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某法院发布了一个案例。案例中,男子在借到钱的第一时间与自己的妻子办理了假离婚,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男子将他和妻子共同拥有的一套房产给了妻子。然而,这种做法是否能够成功让他逃避债务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2023年,债权人胜诉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位债权人向法院提供了该男子可供执行的线索,即这套房产。然而,法院在一开始执行时发现,这套房产并不在该男子名下,该男子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很多人可能看到这里觉得维权无望了。其实不然,这位债权人做了一件事——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请求撤销该男子在离婚协议中无偿向妻子赠与房产份额的行为,并确认该男子对登记在其妻子名下的两套商品房均享有50%的份额。
那么,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呢?代位析产诉讼是指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在被执行人与他人享有共有财产而不主动析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申请执行人,也就是债权人依法代替被执行人提起的析产诉讼。简单来说,债权人可以代替被执行人分割被执行人应有的财产,并用于偿还债务。比如说夫妻共有的房产,为了逃避债务,被执行人将房产转让给了对方;或者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故意放弃了属于自己的遗产等。
可能会有人问,这种请求法院会答应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男子与其妻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将某一涉案房产无偿赠与给其妻子的行为,并确认该男子对登记在其妻子名下的某一涉案房产享有50%的份额。
通常情况下,很多人以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就可以全权交给法院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可以自己向法院提供线索,也可以根据情况提起其他诉讼,以推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