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的首级

无心镜 2024-08-24 10:24:02

明朝自建国之始,直到灭亡,边患一直相伴,故而明朝长期在边境布有近百万大军。而为了鼓励军士杀敌,明朝给出了一系列的嘉奖方案,而其中最重要的考核标准就是“割级”,也就是获取敌人的首级。

因为各类敌人战斗力不等,且对明朝的威胁不同,不同敌人首级的嘉奖标准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成化十四年(1478年),朝廷以法令的形式申明升赏功次:

甘肃、宁夏、陕西、延绥、偏头关、大同、宣府、山海关一带虏贼,一人擒斩一名颗升一级,至三名颗升三级。二人共擒斩一名颗,为首升一级,至三名颗升三级。

辽东女直,一人擒斩二名颗,升一级,至六名颗升三级。

陕西、甘肃、四川、贵州、湖广、两广番贼苗蛮,一人擒斩三名颗,升一级,至九名颗,升三级。

内地反贼,一人擒斩六名颗,升一级,至十八名颗升三级。

——茅元仪:《武备志》卷75,《四库禁毁书丛刊》子部第24册,第76—77页。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成化年间,女真的威胁并不是最大,所以在等级上还要次于甘肃、宁夏等地的嘉奖。

当然,有些军士不愿意升职,只想要钱,也是可以的,嘉靖时期,南倭北虏搅得大明朝不得安宁,故而在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规定:

凡军民临阵擒斩有名贼一人者,升授三级,不愿升赏银一百五十两;获真倭从贼一人及阵亡者,升授一级,不愿升赏银五十两;获汉人胁从贼一人,升授署一级,不愿升赏银二十两。

——《明世宗实录》卷433,嘉靖三十五年三月丙子

由于倭寇肆掠,就在同年,朝廷又加大了对剿灭倭寇的嘉奖力度,凡是斩杀倭寇一级者,拟升职一级,不愿升职者,赏银100两。

100两对一名普通军士来讲,是一大笔钱,大致相当于8年的军饷。

如此高的嘉奖,让很多军士在斩杀敌人之后,宁愿拿钱,也不愿升职,这让朝廷也不堪重负,嘉靖四十年(1561)十月户部就上奏说:

各边军功升赏原有定格,后议不愿升者赏银五十两,人始多辞升受赏。夫爵人以官,随时可行,赏人以财,有限难继,今后各镇军功宜照旧拟升,若重赏之典,但偶一为之,即于本镇贮库银两处给,不得滥请。

——《明世宗实录》卷502,嘉靖四十年十月辛西条

户部的意思很清楚,升职就给了一个职位而已,赏银则是要给真金白银的,所以除了那些需要重赏的可以支付银两以外,其他的一律都以升职来嘉奖。

户部的这道奏疏很快得到了嘉靖帝的批准,但根本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因为外患如此严重的情况之下,需要增加对军士的嘉奖,想要降低嘉奖则是根本行不通的。

而军士在战场上想要获得一个敌军首级是非常困难的,就以蒙古来讲,其以骑兵为主,明军即使杀死一名蒙古士兵,蒙古可以用马匹把尸体运走,而不给明军割首的机会。而且战场瞬息万变,割首还会影响明军的作战能力。正德年间时任江西副使的胡世宁就评论说:

两军格斗,手眼瞬息,不得差池,何暇割级。其获级者或杀已降,或杀良民,或偶得单行之贼、被掠逃出之人,非真功也。

——张廷玉:《明史》卷92

针对以敌军首级论军功出现的弊端,兵部也在想办法,嘉靖二十二年正月,兵部上疏,建议设置“冲锋破敌一科”遇敌主动先行出击可以获得,但这样的办法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实施,因为弄虚作假的空间太大了,战后也无法统计。

所以以割首为核心的嘉奖制度得到一直延续。

割首嘉奖制度里面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弄虚作假,其中就有杀良冒功,谎报军功等等现象。

天顺二年(1458):

李文官军擒斩达贼三十余人,而报功者三千余人,杨能官军擒斩二十余人,而报功者一千五百余人。

——《明英宗实录》卷290,天顺二年夏四月庚辰。

谎报战功的情况见过,但像斩杀30名,报3000名的,也属实太过分了。鉴于这类情况层出不穷,所以朝廷加强了核验,往往会派遣御史等官员现场查验。

虚报数字不成了之后,杀良冒功的情况就开始蔓延。比如杀平民,改结发辫以冒充虏首邀功;甚至有在平日预先俘虏敌人老弱,留待战时杀之以献首级。

李成梁是晚明镇守辽东的大将,功勋卓著,但他也存在杀良冒功的情况。万历六年(1578)三月,有鞑靼别部因得罪土蛮,七八百人携带牛羊群东奔,向明朝投降。李成梁部游击陶承喾不问青红皂白,命令军队冲杀,斩首170级,收掠牛羊群。李成梁得知之后,不但隐瞒实情,反而上奏称取得了“长定堡大捷”。万历皇帝为此胜还告谢郊庙,大行赏赉,李成梁被加荫为世袭指挥佥事。但这件事很快就被戳破,因为敌人如果是来进攻,怎么可能带着大量的牛羊随行。

以首论功的制度,还存在着一个大的问题,就是边疆将士挑起事端,加重边疆紧张的局势。将士为了获取敌人首级,不敢攻击敌人主力,却往往采取攻击敌人老弱妇孺的情况,这又加深了双方矛盾,敌人又率大军前来报复,这是明朝边疆战事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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