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并行规定,从2019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到现在已经五年多了,大的法律法规大家都清楚,除了公务员法以外,还有职务职级并行规定。但这些都是比较原则性的文件,具体如何操作,要落实到县级层面。
但现在要从公开的渠道找到相关的实施办法或是操作程序,实际上难度是比较大的,对于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来说,对于职级晋升的操作办法,多数人还是不知道的。信息的不对称,导致部分人产生了认识上的误差,甚至将职级晋升的难点归罪于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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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干部管理有一条原则,那就是分级管理,比如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等,受到干部管理权限的限制,即使是在同一个单位,干部晋升的审批权限,职级晋升的审批权限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最近在网上看到了江西一个县的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个通知详细介绍了县级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具体操作办法。这份文件其实不简单,除了县委讨论同意以外,还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也就是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能具体实施,估计多数地方的做法,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个程序来处理的。
从这份实施方案来看,总体要求,职位设置,任职比例都是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来执行,重点是具体操作办法。
比如职级的设置,职级职数一般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职数较少或者难以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的职级,由县委及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分级统筹核定和使用。县领导班子与所属部门职级职数分开统筹核定和使用;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职级职数分开统筹核定和使用。也就是说,县直机关的职级职数并不占用乡镇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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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班子职级设置方案由县委提出,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中,二级巡视员职数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核定,经市委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事前备案。
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职数由县委组织部核定,报市委组织部事前备案;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设置方案,由单位党组(党委)提出,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在职务职级并行中,涉及到过去非领导职务的套改问题,这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对于过去的非领导职务,由于这是过去的规定和现在规定的衔接,所以由过去的非领导职务套改职级,不占用职级指标。
套改后的职级,基本上按照领导职务对应的最低职级来套改的。比如调研员套改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改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改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改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改一级科员,办事员套改二级科员。套改工作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对于职级晋升的审批权限,这也和职务晋升差不多。比如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省管干部晋升职级由省委审批;其他成员晋升二级巡视员、一级至三级调研员由市委研究审批;其中晋升二级巡视员职级报省委组织部事前备案。
县管干部晋升职级由县委研究审批,其中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他公务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审批;晋升一级科员职级由县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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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晋升职级以外,只有职级的公务员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比如晋升县处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晋升县处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综上所述,通过江西某县的这份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职级设置的办法,职级晋升方案的审批权限,各个职级任职的审批权限,以及职级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等规定,具有比较强的操作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