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故事丨冀中区河间县公安局抗日斗争史略(上)

义和江涛 2024-08-06 17:07:26

前言

河间县地处华北平原冀中的中心地带,东邻青、沧二县,西连肃宁、高阳,南与献县毗连,北与任邱、大城接壤。历史上河间有八百单八村之说,但据1928年河间地图标记,有村名的是612个村庄和城内12个街(乡)。全县总面积为1481平方公里,抗日战争初期人口约375000人。在抗日战争期间,为了适应对敌斗争的形势,1939年4月,把子牙河以东123个村庄划归新建的建国县。1940年8月把北部的七、八、九区207个村庄划归新建的任何县,河间县的版图缩小了近一半。

河间县在历史上就是附近诸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战略要地。公元前三世纪初,西汉始置河间郡。北魏孝文帝太和11年(公元487年)始置瀛州。以后、唐朝多次废郡称州、复郡废州。宋徽宗大观2年(公元1108年),始置河间府。此后,金、元、明、清各朝都沿用府(路)的建制。民国以后,废府存县。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又曾在河间设专员公署。自古河间在军事上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有“历来用兵之国,天下必争之地”的号称。从春秋战国、汉、晋、隋、唐、宋、元、明、清至中华民国,都把河间做为军事基地和主要战场。

中华民国时期,无论从军事上,还是从政治上,对河间统治都很严密。1937年“七七”事变前,二十九军一三二师驻守河间。早在民国初,河间就有了国民党组织。到“七七”事变前,全县有国民党员700余人。县城设县党部,下辖5个区党部,13个区分部。河间城在经济、文化上较为发达,有面粉公司1座,商号、饭馆、旅店200余家。省银行在河间设有支行。省立三中设在城东南角,另有县办简师1所。东街有个教会医院。

抗日战争时期,河间始终处于对敌斗争的前沿地带。

抗战初期,为了开辟河间抗日根据地,并为向子牙河以东及大清河以北挺进创造条件,孟庆山同志奉保属省委的指示,率河北游击军于1938年初进驻河间,英勇阻击敌寇。

1938年4月,日寇第一次侵占河间城,河北游击军及高顺成部,乘敌立足未稳之机,一举收复河间城。

1939年1月,日寇第二次占领河间城后,山本联队驻守河间,我党为了巩固冀中及河间抗日根据地,贺龙同志率一二〇师主力进抵河间,4月举行了有名的齐会战斗,一举歼灭日寇700余人,打击了日寇的嚣张气焰。

日寇为了长期掠夺、奴役河间人民。于1939年2月相继组建伪县政府、新民会,保安队和警务局。凡敌伪设立据点的地方,都很快建立起新民会组织。

1940年,河间县伪保安队发展到4个中队300余人,到1942年扩充到4个大队,13个中队,1000余人,分驻全县各据点。1940年伪警务局发展到百余人,县警务局下辖城内、东八里庄、柳洼、沙河桥、三十里铺5个分局和1个警察队。1942年警务局改称警察总所,扩充到400余人,总所设警务系、司法系、保安系、特务系、警察队,下辖城内、东八里庄、柳洼、沙河桥、景和、束城、留各庄、北位、小店、三十里铺10个分所和丁家坊、西九吉、留古寺、东大汉、西沙河、米各庄、北良、二十里铺8个分驻所,以及李涧河、李胡村、东文庄、康屯、张村、西里埋、化家务、老北生、李召庄、大王桥、南八里铺、十里铺、龙华店、郭家屯、南冬、北中原、台头、大史、北司徒、后榆杭、申鲁、韩村、南召、南蔡24个派出所。

1942年,国民党河间县党部原书记长曹筱江从天津秘来河间,指示伪河间县联保主任陈中月,恢复河间国民党组织,由陈中月任书记长。在伪军警、新民会头目中,发展了一批国民党员,有些老牌国民党员,被召来恢复了组织活动。日寇除了在军事上不断对我进行“清剿”“扫荡”外,还利用伪警、特务对我方进行侦察破坏,采取打进来拉出去的手段,瓦解我抗日组织。特别是到1942年蒋、敌、伪合流,三管齐下,大肆对我方进行破坏活动。

为了打击敌特,发展抗日力量,我组织锄奸团,于1939年初至1940年春严厉打击了敌特的破坏活动,惩处了一批叛徒、特务、内奸;但也发生了一些打击不准,执行锄奸政策过“左”的问题。1940年秋末成立公安局后,在县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较好地贯彻了“打击首恶、争取胁从、感化无知”的锄奸政策,加强了敌伪军工作和情报工作,紧密配合武装斗争,机动、灵活地打击敌人,这对于打开河间县的抗日局面,巩固发展抗目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

一、河间县公安局的创建和变迁

(一)创建过程

1940年春,敌伪集中优势兵力对河间进行连续的“清剿”和“扫荡”。汉奸特务及亲日反共势力的活动十分猖獗,河间县锄奸团涣散瓦解,党政机关和各武装力量遭受严重损失。“白洋淀会议”之后,抗日工作虽有恢复,形势也有好转,但还没有改变我处于劣势的被动地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敌斗争,巩固和扩大抗日根据地,必须加强锄奸保卫工作,并对锄奸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恰在此时,冀中区党委决定成立各县公安局,冀中区公安局委派董光同志任河间县公安局长。董光于10月底来到河间,便立即着手组建公安局。

河间县委对公安局的组建非常重视,县委书记郭庭芝亲自召集部分区委书记在双塔村开会,决定从本县选拔一批优秀党员干部输送给公安局。在此决定之后,刘抗难、郭松庭、马秉成、白俊武、刘志强等同志先后从其它单位和基层调入了公安局。

冀中区公安局和八地委也极为重视河间公安局干部的充实和加强,先后从冀中公安局和饶阳等县将刘光、王敏、路光、范宗海、王连富、王子经等同志选调到河间公安局,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到1942年2月,河间县公安局(包括区治安员)发展到61人,是公安局人员最多的时期。在这时,机构虽不健全,人员尚有缺额,但由于全体人员斗志昂扬,工作积极,基本上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这时干部的任职和人员情况是:董光任局长;刘光任秘书;王敏任社会股长;刘志强任社会股员;刘抗难任情报股长;白俊武任司法股员;路光任文书兼收发;王玉泉任管理员;郭松庭任警卫队长,王连富任副队长;警卫队员有28人;在社会股领导下,设有便衣警察5人,他们是范宗海、王士俊、邓俊德、孙耀恒、张书文;除此外,还设有军事侦察员3人(冯英杰、王全起、尹鸿州);局长警卫员1人(李梦周);交通员2人(杨建新、赵书堂);上士1人(张淑琴);炊事员2人。这时期的区治安员共有9人:一区杨敏,二区张学海、孙耀如,三区边永谦,四区马秉成、马铁,五区郑图,六区王xx,八区冯xx。

公安局成立之后,注意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力求给锄奸保卫工作建立一个好的组织基础。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在设有区治安员的区,凡是建有党支部的村,都设有村治安员和锄奸团。村治安员和锄奸团长都是选择优秀党员担任。一部分仅有少数党员尚未建立支部的村,建立了秘密的情报联络员。一、二、三、四区由于党的组织基础较好,大部分村庄的治安锄奸组织比较健全,活动经常,工作开展得好。在建立基层组织的过程中,各区区委都很关心和支持。如四区区委书记李一,他同治安人员走遍各村,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选定人员,保证了基层组织的纯洁和坚强。

(二)机构沿革和人员变迁

从1942年5月1日开始,日寇对冀中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地区进行了拉网式的合围和扫荡,冀中主力部队被迫转至外线作战。

敌伪为了加强对河间的统治,从8月开始,大量地增设据点,加修公路,对我进行严密的清剿,党政机关和县区武装部队被迫转入半地下活动,使我处于十分恶劣的斗争环境。

为使组织形式适应这一新的斗争形势,在党中央实行“精兵简政”和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精神指导下,以力求精干便于隐蔽为目的,根据上级指示,于1942年冬对公安局的机构实行改革,将公安局改为公安科。改科后一切工作接受和服从县委领导,改变以往垂直式以上级公安部门领导为主的领导关系,在缩编之前,1942年2月22日,县公安局在一区遭敌人合围的突围战斗中,死伤24人,当年夏季,孙耀恒同志被敌包围牺牲于辛河口村;郑图、杨敏、张书文被敌生俘。这样,缩编前总人数已由61人减至33人,这次缩编人员还要继续减少,由33人减至19人,对原有33人的安置和处理是:多数留用任职,其余人员,有的(如刘志强)回村隐蔽,秘密进行情报侦察工作;有的则打入敌伪内部,从事情报侦察和敌伪军工作。

公安科的编制极为精干,撤销各股和看守班,设科长(1)、科员(3)、特务队员10余人。改为公安科后,由董光任科长,路光、王敏、刘抗难任科员。科员的分工是:路光负责内勤工作,主要进行情报的整理和侦察调查对象的登记,刘抗难仍负责河间县城方面的情报侦察及敌伪军工作;王敏分管社会侦察调查。马秉成任特务队长,范宗海任特务队副队长,特务队员有王子经、邓俊德、李梦周等共10人。为了对付敌人频繁的清剿和追捕,深入开展锄奸工作和情报工作,公安于部实行高度分散,路光带少数人,常驻双塔、宁庄、南马滩等村,坚持机关工作;刘抗难、马秉成、王敏各带一、二人活动于三、四、八区开展情报侦察工作和锄奸工作。

1942年冬和翌年上半年,环境极其残酷,抗日军民的处境十分困难,但由于适时地转变斗争方式和组织形式,实行一系列的正确政策,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到1942年下半年,斗争环境即开始好转。为了进一步开展锄奸保卫工作和情报工作,加强对敌斗争,1943年下半年开始,又逐步吸收一批新生力量到公安机关中来,这一时期共吸收15名同志,用举办训练班的方法传授公安工作的基本知识,以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了收容和看押犯人,开展审讯工作,组建了看守班,约十余人左右,由孙连盈同志任班长。

到1945年上半年公安干战人员的总数即由原来的19人增至39人,1944年7月,董光调晋察冀边区党校学习,由甄峰代理科长。1945年春节后,甄峰回分区工作,由韩培甫任副科长。在此时期,科内干部的工作分工是:赵俊才分管内勤工作;刘志强分管司法审讯工作;刘抗难仍继续分管县城方向的情报侦察工作;特务队由路光任队长,范宗海任副队长。特务队员由于调出、被捕等原因有所减少,经过补充仍保持十人左右。

至1945年初,各区治安员基本配齐,共有8人。一区江水;二区张学海,三区苑惠民;四区王汝、赵焕文;六区李忠;八区王寿岩、陈志禄。1945年8月,在抗日战争取得彻底胜利之时,公安科又奉命恢复为河间安局,任命何子立为局长,由于全体公安干部去地委参加整风学习,何未能到任工作,直至1945年10月,历史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解放战争时期,又任命局长和股长,完成了公安局的恢复和组建。

二、河间县公安局在对敌斗争中取得的主要成绩

河间县公安局从成立到日本投降的5年中,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河间县委的指示,根据当时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开展了锄奸反特斗争和对敌伪的情报侦察及争取瓦解工作,并在这两个方面收到明显的成绩和效果。

(一)深入开展锄奸工作,打击亲日反动势力,震慑敌人,为巩固扩大抗日根据地创造条件。

1940年7至10月间,在我反击敌人,重新打开河间抗日局面的斗争中,就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锄奸工作。对投敌变节分子、忠心侍敌分子以及各种亲日反动顽固势力进行了坚决镇压。由于干部、群众深受汉奸、特务之害,有强烈的复仇心理,再加对锄奸反特工作没有专门机关管理,因而在锄奸工作中,曾出现乱捕乱杀的“左”的倾向。

公安局成立后,加强了锄奸工作的统一领导,收回区一级和各级组织的杀人权。规定,杀人须经县批准,由公安局统一执行。

公安局根据上级提出的“打击首恶,争取胁从,感化无知”的锄奸方针,严格掌握政策。对罪大恶极的投敌变节分子、内奸、亲日通敌分子以及忠心侍敌的铁杆汉奸、特务进行坚决地镇压。同时,注意发挥政策的威力,采取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对凡是愿意改恶从善的胁从分子给予宽大处理,用感化教育的方法,分化瓦解敌人,扩大抗日队伍。

从公安局成立到1942年8月,我公安局先后镇压罪大恶极、忠心侍敌的首恶分子有120余人,有一批胁从分子经教育释放。为了正确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公安干部深入各村开展社会调查,在弄清各种阶级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基础上,以奸、特嫌疑分子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调查、侦察工作,把贯彻锄奸工作方针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1)清除内奸,严惩叛徒。

革命队伍中的不坚定分子和异己分子,经不起残酷环境的严峻考验。一遇挫折,他们有的公开投敌,有的暗中与敌勾结,对抗日斗争危害很大。在1940年前后,先后发生因叛徒出卖与敌伪勾结,使抗日干部被围、被捕和被害事件多起。为此,公安局把清除内奸、惩处叛徒做为重要问题来抓。

1941年,八区有个“游击小组”伏击敌人时缴获了七、八支枪,对上隐瞒不报。县里发现后进行追查,“游击小组”的人说是某中心村长不让报,县公安局即将这个中心村长拘捕审查。八区区长姜平不仅不协助公安局审查这个案件,反而表现十分不安。

在审讯中,那个中心村长供出区长姜平让他把这些枪支隐藏起来,留作发展第二武装。根据县委决定,将姜平逮捕,送交八分区公安部门审查。经审查,姜平是隐藏在我干部队伍中的内奸。他明为我们的区长,暗地里却接受了国民党的委任和经费,安图等待时机,发展建立国民党武装力量,并且和日伪也有勾结。分区公安部门将姜平押送回河间县公安局,依法处决,清除了我干部队伍中的一大隐患。

1940年春,日寇集重兵对河间清剿扫荡时,二区区委书记马驰等二人住在宋家村潘庆余家里。敌人进村后,潘庆余、刘书祥将马驰等二人骗入山芋窖内,然后将窖口的通气孔堵死,使马驰等二人在窖内窒息而死。

刘书祥是国民党员,潘庆余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是村里的办公人员,这二人亲日反共,于抗战初期混入我村政权,对我进行破坏活动。八区(原二区)区委敌工干事李彬,同伪军大队长郭月庭有勾结,并与潘、刘结为盟兄弟。结盟后,潘、刘将暗害马驰等人的经过告诉了李,李知情不报,对潘、刘残害我革命干部的罪恶隐瞒包庇,于1942年秋,我先将李彬逮捕审讯,李供出了潘、刘杀害马驰等人的真相,我遂将潘、刘逮捕。经审讯,潘、刘交待了残害马驰等工人的详细经过,经查证后,县公安局报请县委批准。将内奸、叛徒李彬同潘庆余、刘书祥一起枪决。这既清除了内奸分子,也严惩了杀害我革命干部的罪大恶极分子。

(2)惩处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汉奸头目。

二十里铺伪军中队长杨宝珍,西刘庄人,原是县锄奸团副团长,1940年投敌叛变,被任命为三十里铺伪军小队长,投敌后他经常率领伪军偷袭和包围村庄,杀害抗日干部和群众,抢劫财物,死心塌地地效忠日寇,被群众恨之入骨。不打击这个忠心侍敌、罪大恶极的汉奸头目,就不能争取伪军的大多数。为此,公安局决定除掉杨宝珍。经过较长时间的待机和周密布置,终于在一次伏击战中将杨宝珍活捉。

1942年旧历九月初九,三区农会主任杨云卿(西刘庄人)奉命去平大路西领取边币,路过本村在家隐蔽时被伪军抓走,不几日被敌杀害。在审讯杨宝珍时,查清了杨云卿的被害是杨宝珍之父杨玉科和地主分子杨春峰、杨春舫等策划,由杨玉科向杨宝珍告的密。杨宝珍还供出在伪军政人员中,有一个国民党特务组织,总头目是伪河间县政府秘书陈中月,杨承认本人也是国民党员。我将杨宝珍处决。之后,又逮捕了杨玉科、杨春峰、杨春舫,将杨玉科、杨春峰处以死刑,判处杨春舫15年徒刑。

(3)镇压亲日反共汪派国民党中的首恶分子,争取教育改过自新分子。

原县教育科督学韩庆传,是河间城里人,老国民党员,曾任国民党河间县党部宣传都长,抗战后被吸收到抗日政府教育科工作。他的女婿阎嘉克在阎家村当教员。后来,韩庆传投靠了汪派国民党。韩,阎串通一气,在冢耳村、留古寺一带发展汪派国民党组织。阎嘉克公开在阎家村小学进行诋毁共产党、反对抗日的反革命宣传,搜集我游击队和抗日干部的活动情报。韩庆传经常出入河间县城里,送情报,接受任务。该村锄奸小组将他们的活动情况及时向四区治安员马秉成等同志做了汇报。

1941年秋,公安局将韩、阎一伙逮捕,经过审讯定案后,在四区召开两万多人参加的公审大会。胁从分子在大会上坦白揭发。最后将韩庆传、阎嘉克就地枪决,胁从分子全部释放。彻底摧毁了留古寺一带的汪派特务组织。后来事实证明,被释放的胁从分子阎维源等人,确实改过自新,积极参加抗日活动。

修罗、张庄是日寇的“爱护村”,封建势力把持着村政权,公开与日伪勾结,拒不向我交粮纳税,这两个村,我抗日干部长期不能进去,有时进去,也被赶出来。为了开展两村工作,1941年初,县大队包围两村,公安局抓出伪村长、伪办公人员十几人,除对个别人进行惩处外,其余经教育全部放回。此后,这两个村被争取过来,伪政权变为两面政权,表面上应付敌人,暗地里向抗日政府交粮、纳税、支持抗日。

1942年初,公安局逮捕了河间县三青团负责人曹xx。在押期间,对他进行了耐心地教育和帮助。曹表示改过自新,跟共产党一起抗日。即将释放时,正赶上敌人合围公安局。突围时,在对其失去控制的混乱情况下,曹不逃跑,不投敌。当将被敌人抓到时,曹xx毅然跳井自杀,宁死不当俘虏。

(4)摧毁反动帮会组织和敌伪政治组织。

青红帮,是破坏性很强烈的反动帮会组织。1940年前后,河间城北青红帮的头目是王兆碧、王俊臣,他们不少弟子在保安队当伪军。如果王兆碧等人为我所用,对开展敌伪军工作和情报工作是很有利的。公安局曾对王兆碧进行了一段争取工作。王兆碧不但不为抗日工作,反而处处与抗日民主政权作对,破坏抗日工作。此时,日寇也争取王兆碧,打算在河间设立安青同义会,由王兆碧统领。

为此,公安局于1941年春,将王兆碧逮捕杀掉,镇压了王兆碧,威慑了青红帮组织,二头目王俊臣顺从地被掌握起来。他利用伪军中那些弟子的关系,搜集情报,掩护干部,为抗日斗争做了不少工作。

新民会是日寇操纵的反动政治组织,组织新民会的政治目的是在中国网罗亲日势力,进行奴化教育,为其长期占领并统治中国服务。柳洼是日伪控制较严的一个中心据点,该据点早在1939年就设有伪新民会办事处,主任是张月如,指导员是王汝才。

为进一步开展对敌斗争,公安局决定摧毁柳洼新民会。1940年底,首先做争取新民会指导员王汝才的工作。王汝才当时才16岁,思想比较单纯,易于接受教育。通过关系把王汝才争取出来,经教育,脱离了新民会。王经常以现身说法,宣传党的锄奸政策,教育犯罪分子走坦白自新之路。王以后在公安局表现很好,入了党,当了干部。

1941年初,又开始争取新民会主任张月如。公安局首先对张月如的妹妹进行了一个时期的教育,要求她协助公安局把张月如争取到人民一边来。张月如经过妹妹的劝说,表示愿意为抗日工作,以后也陆续送出一些有价值的情报。但张恐家人受牵连,不敢公开脱离新民会,也不敢和公安人员见面。

1941年秋,公安局长董光决定强行争取张月如,限四区治安员马秉成三天以内把张月如送交公安局。马秉成找敌人认为可靠的南中原村伪联络员陈汝汉去柳洼叫出张月如。经公安局教育把他放回,张月如胆小怕事,未敢回据点便逃到天津,躲藏起来。这样,新民会两个头目,一个被争取一个被挤走。此后,敌人再也不敢使用当地人办理新民会的事务了。

1942年初,敌人又从城里派了一个新民会主任孟宪波(芦台人),新民会又活动起来。公安局决定对孟宪波等人进行逮捕教育,坚决摧毁这一组织。

马秉成、王子经等同志,通过内线关系伪军刘占先,详细了解据点内情况。后在四区小队配合下,于夜间深入据点逮捕孟宪波等人。在四区小队的掩护下,于1942年初秋的一个夜晚,公安局特务队和区小队手枪班由马秉成、王子经、范宗海等同志率领,直插伪军政人员住处,未发一枪,即俘虏伪军政人员,二十余人,缴获一批武器、弹药和物资。经警告和教育,除将新民会主任孟宪波、情报主任朱玉麟、翻译官赵玉函带走外,其余当场释放。孟、朱、赵三人,经教育后,也予释放。释放后,敌人不敢让他们留在地。都陆续调往它地。至此,柳洼新民会被彻底摧毁。

(5)瓦解反动会道门。

日寇在对抗日军民进行军事“扫荡”的同时,辅以政治瓦解,除建立伪保甲组织外,还利用人民群众中的封建迷信思想,扶植落后会道门,借以在精神上奴役麻痹中国人民。

一贯道在当时是影响较大、思想上较反动的一个会道门。1942年前后,在河间城里、老庄子、林家湾、小赵庄、涧河、刘庄、米各庄……等村先后设坛,欺骗群众,鼓动入道,散布“参加一贯道可以免除大灾大难”、“死后可以升天”、“日本人来了不用跑”、“日本人也受一贯道约束”、等等谬论。日伪还以军事行动相配合,对没有一贯道的村庄进行袭扰,道首便借此鼓吹入道可以免灾的邪说。一时间入道成风,设坛日增,对人民抗日斗争的情绪有一定的影响。

为瓦解这一组织公安局派赵庄治安员赵xx,以入会为名打入一贯道内部,摸清了一贯道组织的信仰及活动时间、地点等。而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瓦解工作。在群众中揭露一贯道封建、落后和破坏抗日的反动本质,用日寇烧、杀、抢、掠的事实教育群众,使群众认识到,要想消灾灭祸必须把日本鬼子赶出中国。对道首则采取教育与警告相结合的方法,促其改过。

一次,赵庄点传师正在点传,公安局范宗海突然出现在道场,当场对道会成员进行宣传教育,并警告坛主和点传师,如继续进行反动迷信活动,按汉奸论处。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和对道首的警告,一贯道成立时间不长,便相继瓦解。

(6)打击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

在集中力量进行抗日斗争的情况下,社会上一些地痞、流氓、趁机作乱,扰乱社会治安。抗日政府号召群众坚壁清野,敌人来了躲避疏散,那些地痞流氓乘群众疏散躲避之机,在村中偷公粮和群众坚避起来的粮食和物资。他们这些行为扰乱人心,破坏抗日工作,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对于这些坏人,也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镇压、处罚和教育。公安局先后将偷盗公粮、奸淫妇女,破坏抗日工作的杨大兰(南马滩人)、田起(南马滩人)、李xx(贾庄人)等坏人处决,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严惩这些不法分子,对保障战时社会治安,和从政治上、经济上孤立敌人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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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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