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公安部长李震意外身亡引争议,周总理委托华国锋彻查

慧言说个史 2024-05-12 02:08:18

1973年10月22日,正在沈阳与金日成结束秘密会谈的周总理,突然得知了一个消息:

公安部的高级领导李震,居然在机关大院的热力管道沟内,莫名其妙身亡了!

如此高级的国家干部居然发生了这样的意外,情况绝不简单。

周总理马上结束了其他的工作,坐上飞机回到北京。刚一落地,他就马不停蹄地赶到国务院会议厅,召开会议研究下一步工作。

他先是对李震的去世进行了初步定性,然后便委托已经接手国家具体工作的华国锋,具体负责破案工作。纪登奎、吴德两位同志,则全面协助华国锋工作。

这次破案,不仅是对真相的探究,还掀起了在公安部内进行动员整顿工作的风潮。

那么,李震有着怎样的过去?他是否真的是自缢身亡呢?导致他死亡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李震,河北藁城人,1914年生人,1937年参加革命。他曾经担任过八路军129师的团政委和政治部主任,并在解放战争中,成为了12军的副政委。

全国解放之后,他升任军政委,并且在1951年3月率部进入朝鲜,参加抗美援朝。由于能力出众 ,功劳卓著,他于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抗日战争初期参加革命,却能在授衔时成为少将的人,全军仅有10个,而李震就是其中之一。

授衔之后,李震一直在沈阳军区任职。1966年9月3日,他上调公安部,担任常务副部长。当时,谢富治兼任部长,李震与他关系非同一般,因此得以实际主持公安部的日常工作。

1970年,谢富治因治疗癌症而暂且离任,李震随即成为公安部核心小组组长,以及本部门的革命委员会主任。而对外时,人们一直称他就是部长。

这样一位高级干部,非正常去世已经是古怪了,更何况还是在一个地下热力管道沟呢?为了调查,办案人员详细询问了发现李震尸体的人,得到了以下答复:

1973年10月22日早晨,两名管道工人,去北京公安部机关大院的东南角,掀开地上的井盖,进入了管道沟内。

两人下到底后,一人留下接应,另一人拿出手电,开始例行检查。这种检查是十分常见的,每隔几个月就要进行一次。

而当他往前巡查了不长的距离,就发现在黑暗中,有一个穿着绿色大袄的男人,正半跪半躺在卧在地上。他的脖子上 ,有一根绳子延伸到一根淡蓝色的供热管道上。

工人吓坏了,赶紧往回跑,然后和同伴一起上去报了信。他们叫来了保卫人员,这才知道,已经去世的人正是李震!

办案人员立刻对现场进行了勘查。他们很快得到结论:李震脖子上的那根绳子,其实很普通,就是他办公室里的窗帘绳。

从李震尸体的形态和位置上看,他自杀的可能性很大。而这一点,也从他脖子上和喉头上方的勒痕得到了证实。而在其尸体旁边的地上,有一小瓶安眠药。

而恰恰是李震自杀这一点,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此时的他,已经是连续两届的中央委员,正是大干一场的时候。

而党中央对他,在工作上是支持的,在政治上也是信任的,而他本人的家庭生活,也是和睦的,看起来并没有自杀的动机。

也有同志因此判断,这是一起策划十分周全的谋杀案。但是,随着华国锋开始侦破工作,一系列让人吃惊地消息才浮出水面。

为了更好地完成侦破工作,华国锋在会议现场就组织了专案组。

除了周总理钦点的纪登奎、吴德两位同志之外,十届中央委员祝家耀、杨贵,以及周忠、于桑、杨德中、杨俊生、刘传新等领导干部,也参与到了破案工作中来。

除此以外,还有从全国各地调集过来的法医和刑侦人员。

专案组由华国锋总负责,其他众多专业人士加入,这种安排,周总理是有自己深意的。李震在公安部大院去世,情况绝不简单,可能会涉及公安部内部的一些问题。

如果让公安部本部的人去查,得出的结论未必会十分客观,只有委托一向实事求是的华国锋,他才能放心;而调来法医和刑侦人员,是感觉李震的死仍有他杀的可能。

如果真是那样,公安部大院内的所有人都会有危险,尽快破案就更有必要了。

一切安排已定,专案组就像是运转起来的机器一样,开始进行侦查侦破工作。而他们首先要解决的分歧,就是李震到底是他杀还是自杀。

围绕着这个问题,刑侦小组内部分为了两派。

在一次会议上,以张其瑞为首的几人坚持认为,李震是被阶级敌人谋杀的,认为应该直接将案件定性为谋杀案。他们这样认定的原因,是因为李震去世没有理由去自杀。

而李震的女儿李豆豆,也多次找到专案组询问情况,表示自己的父亲不可能在一个深夜里,独自一人前往地热管道,将自己吊死在那里。

不过,支持“他杀论”的人,只有推论,却拿不出任何的证据。

华国锋老成持重,他认为这种主观的判断方式是不正确的。办案需要讲证据,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还是要用刑侦的方式来证明。

很快,和华国锋持同样意见的于桑,便开始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一番勘察。他们频繁地在现场做实验,看看是否存在第二人将李震拖到管道沟内、进而行凶的可能性。

而另一组人马,则对李震的尸体进行了检查。他们多次化验李震的血液,想要证明李震所服用的安眠药,和现场掉落的是否一致。

经过了三天的调查,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于桑得出了结论:李震确系自杀身亡!

这个结论,立刻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他们的理由依然如故,就是李震没有自杀的动机。

虽然刑侦报告能指出李震死亡的事实,但确实无法解释动机的问题。所以,这份报告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就在双方的意见相左、结论迟迟无法作出之时,各种小道说法开始蔓延。更有甚者,将怀疑的目光和指责的言论,对准了按证据办案的于桑。

这些消息中隐含着一种指控:于桑故意破坏了现场,掩盖李震死亡的真相。这就相当于说,于桑就是李震死亡的始作俑者。

这之后,还有人提出了所谓证据:在李震去世前一天,他和于桑曾经在会议上爆发了冲突,于桑拍了桌子。所以,这件案子肯定是因为于桑和李震意见不合,所以因恨杀人….

很快,一些不利于于桑的其他传言,也开始流行起来。

于桑,是个16岁参加红军、19岁入党的老革命。他性格内向,寡言少语,但在工作中却一向敢讲话、敢负责。1970年,他调入公安部工作。

但是,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和于桑在工作中发生了矛盾,导致他在1972年遭到了打击。而那期间,李震也实际上参与了一些行动。

后来,在周总理的主持下,一些老干部纷纷恢复了工作。

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的于桑,很有些志得意满,于是在第十六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对前一阶段公安部的工作提了不少意见。

而这些意见,恰恰得罪国一些人。他们不仅不认错,还指责于桑等人“算旧账”。结果,会议不欢而散。

而在10月20日,李震将于桑等人叫到一起,告诉他们:“算旧账”的事要收收口。而他的态度,让于桑非常不高兴,因此便拍了桌子。

可谁知道,第二天凌晨,李震就诡异地去世了。所以,那些人认为,于桑就算没有亲自动手,也是谋杀李震的后台。

可以说,除了刑侦报告外,其他的指责矛头,全部对准了于桑。

此时,还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希望通过这件事,达到自己控制公安部的目的。

他们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召开会议,公开表示:必须要把李震一案,定性为他杀。如果证据不支持,就将此事拖下去,拖个三年五载也在所不惜。

于是,一些更离谱的传言就出现了,比如:在20日会议的争执后,于桑在晚上,将李震杀死,然后将尸体挪到了热力管道坑内,伪装成了自杀的样子。

这种说法,其实是没有半点证据支持的。但是案件调查至此,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成了一个政治事件。一个处理不好,于桑和自己的同志刘复之等人,就会有灭顶之灾。

此时,华国锋发挥了自己非同一般的政治智慧。他当机立断,撤销了于桑等人专案组成员的身份,并以隔离调查的名义进行保护性审查。

不过,他们的关押的地点,不是著名的秦城监狱,而是交通干校,这就给转圜留下了余地。

同时,华国锋还下令,除了自己以外,不允许任何人提审于桑等人。这样一来,就让于桑等人,远离了骚扰和打击。

而另一方面,既然有人对案件的结论有异议,那就必须要重组专案组,重新调查了。

华国锋充分尊重了各方意见,决定由卫戍区司令员吴忠牵头,然后由调查部部长罗青长,以及坚持认为李震案为他杀的卫生部部长刘湘屏,组织部部长郭玉峰等人组成专案组,并且限令在一定期限破案。

需要特别提一句的是,刘湘屏正是谢富治的妻子。

既然新搭建起了调查班子,破案就要有一个新的样子了。华国锋这时,似乎抛开了“自杀论”,很支持新专案组的工作。

于是,新的专案组详细调查了李震死前五天的行踪,逐人排查跟他接触过的人,范围甚至扩大到了一些当时不在北京的老干部。

只可惜,他们查来查去,不仅是一无所获,还查出了一堆依据支持“自杀论”的证据。

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一些干部,和以刘湘屏为首的一帮人,仍旧坚持李震是他杀。

而到了后来,当一个个证据都在证明李震是自杀身亡的时候,刘湘屏等人又改了口,说李震是即便自杀,也是被人逼死的….

华国锋作为专案组的负责人,是亲自到过现场的。事实上,现场保护得非常好,并没有像刘湘屏所说的那样,是遭到破坏的。

管道沟进去就是台阶,除了工人的脚印,就只有李震一个人的脚印。从脚印可以看出,他在里面来回来去走了很久,然后到管子那里吃下了安眠药,之后上吊自杀。

整个区域,并没有其他闲杂人等的脚印。而且管道沟里十分狭小,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搬着一具尸体进入这里。他杀的可能性,是根本不存在的。

但是,在专案组开会时,有于桑等人的前车之鉴,谁也不敢说李震是自杀,否则就会招来谩骂和漫天飞舞的“帽子”,甚至是逮捕。结果,案子拖了很长时间,仍然难以结案。

后来,此事终于传到了毛主席耳中。毛主席拿出一本《明史通俗演义》,让周总理转交华国锋,要他仔细读读第80回到第82回。

这三个章回,讲的是明朝末年著名的“明宫三案”,即梃击案、红丸案和移宫案。这三个案子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从故事中却可以看到,对于纠缠不清者的一些应对之策。

经过了一番艰苦的工作,在1974年3月22日晚,周总理、华国锋等人再次召开了专案组会议,打算以“李震自杀”来结案 ,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具体处理。

但是,刘湘屏等一些人始终不依不饶,导致结论没有做成。

不过,这件事的热度已经慢慢降了下来,讨论它的人逐渐减少。而于桑等同志,也都先后解除了审查,恢复了工作。直到1977年,公安部才正式确定,李震确系自杀。

那么,李震为何会自杀呢?这可能与李震的性格有关。

据刘复之回忆,其实自从李震调入公安部之后,情绪就一直非常紧张,唯恐得罪了某些人。

比如有一次,他奉命派人去盯叶剑英元帅一位客人的梢,不去又怕被问责,去了又怕让叶帅难堪,结果叶帅得知后打电话询问公安部,自己的客人有什么问题。

李震听说之后,赶紧带上刘复之去叶帅家赔礼道歉。回来时,他紧张得满头大汗,一路上唠叨着“要掉脑袋了”。

可以想象,在当时那样高压下工作的人,内心会是如何的忐忑,尤其那帮人他得罪不起!

所以,在于桑等人对公安部的工作提出批评时,他很可能十分本能的开始紧张,并且最终导致自己心理的崩溃。

后来,毛主席对“专案组”这种临时机构进行了批评,认为他们是“抓蚂蚁”,并且不无讽刺地说:“没有蚂蚁时,什么也看不见;看见了,什么都是蚂蚁。”

他认为专案组的名头太大,所以进组的人都觉得,自己必须要搞出名堂来。而在一些极端思想的影响下,搞不出来名堂,就会有人施加压力。

这么一来,一些假的东西就出来了。其结果,就是花了大量的资源,却反而伤害了同志,影响了 团结,破坏了实事求是的作风。

所以在这之后,动不动就成立专案组的现象,就越来越少了。

参考资料:

百年潮 2009-07-04 《刘复之谈公安部长李震自杀事件》

新华网 《百年潮》 2009年第7期 1973年公安部长李震自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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