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龙寺塔保护规划的意见

聊聊新条 2024-09-26 00:17:24
关于云龙寺塔保护规划的意见办保函〔2016〕1097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云龙寺塔保护规划的请示》(粤文物请〔2015〕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规划文本深度不够,现状评估内容不全面,保护区划和保护措施不当,专项规划编制依据不足,我局暂不同意云龙寺塔保护规划。 二、所报规划应做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梳理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明确文物本体、附属文物及环境要素。同时,加强历史资料整理分析,确定云龙寺塔的历史格局和历史沿革,分析云龙寺塔与云龙寺及周边环境的关系,并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估文物的历史价值和云龙寺塔明代重建史。补充云龙寺塔周边区域的考古勘察资料,明确地下遗存情况。 (二)深化现状评估内容,明确云龙寺塔的保存现状、残损情况、主要病害类型及发展趋势,客观评估2001年云龙寺塔修缮工程实施效果、文物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等。 (三)结合文物的历史环境、周边地形地貌特征和文物保护管理需要,科学确定保护区划。应充分考虑云龙寺塔三面环山的景观格局与地形特征,适当扩大保护范围;建议将环境协调范围纳入建设控制地带,并合理进行建设控制地带分类;细化管理规定,明确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密度等具体控制指标,以及山体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 (四)根据现状评估结论,有针对性地研提文物保护措施,明确保护工程的性质和要求,科学确定工程类型和内容。防雷工程应纳入相应专项规划。 (五)深化和完善环境整治措施和专项规划。 1. 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措施与现状评估结论的对应性,明确云龙寺塔北部山体加固的措施要求、工程范围。同时,应注意保护云龙寺塔的历史环境风貌,避免现代化和城市公园化景观设计。 2. 进一步研究防洪、防涝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3. 展示利用规划应明确展示主题与展示内容,客观分析游客量,合理确定展示服务设施的数量与规模,研提设施选址、外观、样式等控制要求;明确新建游客服务中心的依据和权属。 (六)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文物部门和宗教部门在云龙寺塔保护管理、日常维护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责权,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宗教活动的关系。 (七)加强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八)应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本和图纸内容。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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