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铁路局对汉北、新阳、遂里三个机务段进行合并重组,只保留一个铁路局所在地的汉北机务段,其他两个机务段撤销,新阳、遂里两个机务段的一些机关科室人员及有关车间职工也从异地调到汉北段工作。
原新阳机务段主管后勤工作的闫副段长也随着调整人员来到江汉机务段,还继续主管全段的后勤工作。
闫副段长一到任,就遇到了一个棘手问题。原来,铁路局早在四年前就在汉北地区建设了一批职工福利房,并已经着手分房工作。因为铁路布局调整,这一工作就搁置了。这一次单位合并调整到位后,铁路局下发文件,一次性给汉北机务段分配了236套住房,除120套指定分配给机车乘务员以外,剩余116套在全段范围内分配。并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分房工作。
汉北段拿到路局分配的236套房源后,在制定福利房分配方案时,段领导出现了激烈的争论。
一些原汉北段的领导提出,这一批职工福利房是在站段合并以前就建好,并准备分配的。只是由于站段调整才搁置下来。所以,这一批住房应该在原汉北机务段干部、职工名单中分配,新合并进来的原新阳、遂里机务段的干部、职工不能参加这批房源分配。
还有段领导提出,这批房源在铁路局所在地的省城,应该按照户籍所在地来分配。职工的户籍在哪里,就应该在哪里要房。所以,户籍在外地的,就不能参与此次分房。
最要命的是,段分房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一些段领导的要求,连夜把起草好的分房文件送到闫副段长那里审阅。
闫副段长拿起文件看着看着就激动起来,气愤地把文件摔在桌子上。
第二天一上班,他拿着笔记本、机务段分房文件草稿,还有他专门找到的其他站段分房文件,去找段长和党委书记,一是汇报自己对制定分房政策的想法;二是请求召开段党委会,讨论制定符合全段干部、职工利益的分房文件;三是对段分房办公室进行调整,把新阳、遂里两个机务段合并过来的分房专职人员调整到分房办公室。
在随后的几次段领导会议上,闫副段长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说,铁路局分配的236套房源,是在三个机务段合并以后,按照新段人员比例分配的房源,也就是说是合并后全段干部职工共同享受的福利,所以不能限定只分配给原汉北机务段干部、职工。分房的首要条件要以工作地确定,不能按户籍地排除。户籍在外地的干部职工,他们有权选择是在工作地还是在户籍地要房,段上不能进行硬性切割。他还列出其他站段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就采取了全段一盘棋思路的分房原则。
因为是三段合一,原新阳、遂里两个机务段领导占比40%,属于弱势。在前两次的分房会议上,几个外来领导考虑是初来乍到,在会上没有发表意见。后来,大家看到闫副段长据理力争在维护异地职工的分房权益,也都纷纷发言,表达自己的看法,支持闫副段长。
但是,几位本地的段领导,包括段工会主席,还是坚持以户籍地分配这批福利房,主要理由就是这批房源在合段以前就建好了,路局已经开始着手分配了,只是由于布局调整才暂时搁置。他们坚持认为这批住房属于原汉北机务段职工享受,与合并过来的干部、职工没有关系。
实际上,连段长也支持这种意见。段党委书记是合并过来的,为了顾全大局,他没有发表意见。
闫副段长看到这种情况,就说既然段领导层面无法统一意见,建议将机务段的实际情况写成请示报告,上报铁路局。闫副段长说,我已经五十六岁了,再干两年就该退休了,这次分房也许是我最后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了。我必须坚持自己的意见,维护全段职工的正当利益。
由于段领导层面传出的意见分歧,一些在段部工作的异地户籍干部、职工都知道了,他们都为闫副段长的仗义执言表示敬意,并准备联名去铁路局上访。
关于机务段的福利房分配办法,几经周折,最后段长、书记达成了一致意见,还是按照闫副段长的意见:这次福利房分配,凡是在段机关所在地区域工作的干部、职工,不论户籍地在哪里,只要符合分配条件,都可以申请要房。
在这次分房中,闫副段长作为主抓后勤工作的段领导,他完全有资格申请要房。但他明确表态:我不在汉北要房,退休就回新阳老家住。
汉北机务段按照新制定的福利房分配制度,很多参加工作几十年、户籍在异地的干部、职工有资格参与要房,不少人最终如愿以偿。
好几位分到房子的异地户籍职工、干部,为了感谢闫副段长为他们争取到的福利待遇,有的要给他送大红包,有的邀请他去豪华酒店坐一坐,闫副段长一律谢绝了。
前几年,闫副段长退休了,他又回到异地老家居住。退休以后,他就和单位的老领导、老同事很少联系了,专注看报、种花、陪父母。
上周,闫副段长九十多岁的老父亲不幸去世,为了不给同事、好友添麻烦,他准备丧事简办,明确说只通知自家的亲戚来灵堂吊唁。
谁知这一消息很快在异地干部、职工中传开了,大家都
三五成群、不约而同地来到吊唁厅,向闫副段长表示慰问。特别是过去那些受过闫副段长照顾的职工,得到消息后专程请假赶回来参加老父亲的丧事。
他们说,闫副段长在位时给我们办了很多好事,不收礼,不吃请,今天我们终于有一个报答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