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吵架,妻子离家出走月余未归。丈夫到岳父家要人,说你把她改嫁了;岳父说人没到,你把我女儿杀了。两个人争执不下,岂料妻子却和一个和尚在寺院里做起了戏水鸳鸯。
明朝山西大同宣府,一个叫廖永德的军人,娶了一个叫贺宜娘的女人。有一天,他们吵架了,还打了起来,贺宜娘就跑回了父母家。
途中,贺宜娘遇到了一个叫水月的和尚,他问她要去哪里,贺宜娘就抱怨说:“我倒霉嫁了个暴躁的军人,他无缘无故地打我,我现在要回娘家。”
水月感叹说:“你这么漂亮,怎么嫁给这样的人呢?你应该嫁给有钱的或者有文化的。我虽然是个和尚,但是住在城里的保元寺,那里有很多财物,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会对你好,像对待观音一样。”
贺宜娘说:“我听说保元寺的和尚都很富贵,只是没见过。”水月说:“如果你肯跟我走,今天就可以去看看。这是我三生有幸。”贺宜娘说:“我怕别人知道了,会说我坏话。”
就这样在水月的一番忽悠下,贺宜娘动心了,当晚就决定进入保元寺了。
那天晚上,贺宜娘骑着匹马,穿戴男人的衣服和帽子,悄悄地混进了寺院。水月的房间很干净整洁,他对贺宜娘很殷勤。那一夜他们在床上巫山云雨,就像神女一样,又好像吕洞宾遇到仙姑。
两个人缠绵的日子过得太快,本来说好的几天,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多月。
廖永德料想贺宜娘在娘家住了一段时间,便去岳父贺怀智家去接。这一去不打紧,一问才知道坏事了。
贺怀智说:“你老婆根本没来过我家。”廖永德说:“她前几天跟我吵架跑了,肯定是回你家了。你怎么能骗我!”贺怀智说:“这肯定是你打死她了,把她埋起来了,怕我告你,所以先来找茬。”廖永德说:“上个月她来你家的时候,路上有很多人看见的。肯定是你把她卖给别人了,然后诬赖我打死她。”
两个人吵来吵去,也没有见到人,最后只好向官府求助。贺怀智去了状子,说廖永德杀妻灭尸;廖永德也去告状,说贺怀智逐婿嫁女。
两边争执不下,审案的李通判一脸懵逼,便着贺怀智的邻居丘仙和廖永德的邻居伍保来问。
丘仙说:“我跟贺怀智是好朋友,他女儿从来没回过家,哪有嫁别人的事?”伍保说:“我住在廖永德旁边。他们夫妻吵架是真的,贺宜娘往贺家走,路上有很多人看见,只是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走的。”
除了伍保之外,其他目击者都不敢出头。李通判思考了一番,便敲定案情了:这明显是廖永德打死了人,还想嫁祸给给别人。说完,就命令打他三十下,问他怎么赔偿,廖永德挨打受不了,只好承认。
到了第二年,福建的余经历,被派到北方去办事,他专门帮助冤屈的人,清正廉洁,大家都叫他余青天。廖永德写了一封信,让人去告诉他。
余经历也是个明白人。他分析道,妇人和丈夫吵架,跑回娘家。一个说已经走了,一个说还没到。肯定是路上被人拐走了,再审问也没用。余经历让手下的王宝、谢仁等人专门去找。
说完了这头,我们再说那水月和尚。水月把贺宜娘带回来后,心里非常高兴;贺宜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他们甜甜蜜蜜,如胶似漆。
虽然这一切做得极为隐蔽,但还是被水月的好朋友凌秀知道了。凌秀来找水月,看到镜台上有化妆品、油膏之类的东西,层层追问之下,便得知了水月藏人的真相。不过,水月说,所藏之人是个年轻的风尘女子。
水月为了安抚凌秀,请他吃饭喝酒,把凌秀灌得醉醺醺的。当晚,凌秀回到街上,碰到了自己的妻舅江采,又被拉进酒店坐下来喝酒。
凌秀是个爱八卦、口无遮拦的人,把水月和尚和妇人的事说了出来。事有凑巧,这话刚好被办差的谢仁听到。
谢仁当即把附近风月场所的女子一个个查过去,发现没有女子被接到外面去过。后来,谢仁又派人到保元寺打听消息,也没看到她的影子。原来,水月和尚因为被凌秀发现了,就在房间里搬了一个大柜子,把贺宜娘藏在柜子里,小心翼翼地保护着。
谢仁心有不甘,就找了一个小偷郭尾来,说水月和尚有很多金银财宝,晚上都拿出来看。你有办法溜进他的房间去,先看看藏在哪里。”
郭尾听说有银子,非常高兴,当晚就翻墙入户,暗中窥伺。只见,屋内哪有什么财宝,只有个水月和尚拿着钥匙打开柜子,把一个年轻的妇人拉出来,抱着相互玩弄。
谢仁听了暗自高兴,料到房中女子定是贺宜娘无疑。接下来的事就比较简单了。谢仁回报余经历,余经历派人到寺中拿人。
所拿之人经过贺怀智、廖永德辨认,正是那消失了一个多月的贺宜娘。最后,余经历作出了如下判决:
“水月和尚没有出家之心,只想谋求情欲,碰到美女就把她绑架走了。寺院不是你玩弄女人的地方,柜子也不是你藏佛像的地方。你沉迷于欲望之中,无法升入佛国之天;你迷恋于爱情之河,必定堕入地狱之地。两年之内,让你还俗回家。贺宜娘私奔,和和尚偷情,弄脏了佛像的头,破坏了佛门的清净。应该把她卖给妓院,给女人一个警示。贺怀智诬告杀妻,廖永德诬告娶妻。虽然是诬告,也有原因。都是因为失去了妻子、女儿,伤害了老父亲、女婿的感情。轻轻地惩罚一下,让他们不要再造谣。”
参考文献:《廉明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