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强化,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发布了关于汽车类合作机构禁止行为的公告。
在已发公告的金融租赁公司中,发布内容的侧重有所不同。如皖江金租发布了《零售租赁业务合作机构禁止行为公告》,其中包括严禁合作机构向消费者隐瞒车辆真实状况,严禁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交易凭证等规范汽车租赁业务的内容;中信金租公告内容侧重于:严禁合作机构端提供存翻新车及存在其他问题的车辆,严禁合作机构端使用与实际不符的话术,如“贷款”、“车贷”、“抵押贷款”等贷款类词语。民生金租发布了商用车合作渠道禁止行为公告,严禁合作机构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
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发布禁止行为公告的同时,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联合发文《关于推动本市汽车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倡议书》,其中也重点提到:“不以支付高额佣金的方式引导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强制推销汽车金融产品,或诱导消费者选择高佣金汽车金融产品。”
相继划出机构合作红线的金融租赁公司及地方、协会的高度重视,反映出未来金融租赁公司在开展相关租赁业务时,对渠道合规性要求更高。伴随着汽车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规模也逐步扩大。
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全景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规模正在快速增长,贷款宗数和市场规模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达到了7.5%和10.1%,显示出行业的强劲增长势头。
相比于传统的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是一种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的专业化金融工具。在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汽车是融资租赁领域的主要租赁物,汽车占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的比例普遍较高。不过,由于金融租赁收益回收期较长,国内部分金融租赁公司更喜欢“短平快”业务,汽车租赁成为众多金租平台争相布局的领域之一。
就业务层面而言,向纵深发展的车辆租赁业务已成为金融租赁公司践行普惠金融、拓宽业务渠道、实现优化转型的重要发力点,而车辆租赁也是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创收来源。以民生金租为例,其年报中显示,2023年全年完成租赁业务投放729.33亿元,新增投放中,车辆零售与普惠金融业务占比达73.82%。
不过,根据监管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在此限定下,金融租赁公司往往采取与中介机构合作推广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相对于银行车贷来说,融资租赁业务相对比较复杂,这为中介机构“下套”提供了空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乱象频出。
北京商报曾报道汽车金融模糊营销乱象,不少消费者因自身资金需求寻求车抵贷,本想借此缓一时之急,却被诱导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说好的车抵贷款结果成了售后回租业务。伴随其中的还有各种好处费、中介费、GPS管理费和租金费,而扣款利息也远超宣传利率,甚至高出监管规定。
国家层面对于金融租赁公司乱收费现象,在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重点提及,尤其在消费者保护、资产处置和准入门槛三个层面更为明显。
资产处置及价值评估对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至关重要,而车辆处置问题恰恰是汽车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的常见痛点之一,主要表现在车辆残值评估不准确、处置周期长、交易渠道有限等方面。因价格波动大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导致租赁车辆的残值评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确定合理的处置价格。租赁车辆的处置周期较长,影响资金回流的速度。租赁车辆的交易渠道有限,难以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买家。以上因素进一步限制了租赁车辆在处置过程中的宽度与广度。
车e估针对差异性需求,并根据车辆使用与运营场景,配置高度灵活资产管理、资产处置方案。在车辆租赁前,提供车况风险评估,助力金融租赁公司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前置风险;在车辆租赁中,多维度资产管理预警机制能快速检测风险特征;在车辆租赁后,针对逾期车辆提供定制化资产处置、资产运营方案,分析资产回收的可行性,提前计算成本及收益,避免资产损失。
在金融服务日趋智能化及金融租赁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金融监管政策会不断更新调整。无论是从监管政策还是行业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应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和行业准则,做好真正的融资租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