘胜明则回应道:“凌小娟威胁我参与,她说‘这事你已经知道了,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庭审现场的氛围瞬间紧张到了极点。

然而,有一个事实值得注意:案发当天,凌小娟的外甥女苏洁甚至都没出现在现场。她真的是组织策划了这一切吗?还是说这只是凌小娟的狡辩?

凌小娟可能是为了脱责而攀咬苏洁,而刘胜明作为苏洁的男朋友,也可能在撒谎来庇护她。

此时,一个人的发言变得至关重要:全程参与杀人的苏可章!

他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一个是从小就照顾他的小姨,一个是他的亲妹子,他会为谁说话呢?

法庭上出现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情况:苏可章直接指认亲妹苏洁是主谋:“杀人的主意是我小妹提出来的。”

苏可章自言自语:“不可能放过她(苏洁),她害了我们家破人亡,等我出去看我怎么收拾她!”

苏可章的发言让案件的荒谬程度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这一切,真的是17岁的苏洁所策划的吗?一个未成年人,能控制三个成年人吗?法官显然也不相信苏可章的说法,因为他被认为是个傻子。

举个例子,杀人之后,他们从现场拿走了2万4千块钱,凌小娟分给刘胜明9千6,就给苏可章分了60块。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苏可章却心满意足地拿着这60块钱,开心地回家了!想想吧,别人分1万,他只有60,平均下来,每条生命的代价竟然只值15块钱!这样的逻辑,正常人又怎么可能接受呢?

苏可章时而说杀人的想法是小妹提出来的,时而又说当天是在小姨的指挥下杀人的。

法庭上,辩护人终于忍不住直接问:“你脑子到底正不正常?”

苏可章理直气壮地回答:“不正常啊,小时候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这样的说法显然也难以令人信服。那么苏洁呢?案发后,苏洁当天晚上就和男朋友刘胜明一起潜逃了。他们一路潜逃到东莞,躲了十几天才被警察找到。

在警察询问时,苏洁表现得非常气愤:“这件事本来就太荒唐了,根本不像正常的事情,我都难以接受!”

然而,警察直接揭穿了她伪装出来的气愤:“现在,我要你说出实情。”

苏洁却回答道:“这件事就像是在演故事一样,和电视剧没什么区别。”她对待这一切的态度显然是在避重就轻,她的心理素质似乎也相当强大。

警察直接问道:“几个人一起作案?”

苏洁回答:“刘胜明,还有......还有.....我姨。”她似乎没有对任何一个人偏袒。

在她的陈述中,她揭露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二姨凌小云生前有钱但贪婪,与小姨凌小娟之间的积怨已深。凌小娟从一年前就已经在策划杀人。

凌小娟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继承二姨的千万家产。“当时她对我们说,就连老太太也不能放过!”原来,只要凌小云和老公一家,包括老公的妈妈全部死掉,那么凌小云的遗产会由她本人的妈妈继承,而凌小娟,则可以从自己母亲那里分到一份遗产。

更令人震惊的是,凌小娟甚至承诺给刘胜明30万作为报酬。而这种金额,对于凌小娟这样无业的人来说,根本无法支配。她早就有了图谋凌小云家产的打算!

在庭审中,凌小娟冷笑着说道:“图谋凌小云家产的不是我,而是苏洁!杀人是要偿命的,杀人犯是没有继承权的,那我怎么可能得到凌小云的遗产呢?”

她继续说道:“凌小云死后,财产会由我母亲继承。我大姐已经去世,我母亲对苏洁最好。最后,真正获益的人,竟然是没有出现在杀人现场的苏洁!”

凌小娟还揭示了一个关键的事实:“我告诉你们!用来开门的钥匙,就是苏洁配的!”钥匙恰恰是凶手进入犯罪现场的关键。如果没有钥匙,那么这起惨案就不可能发生。究竟谁在说谎?

凌小云一家住在一栋七层楼里。底层至二楼被出租,三至六楼无人居住,而四楼则是凌小云一家的住所,五楼则是丈夫周子雄的母亲和保姆的住处。楼房防范严密,每层都有独立的防盗门,但悲剧还是发生了,防住了外人,却没能防住亲人。

钥匙成了这一切的关键。凌小云的母亲在之前来住过一段时间,带走了全套钥匙,但并未归还。凌小娟却没有还钥匙,反而让外甥女苏洁偷偷去配了一套。

在审理过程中,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凌小娟让苏洁配了钥匙,直到案发当天,苏洁用钥匙打开了门。然而,苏洁并非无辜。她知道小姨想要杀死二姨一家,却从未制止,也未提醒二姨。

事实上,凌小娟策划了这场谋杀已经很久了。她通过苏洁认识了刘胜明,提出买枪来杀人。然而,刘胜明却以各种借口骗取了她的钱,其中包括向凌小云要钱。

最终,促使凌小娟下手的原因是一盒牛奶。当她要求丈夫的工资时,却被凌小云嘲讽,这让她愤怒至极。于是,她决定当晚实施谋杀。她提前准备了工具,召集了帮手,甚至准备了头套。

如果只是因为一盒牛奶,或许不至于杀掉姐姐全家。然而,在凌小娟的控诉中,凌小云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她无法容忍。她认为凌小云是自作孽不可活,因此下定决心实施了这场悲剧。

凌小云,一个被人们戏称为“杀熟不杀生”的人,夫妇二人被身边人评价着。难道他们真的是因为自作孽不可活,为自己惹下了杀身之祸吗?

凌小云年轻时凭借水泥生意致富,后来进军房地产。然而,她的亲弟弟想成为她的供应商,她却用比市场价还低的价格拒绝了他。这就是她对亲人的态度,更不用说外人了。

即便发了家,凌小云还因为一点小钱而把老同学排挤了出去。而她的丈夫,周子雄,更是行为古怪。为了侵占朋友的卷烟机,他让地税局的人上门没收了。然后,他以卖废铁的价格卖掉了卷烟机,最后以高价将其买回,利润颇丰。

而凌小云对自家人的态度更是让人心寒。每次带母亲看病,都是要妹妹先垫付。最让人愤怒的是,大姐生病,凌小云出了三万块钱后就再也不肯出了。这对夫妻,让人如何能够接受?

他们的行为让亲朋好友们对他们的看法大打折扣。一次凌家母亲生日宴上,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们搭讪。凌小娟说:“我姐很鬼,她的钱只进不出!”凌小云或许也察觉到了亲朋好友们对她的看法,因此她对自家的钥匙尤为小心。

然而,即便小心谨慎,也无法防止悲剧的发生。退一步说,即便姐姐有钱但对钱不对人,那也只能算是人品不好,罪不至于死吧?

那么,为什么凌小娟非要置姐姐于死地呢?

姐妹情,本是最浓的情,却在凌小云与凌小娟之间演绎出了一段悲壮的故事。

曾经,她俩是那样亲密,仿佛生来就是要一起度过人生的旅程。然而,随着生活的变迁,两人的情感开始渐行渐远。嫉妒、贪婪、傲慢、怨恨……这些负面情绪在她们之间盘根错节,渐渐演变成了彼此之间最深的仇恨。亲姐妹,竟成了彼此最憎恨的人。

凌小云和凌小娟,两个来自广西贺州的女孩,在一个锡矿矿区长大。家境虽贫,但她们却因为容貌出众而备受瞩目。可惜,贫穷使得她们的梦想无法得以实现。

姐姐凌小云只读了一年高中就去南宁打工,而妹妹凌小娟也在初中毕业后跟随姐姐去了南宁。这段时间,或许是她们姐妹感情最为深厚的时光。她们被称为“矿妹”,在当地人心中,她们是勇敢、坚强、不畏艰辛的女孩。

凌家姐妹的命运又在婚姻中有了不同的转折。凌小云发现了周子雄这个“潜力股”,果断离婚,嫁给了他,而周子雄也因此一步步攀上了事业的高峰。而凌小娟则嫁给了一个交警,过上了她生命中最辉煌的时光。回忆起往事,凌小娟满怀幸福地说:“当时我简直像家里的女皇被捧着。”

然而,这段幸福的时光戛然而止。

姐妹情,本是最柔软的纽带,却在凌小云与凌小娟之间演绎出了一段悲剧。

随着凌小娟脾气的变化,她爱出轨的交警丈夫最终选择了离婚,抛下了她,甩给她一笔10万的分手费。与此同时,原本境遇不如凌小娟的姐姐凌小云,却开始逆风而行。她的水泥生意日渐兴旺,而且老公在地税局也升上了高位。

到了2008年左右,姐妹俩的命运开始逆转。凌小娟再婚给了她的同事,却陷入了经济困境。姐姐凌小云提出让妹夫来帮忙,每月工资2000元,包吃包住。但随着时间推移,工资被减到了1500元,而且包住的承诺也没有兑现,工资还经常被拖欠。

另一个问题是,凌小云曾向凌小娟借走20多万元,但一直没有还给她。这笔钱是凌小娟的全部积蓄,也是她生活的全部希望。然而,姐姐的不履行承诺让妹妹心中的怨恨越来越深。

凌小娟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艰难,而每次向姐姐讨要丈夫的工资时,都会引发激烈的争吵。她的身体健康也逐渐恶化,但生活的压力让她没有时间顾及自己的健康。

终日的窘迫、侮辱、嫉妒和怨恨,让凌小娟的内心变得破碎。她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她放弃了对外表的装扮,甚至不再修补破裤子,就这样出门。

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凌小娟开始策划杀死姐姐的计划。或许起初只是一种幻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计划变成了她的现实,直到那个关于牛奶的电话把她最后一丝理智也摧毁了。

案发后,凌小娟与警方接触多次,但警方未发现任何可疑之处。她甚至误导了警方,使得调查进展缓慢。她在家人面前伪装得游刃有余,每每谈到案件时都表现得非常愤怒,但她的内心却藏着深深的仇恨。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凌小娟始终如一地塑造着自己的形象,声称自己只是一个家庭主妇,对案情一无所知。在与他人交谈时,她也能圆滑地隐藏真相,对外表现出对姐姐的遗憾和愤怒。

我还听说,5月1日那天,我姐的女儿跟同学喝酒喝醉了,本来人家不让她回家的,可她非得回家,要是不回去该多好啊!也巧了,那天全城停电,这不给了凶手机会吗!她口中的凶手,正是她自己!

这个女人伪装技巧之精湛,甚至骗过了枕边人。案发之后,以前很少上网的凌小娟,每天晚上安顿孩子睡着以后,总要老公帮她打开电脑看看论坛上对这个案子的讨论。她甚至曾提及作案工具的问题:“如果你是手,会用刀还是锤子?” 这样的问题,问得老公当场一愣,可想想,“这竟是自己的姐姐出了事,当妹妹的关心也很正常”,疑团在没有升起之前就消散了。

老公后来回忆说,凌小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现场肯定会留下一点线索的,案子迟早会破。”没错,凌小娟自己在清理犯罪现场的时候,曾经穿着周子雄家保姆的拖鞋擦掉地上的血迹,当她拧身去擦地面的时候,在现场留下了半个脚印。警方正是通过这半个脚印,顺藤摸瓜,定位到了凌小娟。

直到5月18日中午,多辆警车呼啸而至,凌小娟等人被带上车。尽管看到她被戴上了手铐,但善良的邻居们仍然以为,她或许是被带去协助调查。

“我到现在脑子都转不过弯来。真是难以想象,凌小娟竟然会杀自己的亲姐姐和家人。”邻居说。最了解凌小娟的,可能是苏洁。苏洁在母亲去世之后,就被凌小娟接到了身边照顾,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小姨离了婚以后,整个人就变了,变得比以前更争强好胜了,嫉妒心比以前更强了,什么她都要比别人做得好,什么她都认为自己是对的。”

至于凌小娟为什么要谋害凌小云全家,苏洁的看法也与旁人不同,“我小姨排行最小,从小就得宠,长大了突然就失宠了,生活上也不是很如意,导致她变成了今天这样也不一定。”

1在庭审过程中,凌小娟力图翻供,声称只是想让她姐失去一点财产,否认有杀人的动机,甚至把罪责推给苏洁等人。然而,她始终无法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辞。相反,每次她与刘胜明进行沟通时,都是她主动拨打电话。

在宣判过程中,凌小娟说道:“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参与了犯罪,并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我深感悔恨、愧疚。我希望法官能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时间从内心和行动上彻底忏悔我的罪行。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我请求法官尽可能地从宽处理我。”

刘胜明声称自己被凌小娟胁迫也站不住脚。他多次以购买枪支为由向凌小娟索要钱财,案发当天独自到案发现场等待同案人,无法证明他是受到胁迫才参与作案杀人。

苏可章的辩护人称其智商有损,应进行司法鉴定后再决定刑罚。但公诉人反驳称,尽管他的情商和智商稍低,但并未达到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的程度。他参与了作案的精心策划、戴面罩作案、事后清理现场、归案后推卸责任等行为都表明其思维和精神状态正常,是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正常人。

11月9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苏洁因未成年另案处理。宣判后,三人均不服,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过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凌小娟等三人杀人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考虑到无任何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宣判后,凌小娟在从法庭到警车的短短百米内,几次停下沉重的步子哭喊着“不想死”。

假若凌小云当初能够对妹妹更加宽容一些,那么这场悲剧会发生吗?逝者已去,但在公诉人看来,他多年的司法实践告诉他,这类弑亲案通常都有双方的过错,而被告人的行为也往往带有临时起意的激愤特征。然而,这个案件却有其特殊之处。

凌小娟多次策划谋杀,准备充分:她不止一次地要求同案人、她的外甥女苏洁帮忙物色杀手;当购买枪支杀人计划未能实现时,她决定改用锤击、刀戳的方式。为此,凌小娟亲手准备了铁锤、尖刀,制作了蒙面头套等等。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凌小娟展现出的典型的扭曲心态和畸变的人格特征,成为了一个特殊的案例。凌小云比凌小娟大11岁,曾经对妹妹非常体贴,但在姐姐的贪婪和妹妹的嫉妒、扭曲作用下,两者之间的摩擦逐渐演变成了怨恨,最终演化为仇视,这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心理学专家认为,凌小娟最终的狠毒行为,带有明显的自我合理化过程:她将责任全都推卸给别人,甚至认为自己没有任何错。

凌小娟策划杀害姐姐一家,并企图杀害姐夫的母亲和保姆,企图通过继承来占有姐姐家的财产。她承诺同案人刘胜明、苏可章,只要他们帮忙杀死一个人(姐姐一家),就会支付给他们10万块钱。然而,凌小娟自己并没有这样的支付能力。

她愚蠢地认为,通过这笔巨额的杀人酬劳,可以杀死姐姐一家,使其家产因缺少继承人而归自己母亲所有,然后再设法占有遗产。尽管归案后的凌小娟一直回避涉及犯罪动机的财产继承问题,但案件所查明的事实以及同案人的供述,都证实了凌小娟的主观犯意,也合理解释了她为何会恨她姐姐,以及为何要杀死她姐姐一家,甚至连姐夫的母亲和两个年轻的外甥都无一幸免。

2013年1月24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三名罪犯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执行了死刑。

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对待亲戚的相处之道,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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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小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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