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南京公布10批不合格食品,含红豆、泥鳅、猪肝、花生米

聚集食安全 2024-05-12 06:59:25

欢迎点赞、关注、转发。人人参与食安,共同抵制问题食品、非法食品,集体表达健康餐桌、健康生活的呼声;让差、假食品成为“过街老鼠”,让不健康食品无处遁形!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饼干、糕点、酒类、饮料等18大类食品共计73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720批次、不合格10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文昌东街乐秀汇食品店经营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实测值:0.8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生姜中检测出噻虫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便民河路五福大道石埠湾保障房南片区综合一号苏鲜农贸市场祺恒粮油干货店经营销售的红豆,铅(以Pb计,实测值:0.48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铅(以Pb计),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以Pb计)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红豆中检测出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铅元素,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设备、容器中的铅迁移带入。有关专家表示,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随食物进入人体,可能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

3.南京市雨花台区春晓农贸市场皖润鲜肉经营部销售的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实测值:2.5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五氯酚酸钠,为一种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动物肌肉食品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所有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猪肝中检测出违禁物质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了防止病害,超范围非法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能抑制人体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4.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湾路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六合区龙湾路分公司在美团(网店名称:美团谊品生鲜超市龙湾店)上经营销售的土鸡蛋,氟苯尼考(实测值:31.0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蛋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本次抽检的土鸡蛋中检测出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药物带入到禽蛋中。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氟苯尼考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5.南京市秦淮区八宝前街尚书巷菜场鑫素雅蔬菜销售中心在京东到家(网店名称:共和生鲜尚书巷菜场店)上经营销售的大泥鳅(鲜活),恩诺沙星(实测值:132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本次抽检的大泥鳅(鲜活)中检测出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6.南京市建邺区月安街月安生活广场徐爱勤食用农产品经营部在饿了么(网店名称:优品生鲜坤晨新安菜市场店)上经营销售的花生米(生),黄曲霉毒素B₁(实测值:49.7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μ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其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油)、玉米(油)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μg/kg。本次抽检的生花生米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也或者是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有关专家表示,黄曲霉毒素(AFT)是主要由黄曲霉寄生曲霉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1993年黄曲霉毒素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1类致癌物,是一种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黄曲霉毒素的危害性在于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在天然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毒素B1最为多见,其毒性和致癌性也最强。因此,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

7.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南路壹品坊私房菜馆经营销售的腌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58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制品》(GB 19300-2014)中规定,腌制肉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本次抽检的腌腊肉中检测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对原料质量控制把关不严、生产中长期反复使用植物油导致油新鲜度不够或是加工、贮存、运输等条件不当有关。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油脂氧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8.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大桥北路江畔明珠广场铭文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75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餐具-筷子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9.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宝塔北路南京一馨壹亿板鸭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谈守梅鸭翅(200g/袋 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实测值:6.2×10³,1.3 × 10²,3.6×10⁷,2.1 ×10⁵,2.9×10⁶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⁴,M=10⁵CFU/g);

10.河南省焦作弘亿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南京市溧水区朝云电子商务商行在阿里巴巴批发网上经营销售的酸辣粉(宽粉),菌落总数(实测值:5.4×10³,1.0×10²,2.4×10⁷,3.7×10⁵,1.3×10⁶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⁴,M=10⁵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烘烤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CFU/g。本次抽检的谈守梅鸭翅、酸辣粉中检测出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还可能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秦淮区、六合区、江宁区、雨花台区、建邺区、栖霞区、溧水区、江北新区、高淳区等各级监管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销毁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核查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0 阅读:2

聚集食安全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