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弘治年间,读书人蔡应荣中了进士,年仅19岁。当时,他出任了陕西河州县的知县。他廉洁能干,断案公正,表现出了非凡的才华。
一天晚上,蔡知县在衙门里办公,突然一阵风吹灭了桌上的蜡烛。等他再点亮蜡烛时,发现自己的帽子不见了。他以为是下面的人故意捉弄,询问身边的人都说没有这回事。于是他下令所有在衙门里的人,三天之内必须找到帽子的下落,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第二天,一个叫魏忠的公差出北门去抓犯人,走了两里路,看见路边的梨树下有一个帽子。他心想:“这难道是蔡爷的吗?”就捡起来拿回去报告,果然是蔡知县的帽子。
蔡知县问他在哪里捡到的,就让魏忠带路,亲自坐轿去看。他命人把梨树下挖开,发现有一具尸体,头上有一刀伤。蔡知县知道这是被人谋杀的,就下令查明梨树两边的地是谁家的。很快就抓来了梨树左边的地主陶大和邹七,右边的地主梅茂和梅芳四个人。
蔡知县审问他们:“你们怎么会把死人埋在梨树下?”陶大等人说:“我们都是老实人,哪敢杀人?而且这是我们自己的地方,天天来往,如果做了亏心事,怎么敢把冤魂埋在自己家门口?”
蔡知县故意把各种刑具摆在堂上,让四个人上夹棍,可是他们都叫冤不肯认罪。蔡知县就让他们找保人出去,限定三天之内要找出杀人的真凶来,否则就要把这四个人打死,一个也不能放过。
当天四个人出去了,到处打听也没有线索,街上邻居都在议论这件事。
当晚,蔡知县暗中叫来了曾启、魏忠等十六个公差,吩咐他们说:“我给你们每个人一面白牌子,明天一早城门一开,你们分别在四个城门外两里路等着,只要有出城的人,都要抓来。限定明天中午前都要送到我面前。”
曾启等人按照命令做了,第二天从四个城门抓来了两百多个出城的人,蔡知县就一个一个地审问。渐渐地天黑了,蔡知县就命令衙门里的皂隶快点儿把这两百多个人分别带几个出去,明天一起送来,一定要严加审问。
原来,在下午的时候,蔡知县已经提前告诉各个皂隶说:“等会儿我让你们带人出去,我不管你们带了多少人,你们都要偷偷地向他们索要银子,假装说如果给你们钱,就私下放了他们。如果有人肯给钱的,就赶紧来跟我报告。”
这时候各个皂隶带人走了,都按照命令去敲诈银子。曾启也带了五个人,其中有一个开店的人叫丘通,他肯出五两银子,求曾启放了他。曾启留他吃晚饭,假装答应晚上放他走,就先去跟蔡知县报告。
蔡县官让两个公差在门口等着,等到晚饭后曾启放出丘通,两个公差就抓住他说:“蔡爷正怕你跑了,果然没猜错。”丘通不知道蔡知县怎么知道他要跑,心里已经很害怕了。
夜幕降临,丘通被锁在衙门里,蔡知县坐在堂上等了很久。灯火通明,刑具摆好,四周寂静无声,仿佛是阎王殿一样。丘通越发感到恐惧。蔡知县大声喝道:“你杀了人埋在梨树下,冤魂来告状。我已经查出真相,本来要等明天审问你,你今天晚上怎么想逃跑?快把事情从头说清楚,省得受苦。”
丘通吓得浑身发抖,一时无法隐瞒,只好如实招供说:“上个月初十那天晚上,有一个外地客人带了三十两银子,在我店里住宿。我看他钱多人少,就起了贪心。趁他一个人的时候,就杀了他。半夜把他埋在路边的梨树下。那些银子我还没敢用呢,埋在房间的床脚下,这是真的。”
蔡知县让公差押着丘通去取银子,在床脚下挖开,果然取出三十两银子。既有口供又有赃物,就可以定罪了。蔡知县就把银子收进库里。判决丘通谋财害命的罪名。
蔡知县按照流程将案情上报给按察院:“得丘通招商作活,开店营生。前月初十近晚,远客一人独来。见其金多,遂起朵颐之想。……埋死树下,自谓暮夜无知。……吹去乌纱,非是登高落帽;缚来逋客,果是谋人正凶。……杀人者死,速即尔刑。”
巡按照着判决将丘通秋后处斩了。这个案子的评语是:怪风把纱帽吹走,本是冤魂来投案。只是蔡公有明察之才,故意限令梨园边邻采访谋害人家的人。知道那人心亏,一定会远走高飞,又先叫人把出城的人都抓来。这样一来也难分辨了,却又导演了索取贿赂的情节,蔡公的明察真高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