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春节时,吉林舒兰的田某因为一头猪的命运,被卷入了一场法律漩涡。他将自家猪宰杀出售,却遭受了严重的处罚。本文将深入剖析此案,探讨其中的种种细节与教训。
一、农民田某的艰难决定
2020年1月31日,吉林舒兰的田某面临一个棘手的决定:一头已受惊吓的猪,因为摔断了腿,已无法生存。在他犹豫再三后,田某下定决心将这头猪宰杀,将所得的猪肉拉到了当地农贸市场。
然而,这一决定引发了连锁反应,也成了田某一生中的转折点。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没收了田某剩余的猪肉,更是对其开出了高达10万元的罚单。
二、一审、二审:审判的冷酷与公正?
田某的不服从心态推动着他将市场监管部门告上了法院,希望能够改变这个结果。然而,一审法院的判决却并未如他所愿,法官认定田某的行为涉嫌违法,罚款成为了必然结果。
在二审阶段,田某试图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自己,但法院却以他未在一审时提交证明为由,驳回了他的上诉。一审、二审法院的决定成为了田某前行的重负。
三、舆论哗然:是公正还是偏颇?
田某案一经曝光,引发了公众热议。大多数人纷纷为田某感到不平,认为10万元的罚款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实在难以承受。更有人认为,在农村屠宰自家养的猪出售的情况非常普遍,为何田某会成为特例?
社会舆论的呼声如潮水般一边倒,要求对此案进行再审。在这种压力下,田某毅然向省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四、再审:法律之外的人性光辉
再审的进行并不顺利,但在公众的支持下,田某最终得到了他期待已久的结果。高院的裁决认定,田某的行为虽然违法,但程度较轻,且并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损害。因此,对其10万元的罚款做出了撤销决定。
田某为此感到欣慰,公众也对此判决表示了认同。经过两年的奋斗,他最终免去了10万元的罚款,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次幸运的转机。
五、反思:法律的公正需要人性的关怀
田某案的经历让我们不禁反思:在执法过程中,除了法律的公正,我们是否也需要考虑到人性的因素?对于农民这一特殊群体,我们是否给予了足够的法律知识教育?
有法可依固然重要,但在执法时应该更多地体察人性,以教育和引导为出发点,而非单纯以罚款为目的。这也许是我们可以从田某案中得到的重要教训。
结语:
田某案是一次法律与人性的交锋,也是一次公正与温情的抉择。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公正得到了维护,人性的光辉也得以闪耀。或许,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多地将人性融入其中,让公正之外也能有光辉的存在。
核酸检测造假才罚多少
为何一审不公正?有多少底层能熬到二审多审的
原判的法官应该下岗
都为资本服务谁为百姓服务,服务百姓没好处服务资本有搞头
应该追究一审二审的法官责任
尽管更正了错误,但是有谁为这两年买单?
自己养的猪都不让农民卖?愤懑无语了
公不公正看你有多大的能量,这是普遍的。法有偏颇,执法人更是各种心态。法若公正了,执法者有错就罚,那公正的机率会高些。
我看肉摊的注水肉为什么没罚10万,
卖核污染食品的公司才罚一万!
审判张张嘴,翻案跑断腿
建议政府对国内执法部门,要人性化执法,老百姓本来就不容易,可不罚的尽量不罚!对严重损害人们身心健康的,损害国家利益的,一定严惩!
一个罚款,把一个稳定的家庭,罚破产啦,真牛
不重罚你行吗?如果大家都私自屠宰,又怎么保护资本的利益?
公正廉明为什么到了高院才能体现啊!
一件无害的事情啊?两年,两年才盼来这个结果!这帮法官就那么心安理得?
农村人种养不吃激素不下化肥农药的东西,只要是吃了不生病的东西就是好东西,怎么就不能卖?如果是要种企业一证证齐全那农民都饿死了,
屠宰场出来的注水肉盖个印保证吃不死人,农民自己宰杀的猪鸡狗鸭因为没盖印不许卖,因为怕买的人中毒。[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关键是现在很多地方都不让养了
进口日本海产品的罚了多少?这是什么鬼
万整的塌利斑!
应该把杀鸡杀鸭连杀蝇子都要罚款判刑
跟那些谈公正,到时候你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我觉得法院应该宣布中国人都不能吃肉,吃草最好了
以前家里杀猪过年,留点自己吃,拿些卖钱抵债,天径地义!现在违法了!很严重哦!
个人屠宰,可以个人食用,公开市场出售就应该处罚。罚10万肯定过了。
老百姓咋就这么难呢???
温州那个可是打了官司也罚了。
一审判错了,不意思意思处罚一下吗?!?!
道德,民俗,与法规相桲的时侯,法律必须改,
每一次都是公众的关注和舆论的指责才能改变不公正的判决,那么明知不合理,法律和法官就不能改变吗?为什么鼠头鸭脖不罚款?为什么股市违规顶格处罚才60万?为什么张核子核酸造假才罚几万?为什么农民卖个农药超标的菜要罚5万?卖头猪要罚10万?
原审法官脑子和这被杀的猪没区别!
去管一管制贩假货的吧,别乱咬好人了。
小农经济标准化、规模化、集团化,实质上是抹杀农村自然经济,增加农民生活成本和生存压力。应该正确的保护、引导农民最后的经济生活,而不应该是靠一系列漂亮的概念抹杀丶挤压。
本来私自杀猪去卖就是违法行为啊,猪肉一定要检验合格才能上市的,不然万一是病猪肉把人吃坏了怎么办?
这是法官在换救某些人的命,你以为人命值几个钱?十万元足可死几个人了!反而一些公司恶劣违法却只罚万儿八千!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社会已经发展到农民有点希望都这不准那不准了
农村自喂自养牲畜,自己宰杀吃的肉,吃也吃不完,卖也卖不得,卖被重罚,哪个国家有这个规定,明的是坑农害农,农民经手的包括吃喝拉撒都要经过农管,层层剥皮榨油。
高院判决跟人性光辉和温情没有半毛钱关系,即使高院也不会承认这些因素。从法律本身来讲,罪刑相适应是基本原则。高院的判决体现了这一被下级法院忽略的审判原则,也为今后的判决提供了判例,有积极的意义。
请问卖核污海鲜罚多少了,一审二审的法官如果没死就出来说几句
没事!我们有城管,我们有交警,我们还有农管……
为什么要再审,才能还社会正义,一审都是饭捅?
公和公有什么?公和私就不一样的天下!正常操作的!
我支持那个什么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把市场监管死。
罚太少了,起码罚五千万![点赞][点赞][点赞]
3次审判需要多长时间 假如每天300块钱.........还有就是才卖了0.6公斤 30块钱[笑着哭][笑着哭]
终于等来了人民法院
法院是依法判决,不是为人?服务的。
好像好随意,看心情有搞一样[笑着哭]
按小编所介绍,中国民苦,
初审刀够锋利[赞]
应当写入教科书,
一审、二审的法官吃的不是粮食。
那个将吃水饺没蘸酱油关了两年的罚了多少。
这个十万罚款是因为啥才判的?
现在网络好,传播速度快,搁以前,猪肉成了别人的免费下酒菜,10万罚款还得乖乖的交!
这个问题说明我们的法律有问题?
为何要罚那么重,是不懂法,还是在践踏法律
我只想知道,沒收的猪肉去哪了?
如果没有舆论压力,再审?想的美哦!![裂开]
逼着你去做
其实他们这种人根本不知道10万元对普通老百姓家庭是什么概念!可能他们太有钱了以至于觉得这是小钱
罚什么都有一半返还给原罚款单位,造成罚款泛滥成灾,动不动就是重罚,可悲!
大家是不是非常高兴三审,是不是很无奈?这是可悲的现象,不要宣传,不要高兴了。
该处罚。就是太重了。机械执法
农户自养的猪(不需要盖章)抢着买,法律不准卖,怎样才能吃到真正的猪肉?
猪哪个杀,难道猪肉会变,真无理
至少要判个敲诈勒索,数额巨大,影响恶劣。
法律是不是公正主要在人心,正之则正,邪之则为害
法律的不完善
自已养的猪自已不能杀违犯的什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何为公正
如果是真的,那么一审法官是蠢才加混蛋了,你不摸摸良知与良心来判案吗?
鄙视这样的法官!鄙视这个社会的不公法规!
反正欺负老实人不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其他的一律看不到就行
一二审法官只是机械冷漠死扳地运用了法律
农村里收土猪肉的多得是
没交保护费
问题比假核酸检测严重
贩售走私进口的核污染地区食品的商家只罚一万至三万!到底谁的危害性更大?法律真的是只为资本服务的吗?
这样的法官应该和猪卷在一起,它们办的是猪事不配做人
应该说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是冲着那十万元去的,至于违不违法他倒不是真的关心,能够有理由罚款那还不往死里罚。
有曝光,才光亮一下。
虽然赢了官司,心里一直堵得慌,一句话对市场监督局不满
原判法官该下课了
不能够自己宰鸡宰猪宰羊,搞西方那一套!
养猪的还不如几个房地产搞诈骗的
高院最终是高院,判决公平公正,人性执法,法为民效
建议管屁用啊!不罚他们有业绩吗!
快去罚日本乱排啊
一审法官有没有追责
这法官,是从那个专业学校毕业的。
一头猪一两千,狮子大开口,
以后杀鸡会犯法吗?
法官没吃到没收的猪肉
在二审阶段,田某试图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自己,但法院却以他未在一审时提交证明为由,驳回了他的上诉。不懂就问:庭审时,证据不能补充?
什么人性,还不是迫于舆论压力
这很舒兰!
充分说明了什么叫法律最终解释权,有罪没罪,我说了算[狗头]
没收的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