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品牌“魔呀”托管加盟被指有套路投资人索退款五年无果

陈勇评论 2022-04-18 22:48:26

托管加盟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新兴业态,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得到投资人的资金支持,投资人也可以通过公司的专业化经营获取回报。但是,其中的法律漏洞和运营盲区也是十分明显的。投资人缺乏专业的监督渠道,任由经营公司行使解释权就是其弊端之一。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除了主食以外,人们开始追求高品质的零食享受。各种品牌的零食店铺遍布大街小巷、商超社区。正因为市场需求旺盛,一些投资人将目光聚焦到了零食产业,喻小林就是其中的一位。

2017年8月,喻小林和长沙购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魔呀”店铺的托管加盟协议。

零食品牌“魔呀”是长沙购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购享公司)于2009年创立。该公司自称是一家集连锁门店、电商、外卖于一体的全渠道新零售企业,从一家淘宝店创建品牌,至今会员数40万+,开设近160家连锁门店。

按照购享公司的设计,一共有特许加盟、托管经营、区域加盟三种经营模式。作为没有零食行业经营经验的喻小林选择了最为省心的第二种,也就是托管加盟的经营模式。

所谓托管加盟,就是投资人只管出资,店铺选择、租赁、职员聘用培训、货品管理等其他事务均由购享公司全权负责,公司每日将店铺的营业收入存入投资人账户,并每月将经营情况报告给投资人的一种经营模式。投资人按照每月销售额的5.7%向购享公司支付托管费用。

2017年8月28日,购享公司和喻小林签订合作协议,购享公司单方(未和喻小林协商)确定租赁长沙市岳麓区玉兰路91号未来城小区3栋101号作为“魔呀”零食的店铺。租赁期限为6年。

该协议第五条款第4款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万元品牌使用费,店铺开业之日起为期三年返还总额为贰万元”、第6款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品牌保证金五万元及履约保证金五万元,本协议在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况下,该保证金予以退还。”第10条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店铺面积大小进行铺货。甲方承诺收取乙方十五万元货品押金,多余部分由甲方解决,本协议终止时,甲方收回全部店铺存货,退还乙方十五万元货品押金。”

协议签订后,喻小林向购享公司支付了45万元的托管费,后续又制作广告招牌、购买电器等花费16万多元,投资额度达到了61万元左右。2017年11月,购享公司托管经营的“魔呀”零食旗舰店营业。

但是,营业以后,购享公司每月向喻小林通报的经营状况是亏损,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半年左右。2018年4月,喻小林召集购享公司对接人、开发经理凌某、法人代表石振毅碰面,口头发出了闭店止损、终止合作协议的指令。购享公司开发经理凌某和法人代表石振毅当场亦表示同意。

尽管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终止合作协议,但时任购享公司具体经办人的凌某近日当面向《陈勇评论》认可了该事实,在《陈勇评论》进一步向购享公司法人代表石振毅进行求证时,石振毅对于该事实亦未否认。

合作协议第五条第13款约定:“本协议终止的,甲方应予协议终止之日起的次月的3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财务结算,并于闭店次月开始的第3个月底向乙方退还结算款。”

根据喻小林反映,双方的口头终止协议达成后,自己就因为中风住了院。期间,购享公司法人代表石振毅还前往医院看望。可是,等到喻小林康复出院之后,购享公司给喻小林的答复是,该店铺的投资款已经全部亏损完毕,公司垫付的二十几万也亏完了。

喻小林投资的“魔呀”零食旗舰店

原来的“魔呀”零食旗舰店现在变成了理发店

对于购享公司的答复,喻小林完全不能接受。仅仅只一年多的时间,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61万血汗钱就这样被勾线公司倒腾得一分钱不剩,喻小林感到非常气愤。自己明明在2018年4月份就已经要求闭店止损,这样还能退还一部分投资款。但是购享公司一直经营到2018年11月底才解除和房东的门面租赁合同。

喻小林认为购享公司已经违背了自己作为投资人的指令,构成违约。购享公司需要退还2018年4月份以后的投资款,亏损应该由购享公司自己承担。

在由购享公司出具的财务明细账中,《陈勇评论》的确发现了相关的证据:2018年5月31日,购享公司支付房租69000元;9月27日,分两笔再支付房租69000元;同日,支付门面转让费50000元。这一系列的支付行为并未告知喻小林。

喻小林认为,自己是投资人,是老板,在向购享公司发出明确指令之后,购享公司却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执行,反而故意隐瞒,偷偷摸摸地对外支付费用,这是完全不能容忍的欺骗行为。而购享公司法人代表石振毅和房东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在租赁期间,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乙方承担一个月的押金为违约罚金。”双方约定的一个月押金为23000元。

因此,仅此房租及转让费一项,购享公司就支付了188000元。

同时,喻小林认为,自己根据协议支付的品牌使用费三万元、品牌保证金五万元、履约保证金五万元、十五万元货品押金按照约定,在协议终止时就应该全部退还。

但是,这笔28万元的保证金也全部作为投资款,按照购享公司的说法全部亏完了而无法退还,这显然就是赤裸裸的违约、玩套路的行为。

所以,按照2018年4月份,喻小林发出闭店止损、终止合作协议的口头指令之后,购享公司一共造成的投资损失有468000元。合作终止之后,喻小林五年来多次和购享公司进行交涉,要求核算、退还品牌保证金、货品押金等相关费用,但均未得到回应。

《陈勇评论》向购享公司法人代表石振毅求证时,他没有正面回应喻小林要求闭店止损的时间点问题,也没有回应应该退还给喻小林468000元品牌使用费、保证金、货品押金等非投资款项的具体质疑,只是认为是喻小林先行欠了投资款,他违约的同时又要按照合同有利于自己的约定去履行,明显是双标,不公平。

通过财务核算,截止到2018年10月末,购享公司亏损额度是四万九千多元钱。这笔亏损,喻小林还应该作为投资款支付给公司。石振毅还说,如果通过诉讼,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喻小林对此表示,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喻小林反映,正是“魔呀”零食的这种托管经营模式存在问题,才导致“魔呀”在市场上生存得越来越艰难。目前,“魔呀”零食店已经缩减为三十几家了,而石振毅又注册了一家新公司,推出了“宝赞”特卖仓。

而这个“宝赞”特卖仓商品都是从各个渠道收购即将到期的食品,以低价售卖。目前,长沙市已经有了9家公司的直营店,而该公司仍然采取和“魔呀”零食相同的托管加盟的方式吸引投资人。

为了核实情况,《陈勇评论》前往“宝赞”特卖仓长沙中南大学店、中海国际店、林科大店、雨花亭店进行了查看。发现商品价格的确比市场正常价格要低很多。以某品牌的牛奶为例,市场价69.9元,特卖价为39.9元。接近保质期。根据调查,《陈勇评论》发现“宝赞”特卖场中的商品还差一个月到期的商品也非常多,所以才有如此低价。

喻小林也借助《陈勇评论》发出提醒,该公司换了一个马甲,以“宝赞”为品牌在发展托管加盟商,投资人需要仔细辨别这种合作模式的风险。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低价商品时,一定要仔细辨别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陈勇评论》认为,商业合作讲求诚信原则。尤其是托管经营的合作模式,在投资人完全不参与任何经营的情况下,完全依靠经营公司的商业道德自律。

在托管经营持续亏损的状态下,投资人喻小林明确发出闭店止损的指令,购享公司应该依照协议约定立即无条件停止经营,防止经营损失扩大,通过结算之后,把应该退还给投资人的保证金等费用尽快退还。

但是,购享公司面对投资人喻小林的明确指令,却置若罔闻,不但不及时闭店止损,在可以终止门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反而不取得喻小林的同意,继续支付房租和转让费,继续开店经营,这是明确无误的、滥用投资人信任的违约行为。

而在涉及到多项非投资款项目,合同终止时,依约应该退还的保证金也没有退还,而是被购享公司列为投资款“亏损”了,这是购享公司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标的的资金挪用行为,购享公司理应将有关保证金退还给投资人。

业内人士分析,购享公司之所以违约操作的动机很明确,一是可以继续销售库存商品,二是可以继续取得每个月销售额5.7%的利润。而所有的货品、人力、水电、房租等经营成本都由投资人承担了。

业内人士说,购享公司设计的托管经营的模式,在盈利的状况下,对双方都有利,而在亏损的状况下,所有的成本都由投资人承担,公司却可以稳赚不赔,这套机制不是公司和投资人双赢的设计,而是公司单赢的设计。

托管加盟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新兴业态,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得到投资人的资金支持,投资人也可以通过公司的专业化经营获取回报。但是,其中的法律漏洞和运营盲区也是十分明显的。投资人缺乏专业的监督渠道,任由经营公司行使解释权就是其弊端之一。

希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购享公司此类托管加盟经营的合法性审查和日常监督,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陈勇评论》对此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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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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