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道德经》的最后一章,老子以格言的形式阐释了修身主旨和治世要义,可作为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他劝导人们要以“信言”、“善行”、“真知”来要求自己,完善自身的道德修养。同时还要效法圣人不积聚钱财,尽力帮助别人,全力赠与他人的行为。此外,老子还总结了天道与圣人之道,提醒人们要清心寡欲,虚静无为,遇事保持平静淡泊的心态,即使有所作为也不能大肆张扬。
【本经】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辨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译文】
真实的话不一定好听,好听的话不一定真实。行为良善的人不巧辩,巧辩的人不良善,真正了解的人,晓得宇宙之间的大道就在自己心中,不必广心博鹜。知识广博的人,未必对大道有真知。圣人没有私心,什么都无所保留,他尽量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足;倾其所有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富有。天道无私,只有利于万物,而不会对万物造成伤害。圣人顺天道而行,只是贡献施与,而不和人家争夺。
圣人能效法“利而不害”的天道,而表现“为而不争”。结果天下莫能与之争。施者比受者有福,能不和人争夺功名的精神,就是一种伟大的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