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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泰安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食糖、饼干、酒类、饮料等16大类食品共计43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421批次,不合格9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泰安市岱岳区下港镇上港村乡林恒果蔬超市经营销售的姜,六六六(实测值:0.6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六六六,又名六氯环己烷,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广谱杀虫剂,属于剧毒化学品,对昆虫有触杀、熏杀和胃毒作用。由于用途广,制造工艺较简单,50-60年代在全世界广泛生产和应用,六六六曾是我国产量最大的杀虫剂,对于消除蝗灾,防治家林害虫和家庭卫生害虫起过积极作用。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六氯环己烷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有关专家表示,六六六农药毒性强、残留多,对人体健康危害大。
2.泰安市新泰市龙廷镇商业街果小甜干果水果店经营销售的橘子,水胺硫磷 (实测值:0.2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害螨具有触杀、胃毒及内渗作用,还具有很强的杀卵作用,属于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柑桔橘橙等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橘子中检测出水胺硫磷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从而大量使用农药,或没有遵守休药期规定,导致水胺硫磷残留超标。有关专家表示,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主要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长期食用水胺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泰安市新泰市石莱镇商业街飞龙润发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实测值:0.06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嗪,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香蕉中检测出噻虫嗪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明珠路明珠小学西侧(路南)尹承霞包子铺经营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36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在使用后所产生铝残留数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可以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制作过程中使用,但其铝(Al)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本次抽检的油条中检测出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或个人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有关专家表示,铝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5.济宁市味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泰安市岱岳区下港镇上港村天天新超市经营销售的宏吉鸡精调味料(100克/袋),呈味核苷酸二钠(实测值:0.87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10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呈味核苷酸二钠,是一种增味剂(鲜味剂),与谷氨酸钠合用有显著的协同作用,鲜度大增。可直接加入到食品中,起增鲜作用,是方便面调味包、调味品如鸡精、鸡粉和增鲜酱油等的主要呈味成份之一。《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中规定产品中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不小于1.10g/100g。相关资料显示,味核苷酸二钠对人基本没有危害,正常人生活中少量食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食用呈味核苷酸有同样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6.泰安市东平县亿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北关市场卫州商行经营销售的无蔗糖蛋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27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本次抽检的无蔗糖蛋糕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非法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超标的食品,甚至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
7.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阳光舜城小区巴山火锅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652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成多米线馆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12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两批次餐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9.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向阳路路西新泰吾悦广场港牛火锅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本次抽检的三批次餐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大肠菌群的原因,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泰安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督促各县(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相关问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核查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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