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在京文官考核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等次会对仕途产生哪些影响?

左都御史有料 2024-03-29 13:10:35

清代在京在外文职官员,按定例每三年要举行一次大规模的考核,外官称之为“大计”,京官称之为“京察”。对于大小文官们来说,尤其是中下级官员,大计和京察决定着他们未来的仕途前程,或升或降完全取决于吏部和督抚的考语。

由于篇幅有限,御史不能全面地对大计和京察进行详细的描述,只能重点来讲一讲文职京官的考核内容,即京察。

以四格为标准的考核办法

京察制度沿袭明制,顺治十三年议定:在京各衙门照外官考察格式,由堂官填注考语事迹,然后按等送吏部定核。

京察的考核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等,名列一等者曰“称职”,二等曰“勤职”、三等曰“供职”,若列四等者则要按照规定给予处分。

京察考核中,其标准定为“四格”,即年、政、才、守四项,年即年龄、政即政绩、才即才能、守即操守。吏部按照这四个大的分类,对在京各衙门文官进行全面的考核。

四格只是讲考核分为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分为若干等次。守分清、谨、平;才分长、平;政分勤、平;年分青、壮、健。

将四个大类细分之后,就会出现很多种组合,如守清、才长、政勤、年壮;守谨、才平、政勤、年健,等等。大的原则是,四项中都排在前列的属于考核优秀的官员列入一等,次一点的为二等,再次的为三等。若是各项指标都排在最后的,那么就是四等。

考核结果出来后,堂官就要填注考语,然后分等送部。届时,吏部、都察院、六科等部门进行仔细审核后,即会最后定等。

各衙门堂官在填注考语的时候,不要求一定要按照四格规定中的写法,词汇可以变通,但一定要注明是几等,即称职、勤职、供职。

比如守清、政勤、才长、年壮可以填注“称职,办事用心”,或“称职,人明白办事干练”,或“称职,人朴实办事勤能”,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京师各衙门由于分工不同,考核的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翰林院不是一个行政部门,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文字工作,那么考核方式就要变通,主要以学问水平进行考核。

此外,以上的考核办法主要针对的是在职官员,不包括众多的候补、兼职、开缺守制、刚刚上任不及半年和正进入升迁程序的官员。这些特殊情况的文职官员们,在京察之年,不按照四格定等。

乾隆四十八年出台了一个新的规定:“考察各官适届京察之期,年满离任候补,尚未得缺,该员旧任已离,新缺未补,考察之典未便虚悬,仍由原行走之处注考,列为二等。”

又:“官员由别衙门迁转,到任未满半年,该堂官填注考语,有难于核实者,将由原衙门保送得缺之员,列为二等,年满调京及循例升补之员列为三等。”

可以看出,以上几类特殊官员,堂官不必给他们填注考语,皆划入二、三等的序列,既无法获得一等也不会因考核不达标而受到处分。

京察结果出来之后,就会进行一次较大的人事调整。一等者按例升转或优先升转,二、三等着仍留原职,四等着或降级调岗,或勒令休致。

特殊部门官员的考核标准

前面提到,在京各衙门因职掌不同,考核的办法也就不同。翰林院只是其中之一,还不算是最典型的。

最具代表性的是太常寺、鸿胪寺、钦天监、太医院、陵寝衙门等专业性很强的官员。乾隆以前,京察制度还不十分成熟,这些衙门的官员考核以按照四格进行。

乾隆皇帝认为这种做法纯属是套路,大多数官员都是走走过场,失去了考核的初衷。为此他规定,针对以上各衙门官员,需考虑到他们的职责特殊性,进行分别对待。

太常寺是主管国家庙坛祭祀的机构,官员对礼仪方面的知识必须要过硬,所以针对太常寺官员,主要考核的是礼仪是否娴熟,行走是否谨慎;

鸿胪寺是掌管朝会与国家宴会赞导礼仪的机构,“鸿”即声,“胪”即传,传声赞导,故名鸿胪寺。鸿胪寺官员主要考核举止是否安详,音节是否宏畅;

钦天监职掌观测天文气象、编制历书的机构,其官员主要考核数学是否精通,天文历法是否擅长;

太医院主掌医疗之事,也是清代所有衙门中任职门槛最高的,太医院官员考核的办法主要是论其医理是否通晓,用药是否得当。

以上所列举的几个衙门的官员,在京察中无需以四格而论,堂官在填注考语的时候,也不必写入守、政、才、年等字眼,只需填入称职、勤职、供职一类的。应该说,这些衙门因专业性较强,考核也相对宽松。

以上便是清代京察的基本内容,有不明白的地方,诸位可以留言讨论。有机会御史也会发布关于地方文职官员考核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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