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民生!重提住房双轨制,央企能否为保障房建设破局?

桐桐看趣事 2025-02-02 00:54:41

当下,重提住房双轨制,让央企回归保障房建设,已然成为备受关注且极具现实意义的热点话题。这一举措既是对过往住房改革经验的深度反思,也蕴含着对未来住房发展方向的深刻思考。

溯源:住房双轨制的诞生与国际经验借鉴

在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进程里,住房双轨制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1996 - 1998年,原国家体改委、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及中房集团共同组织房改课题组,在众多老领导、大专家的指导下,对中国住房分配体制改革展开深入研究。时任课题组组长的孟晓苏,带领团队历经一年半的艰苦探索,于1998年将精心研究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同年7月,国务院颁布房改文件,正式开启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旨在切实将住房这一基本生活需求归还于居民。

在这场意义重大的房改推进过程中,住房双轨制理念应运而生。通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汽车和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构成新的经济增长引擎,形成新的排浪式消费,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

市场负责提供商品房,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政府则承担起供应廉租房的责任,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权益。这一思路借鉴了全世界先行国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例如日本有16个建房公团作为国有机构,承担了保障房建设的重任;韩国的住宅公社、住宅银行也在保障房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加坡的组屋计划更是影响深远,87%的居民居住在政府提供的组屋中,只要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一套组屋,这些房屋均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部署,由国有企业建设;我国香港地区,从港英时期就开始推动 “居者有其屋” 计划,50%以上的家庭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居屋和公屋里,香港政府专门设立了居屋署、公屋署,拥有2000多名公务员负责相关事务,还有房委会为中等收入阶层提供住房,通过善款建设并实现滚动发展。

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双轨制房屋严格区分,不能随意并轨,例如新加坡的组屋居民如果要转让,只能卖给符合组屋条件的居民,不允许进入商品房市场。这些国际经验为我国的住房双轨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也坚定了我们建立住房双轨制、由国有机构和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决心。

反思:保障体系建设的缺失与困境

尽管住房双轨制在房改方案中有着明确的规划,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在房改初期,我国住房领域主要缺乏的是市场化机制,而当市场化改革启动后,主管部门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保障体系的建设。

有一段时间,主管部门错误地认为,仅依靠开发商的力量,而无需政府过多干预,就能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他们为此想出了两个看似可行的办法:一是推行小户型政策,二是推动开发商降房价。他们天真地以为,将户型缩小,便可凭借商品房解决保障房问题。

他们不断要求开发商降低房价,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让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例如,北京曾努力将一个原本30万元一平米的项目房价降到15万一平米,但即便如此,15万的房价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依然是天文数字。这种做法没有真正从建设保障房的角度出发,而是将住房保障的责任错误地推给了开发商。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在住房供应体系中所占的比例极低,仅为3.2% - 5%。如此小的比例,根本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这也导致了保障房成为我国住房体系中的一块短板。这些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终反映到了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2007年两会期间,代表们发出了强烈的呼声,指出我国当时只有房地产政策,而缺乏真正的住房社会政策。代表们在访问低收入打工仔的住处时,被他们艰苦的居住条件所触动,难过得流下了眼泪。这些意见通过民革中央反映到全国政协,明确提出经济适用房应当由政府负责建设。

从2010年开始,国务院加大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各地积极响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短短5年内,建成了3000多万套保障性住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住房短缺的问题。但由于只注重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套数,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任务,将保障房建设在小县城,虽然套数指标完成了,但大城市的住房短缺问题依然严峻。

同样的资金,在县城能建2000套,在大城市却只能建1000套。这种只提要求、不深入落实的做法,导致了问题的反复出现,也促使中央明确提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强调住房问题关系到民生福祉。在这一过程中,保障性住房究竟应该由谁建设、由谁负责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将这一责任推给了企业和开发商,背离了住房双轨制的初衷。

剖析:房地产央企的发展偏离与回归之路

我国并非没有专门建设保障房的房地产央企。在房改之前,我国住房领域既缺乏保障房,也缺乏商品房,但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存在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原本承担着保障房建设重任的央企,最终却稀里糊涂地被拆散。归并到国资委之后,由于国资委负责人未能充分认识到如何发挥央企的行业引领作用,仅给企业下达了以盈利为目的的任务。中房集团被划转到一个施工单位,仅仅是为了获取其开发许可,曾经的行业巨头如今已在房企100强中不见踪影。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的指导思想,使得房地产国企、央企纷纷将目光投向商品房市场,忽视了自身的公共服务职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国有资本应发挥公益性作用,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强调了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职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一重要指示却被遗忘。央企凭借自身的融资优势和政治优势,在银行的支持下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进入商品房市场,高价拍地,与其他企业争夺土地资源,挤压了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民营企业发展困难。

这些行为后来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反思,国务院国资委的前主任在退休后经过深入研究,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他在公开讲课中通过上海出租车价格稳定和房地产行业房价失控的正反两个例子,深刻阐述了央企和国企的影响力、控制力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性。上海的国有出租车公司通过控制价格,稳定了出租车市场;而房地产行业由于失去了国有企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导致全国房价持续上涨,政府不得不采取行政手段进行调控,进而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这位前主任能够在生前认识到问题并敢于公开讲出来,值得我们尊重。

央企和国企理应按照国家要求,逐步退出竞争性房地产开发领域,全面回归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这不仅是对住房双轨制初衷的回归,也是央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只有让央企回归保障房建设,才能真正实现住房双轨制的平衡发展,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推动我国住房事业朝着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文本来源@孟晓苏的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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