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减轻还款压力

格格惠民 2024-04-19 15:34:33
部分职工家庭每月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公积金账户内仍有不少剩余资金。如职工家庭近期无购房计划,公积金剩余资金只能留在账户里无法使用。 本期教你几招,如何好好利用这笔资金,有效用于贷款还款,并且减轻还款压力。 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充足的职工家庭,可以根据家庭自身资金状况及购房贷款类型来选择以下几种业务: 一、贷款缩期 职工家庭每月公积金缴存额高于还贷额较多的,可以通过办理贷款缩期,提高每月还款额度,从而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减少余额的累积。 二、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 职工可根据家庭资金状况来选择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 情况一:自筹资金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 职工可以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款后,再以当期累计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有资金提前还款后,职工需在提前还款行为发生后半年内提出提取申请。提前全额结清贷款的,需提供贷款还款凭证、还款流水;提前部分还款的,需提供贷款还款凭证、还款流水及变更后的还款计划表。 情况二:预提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 无自有资金的,职工可选择预提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还款。 申请人需先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银行同意并在提前还款申请表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并提供本年度还款计划表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提取完毕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会被限制提取,履行提前还款行为后,提供提前还款流水及新的还款计划表冲正额度后,方可重新恢复公积金提取申请。 注意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在惠州公积金管理系统存在有效的还贷提取档案。 申请预提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或部分还款的,不可按自筹资金情形重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还可根据贷款类型办理以下两种业务,提取还贷更方便: 01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以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委托公积金中心每月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包含本金和利息)。 即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无需每月手动转账,不仅缓解了资金压力,而且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避免了逾期还款风险。 02纯商业银行贷款 本市签约银行商业贷款可签订逐月划扣协议,偿还贷款将按月自动提取到绑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无需每月提取。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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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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