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所罗门丨乌托邦——意味着“好地方”和“不存在”

文字有思想 2024-10-19 21:48:34

希腊人有一句谚语:“要过好的生活就必须生活在一个伟大的城邦中。”当然,如何才算一个“伟大的城邦”一直都是备受争议的:纽约还是奥马哈,洛杉矶还是奥斯汀?但希腊人心中当然有这样一种观念:一个人要过好的生活就必须生活在一个好的共同体中——人们互相尊重,服从规则,人丁兴旺,不为犯罪和贫穷问题所困扰,个人幸福的获得无须以牺牲他人为代价。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描写了这样一个共同体中的理想公民,而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则为这样一个共同体的终极目标做出了说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事实上,甚至是康德也在他的绝对命令的最后一个公式中提出,一个人应当总是按照达成一个“目的王国”的方式去行动,这个“目的王国”就是一个理想的共同体。毋庸置疑,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好的生活就预设了在一个好的地方与他人生活在一起,而且我们成为好人的能力至少要部分依赖于那些与我们一起在世界和社会中生活的人们。

然而,尽管我们也许能够设想这样一个社会,其中的每个人都富足而健康,人们互相尊重,各尽所需,没有犯罪,也没有贫困,但我们生活的世界却并非如此。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伟大的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所梦想和描述的完美社会业已被称为乌托邦——它意味着“好地方”和“不存在”。众所周知,人类的生活充满了悲剧与不幸。提供给每个人的东西并不充裕,有时甚至是匮乏;有人出身贫寒,有人生来富贵;有些人出生时就带着生理或心理的疾病,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也会在某个时候身患重疾;同一种族或具有同一信仰的人看不起不同种族或具有不同信仰的人;城市街道上和遍及全国的猖獗的犯罪,并非仅仅是贫穷或需求不足所致。

因此,生活在一个理想社会依然只是个梦想。同时,我们不得不研究如何能在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世界中生活得最好。既然人们出生时的境况相差极大,命运也各不相同,那么社会对此应作何考虑呢?我们应如何处置那些有意触犯法律、故意或不负责任地伤害他人的人呢?我们应如何组织社会?而谁又有权去运作?正如我们追问,我们作为个体应如何生活,现在我们必须问,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应如何生活。当然,这些问题绝不可能完全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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