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威马与吉利的知识产权纠纷案的终审判决书,该案件是由于威马创立之初多名吉利员工跳槽至威马所引起,吉利以威马的部分车型涉及到相关底盘技术进行了起诉,要求赔偿21亿元。
最近终审结果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金额6.4亿元,要求威马停止使用涉及的12个底盘零部件技术。而终审判决的结果宣布,很多人的关注点是这会不会对威马的重整以及后续经营产生什么影响。
去年威马官方发布了一封告知函:虽然当下陷入经营困境,但不会躺平也更不会倒下,创始人也绝不会跑路。紧接着在10月份威马就启动了预重整程序,12月底法院又受理了威马预重整转重整的申请,这也就意味着威马的自救进入到关键步骤。
今年3月,威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结束,最终确定的债权金额低于审计的负债金额,这说明外界对威马重生报以最高的期待值,期望与威马达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结束,威马的重整也就进行到了下一步——投资人遴选阶段。根据相关消息,共有4家意向战略投资人和5家共益债投资人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续将推进战略投资人和共益债投资人的谈判工作。
按照正常流程,威马在今年7月份之前就会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若没按时提交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延期三个月。
要说在重整的关键时期遇到官司的判决没有什么影响,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是鉴于威马智能汽车厂商的属性,这样的一起案件其实对威马的影响并不算特别严重。
一、从判决书内容可以得知,最高法认定的涉及到使用了吉利方底盘技术的威马车型仅EX5、EX6以及E5这三款车型。虽然威马旗下五款车型EX5、EX6、E5、W6以及M7型号电动汽车均基于Ajax底盘平台开发,但是W6和M7已经和EX5、EX6和E5不是同一产品线的车型,并没有使用EX5、EX6和E5相同的底盘技术,里里外外都是采用了威马全新自研的各项技术。例如其中1项涉及的技术是后稳定杆,这是扭力梁后桥件,而M7车型已是是多连杆后桥。
因此,这说明在EX5、EX6和E5之后的威马车型,即使基于Ajax底盘平台开发,但是威马已经通过自研规避了使用与EX5、EX6和E5相同的底盘构件。
二、有关这次的判决,其围绕的焦点在于底盘件。但威马是一家智能新能源汽车厂商,而这12项技术所涉及的都是底盘件,与智能化和新能源特性无关联。并且从判决书可以得知,这12项技术中有11项已经全部修改和规避了,因此不能因为底盘件而否定了威马作为智能化汽车厂商的研发实力。
新能源汽车三大件公认的是电机、电池和电控系统,而威马M7高效能电驱总成效率超过95.3%、在极端温度条件下都能让电芯温度保持在36℃以下的最佳状态,在极寒天气下还拥有自主研发电池包柴油加热系统。
在智能化方面,威马赋予了W6车型搭载了AVP无人自动泊车系统,成为全球首款特定场景L4级无人驾驶车型;威马M7更是全球首搭三颗激光雷达的车型,依托“激光雷达+摄像头+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四颗英伟达NVIDIA Drive Orin芯片”的硬件配置,威马M7具备全场景智能驾驶能力。
可见从W6和M7这两款车型开始威马就已经完全规避了涉及吉利的技术,并且威马手中还有稀缺的造车资质与两座工业4.0汽车工厂,此案判决对威马后续车型的设计、制造、生产、智驾研发等都没有较严重的影响。
而威马也要基于此案,做好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的维护和管理,因为目前市面上的在售车型已经出现了抄袭威马车型设计、创新功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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