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文官与武职的晋升遵循截然不同的标准。就文官而言,其晋升多以资历为重要依据,倘若在职期间取得一定政绩,且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便会进入吏部既定的晋升流程。与之相对,武职官员,涵盖八旗与绿营将官,他们的升迁遵循另一套机制,军功是其中的核心要素,军功大小直接决定其晋升与否。
在封建王朝的官僚体系中,军功的评定与相应的晋升、世职及世爵的授予,均遵循一套严谨细致的制度规范。在此,基于这一关键制度,御史将为各位详尽阐述军功相关事宜。
【先来讲八旗军功】
八旗将官的任用评定体系分为两个层级。对于副都统及以上的高级八旗武职,朝廷采用“部议”机制。具体而言,该机制是指兵部秉承圣上旨意,对相关人员的功绩展开审议,之后呈请皇帝予以特别批准。由于这些高级别武职人员多具备特定出身背景,相较于其他层级,他们在晋升与授爵方面享有更为优渥的机会。
自副都统以下,施行“功牌制度”。所谓功牌,乃是由兵部所颁发的立功凭证,其性质类同于当下军队中的一等功、二等功荣誉证明。
依据《大清会典》记载,功牌具备特定形制。其以紫绫为面,纸张包裹,边缘饰以螭纹。功牌之上,详实书录立功的具体年月,并钤盖兵部大印。此外,功牌依等级划分,尺寸各异:一等功牌长度为二尺八寸,二等功牌长二尺四寸,三等功牌长二尺二寸,四等功牌长二尺,五等功牌则长一尺八寸。
每遇战事告终,兵部即行对官兵战功展开统计。依据战功等级,对立一等功者,授予一等功牌;依此类推,对立五等功者,则颁发五等功牌。
若官兵所建战功难以进行等级评定,一般而言,会统一授予三等功奖章。需指出的是,此类情形在实际中并不多见。
在八旗制度体系下,官兵的品级与爵位存在紧密的对应关联。具体而言,特定品级通常与相应爵位处于对等状态。以一等轻车都尉为例,其往往会被授予三品官职。由此可见,对于八旗将领而言,获取世职与爵位,便意味着同时拥有了与之匹配的官品。
需明确,爵位与世职并非轻易能够获取。朝廷所设制度规定,八旗将士中,唯有持有功牌者,方具备授爵资格。然而,此授爵标准设定颇为严苛。
对于熟知清代异姓爵位体系的研究者而言,当明晰世职与世爵的晋升遵循以“云骑尉”为衡量基准的规则。具体而言,诸如二等轻车都尉若再获封一个云骑尉,便晋升为一等轻车都尉;同理,三等男若获封一个云骑尉,即擢升为二等男,后续晋升皆依此逻辑类推。
同理,对于八旗官兵而言,若凭借军功获授爵位,云骑尉乃是其起始标准。然而,达成云骑尉这一爵位究竟面临何等程度的艰难险阻?
依据清代定制,八旗中官居一二品者,可获一等功牌两枚,二等、三等、四等及五等功牌各一枚,同时,在此基础上,可额外加授云骑尉世职。而官至三品、四品、五品的八旗官员,所获功牌规制为一等功牌三枚,二等、三等、四等及五等功牌亦各为一枚,同样享有加授云骑尉世职的待遇。
依此逻辑递推,官爵品级愈低,获取云骑尉世职所需功牌数量愈多。具体而言,七品以下官员欲得此世职,需持有5枚一等功牌,且二等、三等及其他等级功牌各1枚方可。
显然,朝廷在政策执行与资源分配方面未能秉持公正、平衡的原则,而是对高级武职予以明显倾斜。此情形在绿营体系中亦有呈现,后续将予以阐述。
【再来说说绿营】
绿营与八旗分属截然不同之军事系统,二者于军功议叙规则制定上存在显著差异。
绿营军功评定体系中,副将成为关键的分界点。于副将以上之人员,其军功评定由兵部秉承圣旨展开商议,且最终需经皇帝御批方可确定。
在副将以下的军功评定体系中,施行“功加制度”。然而,此制度下并不会授予任何形式的荣誉凭证。具体而言,荣获一等功者,将被赋予“功加一等”之名,同时其军功将被记录两次;二等功获得者,同样被记为“功加一等”,但军功仅记录一次;至于三等功,虽无“功加”之誉,却会对其军功进行三次记录;四等功者,军功记录次数为两次;五等功获得者,则仅有一次军功记录。
相较于八旗,绿营官兵在世职与世爵的获取方面面临着更为艰巨的挑战。这一现象,与清代奉行的“崇满抑汉”基本国策相契合。
在当时的军事体系中,绿营官兵欲获取云骑尉这一职位,可谓困难重重。其具体规制如下:
依制,于军功晋升体系中,提督获取晋升资格需累计功加十等,即十次一等军功;总兵则需功加十二等;副将所需功加等级为十四等;参将、游击分别需达十六等与十八等;都司、守备分别要求功加二十等与二十二等;至于千总,需累计功加二十四等方可满足晋升条件。
就绿营之体制而言,于中下级武职人员而论,云骑尉世职之获取,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实难企及。即便在提督、总兵这一高级别层面,能够获此世职者,亦属凤毛麟角。
【军功的等级是如何划定的?】
前文已阐述军功分等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需进一步明确何种军功可列为一等功。关于此问题,《兵部则例》中有确切且明晰的规定。
在军事对抗场景下,作战双方形成对峙态势。彼时,敌方处于防御位置,我方负责进攻。为激励士气、表彰英勇作战行为,制定了明确的战功评定规则:率先冲入敌方营地的前三位将士,将荣获一等功;紧随其后的三位,则授予二等功;从第六位至第十位冲入敌营者,可获三等功;而第十一位至第三十位,会依据具体表现,分别被授予四等功与五等功。
其二为攻城。在攻城规则方面,其设定颇为繁杂。就城池等级而言,依据相关规制,分为府城、州城、县城以及卫所城这四类。而军功的评定标准,则需综合考量敌我双方兵力对比,以及攻城行动所面临的实际难度等因素,以此来确定具体的军功等级。
依据相关评定标准,于攻城战事中,成功攻克府城者,可获一等功勋;若顺利拿下州城,则被授予二等功勋;县城的攻克,对应三等功;成功占领卫城,可记四等功;而所城的攻克,评定为五等功。
在军事功勋评定体系中,若面临敌众我寡的态势并成功攻克目标,此情形可授予一等功。若敌军人数占优,但我军在攻城作战时未遭遇极端艰难状况,可获二等功。当敌军人数较少,然而其守军作战能力强劲,我军在此种情况下取胜,可记三等功。若敌军兵力处于劣势,且我军攻克过程未历经显著艰难,则可授予四等功。若敌军不仅人数稀少,且战斗意志薄弱,我军顺利取胜,可记五等功。
上述表述尚显笼统,未精确指向特定对象。以八旗攻城的情形为例,于攻城之际,若有人借助云梯最先登上城墙,在这一行为的奖励规制方面,有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具体而言,最先登城的前六人,会被授予不同等级的勋位。其中,第一人将获授一等轻车都尉;随后依次授予二等轻车都尉、三等轻车都尉、骑都尉兼一云骑尉、骑都尉以及云骑尉。
在攻城行动方面,绿营与八旗所获待遇存在显著差异。于战事中,若八旗兵率先登城,前六名皆授予一等功;若不幸以身殉职或致残,兵部会依据相关规定另行评定功绩,一般可获云骑尉之衔。相较之下,绿营在这方面的待遇则远不及八旗。
在军事活动范畴内,除却常规的对阵交锋与攻城略地,水战及招降纳叛等行动,亦为重要战事形式。凡于各类战事进程中展现卓越表现者,皆依规予以军功授奖。因篇幅所限,在此不再赘述。若有深入探究之需求,可通过留言方式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