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现在人们关心的话题,毕竟我们不可一日无饮食,这关乎着所有人的健康甚至命运。
然而,食品安全,不是只有现在人才会担心。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当时甚至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
美食
例如,在《礼记·王制》中就曾说到: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
意思就是说:五谷如果没有到时节,果实是不成熟的,不能拿到市场上卖;树木还没长成,就不能砍伐,也不能出售;家禽、家畜、鱼鳖等,如果还没到能杀的时候(意思就是没长大),也是不可以卖的。
古人崇拜自然,敬畏自然,所以做事要符合时令,到一定的时候,才能做一定的事,如果违反是不行的。
蔬果
比如汉朝时期,已经出现了反季节蔬菜,当时的技术是在室内生火。在《汉书·召信臣传》有提到:“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跟现在几乎一样。
这是强行让蔬菜成熟,当时的人也都看的明白:“使土气蒸郁而养之,强使成熟也。”
搞这么多精力培育反季节蔬菜,为何?自然是给皇帝吃,太官园嘛,那是皇家的菜园。
不过,后来皇帝就下令禁止了,汉安帝元年(公元112年):凡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强熟,或穿掘萌芽,味无所至而夭折生长,岂所以顺时育物乎!
三国演义里的汉安帝
不顺应自然,不符合时节,吃了是有害的。当年孔子也曾说过:食饐而鍻,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
孔子也注意到了饮食健康,所以他认为:食物的颜色、气味、时令不对,都是不能吃的。甚至煮的不熟或者煮得太烂,肉割的不正,没有酱等,他都不吃。
这固然是“礼”之所在,却也能反应出,当时已经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了。
孔子
在汉唐时期,如果因为肉质不好或者腐坏了,还卖给别人,从而造成别人中毒的,要重责。尤其是唐朝,这种情况得蹲一年监狱;如果中毒身亡了,卖者要被绞死。
到了宋代,更为严重。
宋代有个大臣,曾经给宋徽宗上奏说:“深僻溪涧往往有人卒暴死亡者,皆因取鱼之患,愚民采毒药置于水中,鱼食之而死,因得捕之。”
这段话来源于《宋会要辑稿》,说明,在当时有人有毒药捕鱼,甚至致人死亡。后来宋徽宗就下令:以毒药捕鱼者杖一百,因食鱼饮水而杀人者减。
扬子版宋徽宗
宋代经济发达,商业繁荣,为了牟利,造假太多,各行各业都有,食品行业尤甚。周密在《癸辛杂识》中写道:“酒搀灰,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贯水……卖盐杂以灰。”
看着都恶心。
宋代为打击造假,还有“行会”,经营者要登记注册,才能正式营业。为了更好的分辨商家,宋代对士农工商等职业人的服饰都有规定。
清明上河图局部
《东京梦华录》记载:“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
看得出来,之所以让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自己的服饰,目的就是方便“认得是何色目”,如果有人造假,就算买家不认识你,但也能认出来衣服,这样事后就方便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