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南,地处湘江之西北的湘中丘陵山区,衡阳市区之北侧,北、东、南三面被衡山县环绕,西面与衡阳县界牌镇毗邻。南岳衡山为中华五岳名山之一,主峰祝融峰在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境内,七十二峰,群峰逶迤,其势如飞。素以“五岳独秀”、“文明奥区”“祭祀灵山”、“宗教圣地”、“中华寿岳”著称于世。现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提名地。

历史沿革
“南岳”一词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古属楚地,原名潭州,据《湖广通志》记载:隋文帝诏定衡山为南岳,亦称岳市。三国后地方行政一直隶属衡山县,并随衡山县异动。
晋惠帝永熙元年(290),衡阳县更名衡山县,南岳属之。此后,唐属衡州,宋属潭州,明、清复属衡州,隶属均随衡山县异动。民国6年(1917),在境内地方行政仍隶属衡山县的同时,湖南省大林区署设衡岳小林区经理局于南岳,为近代省辖事务性管理机构之始。7年改南岳林垦局,11年改衡岳森林局,先后隶属省实业司、建设厅。民国19年始设南岳管理局,隶属省民政、建设二厅。但地方行政仍隶属衡山县。22年,增设隶省农林委员会之第二林务局。26年,增设直隶省府之垦殖委员会,均与管理局并存。27年,垦委会、管理局合并为林垦局,隶省民政、建设二厅。32年,改管理局,隶属不变,并增设建设委员会,直接隶属省府。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设立南岳特别区,隶属省民政厅,为县级行政建制,1952年7月17日撤销,所辖行政区域划归衡山县。另设南岳管理局管理风景名胜,仍隶属省民政厅领导。1960年4月,湖南省南岳管理局改为兼具地方行政职能的县级机构,归衡阳地区领导。1963年5月20日,撤销南岳管理局,设南岳县,1966年2月撤,辖区仍归衡山县。

1982年恢复省属的南岳管理局。1984年5月22日,经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县级南岳区,将衡山县所属的南岳镇、南岳乡和望峰乡的红旗、龙凤、青水3个村,东湖乡的杉湾、岳林、莲塘、石山4个村,马迹乡的拜殿、龙潭、观音3个村析出为南岳区的行政区域,由南岳区重新划定4乡1镇。1987年南岳乡与南岳镇合并。1990年5月,南岳区被批准为革命老区。1998年7月,成立祝融街道办事处。2015年11月实行合村并乡,原岳林乡、拜殿乡、龙凤乡合并为寿岳乡。2024年末,为衡阳市南岳区、湖南省南岳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行政区划
明洪武十一年(1378),今南岳区境内(以下简称境内)一部分属衡山县崇岳乡,一部分属紫盖乡。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境内前山部分大部分属衡山县海字,小部分属于字,后山部分分属于字和宗字。
民国时期,省属南岳管理局的管辖范围为南岳市(街市)及其附近,以及祝融峰以南,广济寺以西,方广寺、藏经殿以东地区。但即使在这一范围内,管理局一般也不干预具体的地方行政事务。这一时期境内的行政隶属关系是:
民国21年,境内前山部分属衡山县第一区,后山部分属第二区。
民国25年,境内前山部分分属南岳镇、沙泉乡;后山部分分属东湖乡、石峰乡。
民国35年冬至38年9月,境内前山部分属南岳镇,后山部分分属新东乡、岭泉乡。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前山部分属衡山县第六区,后山部分属第七区。
1951年2月,在原管理局基础上成立南岳特别区,初辖5乡1镇,同年12月又从后山增划入11乡(村),辖区总面积达300平方公里。境内全属之。

1952年7月,撤特别区,其辖区仍划归衡山县,境内前山部分属南岳区(次年改称第一区),后山部分分属第二区(沙泉)和第四区(贯底)。
1955年12月,南岳镇建为县属镇。翌年6月,撤区并乡,境内前山部分属南岳镇、南岳乡及国营衡山林场(即南岳林场前身),后山部分属大峰乡、马迹乡、东湖乡。
1958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化。境内前山部分属衡山县南岳公社,后山部分分属沙泉公社和东湖公社。

1960年3月,南岳镇从南岳公社析出,成立南岳镇公社。同年4月,南岳管理局改为县级行政机构,辖南岳公社和南岳镇公社。境内前山部分全属之。1961年3月,南岳公社被分解为南岳、师古、祝融、店门4个公社。11月,管理局辖区又增划入衡山县白果区所属的10个公社,总面积达550平方公里。于是,境内的后山部分也随着马迹、东湖、望峰3个公社的划入而隶属南岳管理局管辖。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1966年2月南岳县建置撤销时止。
1966年2月至1984年8月,境内前山部分一直隶属衡山县南岳公社和南岳镇,后山部分一直分属衡山县马迹公社、东湖公社和望峰公社(1984年2月,公社改为乡)。

1984年9月16~17日,中共衡阳市委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在南岳召开会议,将衡山县所属的南岳乡、南岳镇和望峰乡的红旗、水口、龙凤3个村,东湖乡的杉湾、岳林、莲塘、石山4个村,马迹乡的拜殿、龙潭、观音3个村正式由衡山县移交给南岳区。南岳区旋设立龙凤乡、岳林乡、拜殿乡,重新划定南岳乡。1987年1月,南岳乡、南岳镇合并为南岳镇。
1998年7月,成立祝融街道,形成三乡一镇一街道格局。

2004年,南岳区辖1个街道、1个镇、3个乡。祝融街道辖白云、岳庙、祝圣、独秀、迎宾、衡岳6个居委会。南岳镇辖万福、红星、延寿、白龙、金月、岳东、水濂、新村、烧田、光明、荆田、兴隆、谭家桥、双田、黄竹、红光、枫木桥、樟树桥、紫峰、泗塘20个村委会。岳林乡辖岳林、莲塘、杉湾、石山4个村委会。龙凤乡辖龙凤、水口、红旗3个村委会。拜殿乡辖龙潭、观音、拜殿3个村委会。

2010年,南岳区辖3乡1镇1街道办事处,27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
2015年乡镇区划调整合乡并村后,2016年南岳区辖1乡1镇1街道(即寿岳乡、南岳镇、祝融街道办事处),18个建制村,296个村民小组;7个社区居委会,101个居民小组。1.寿岳乡辖龙凤村、红旗村、岳林村、龙池村、船山村共5个建制村,总面积52.48平方千米。(龙凤村由原龙凤村、水口村成建制合并设立,辖14个村民小组,村委会设原水口村;岳林村由原岳林村、杉湾村成建制合并设立,辖16个村民小组,村委会设原杉湾村;龙池村由原莲塘村、石山村成建制合并设立,辖15个村民小组,村委会设原莲塘村;船山村由原龙潭村、拜殿村、观音村合并设立,辖30个村民小组,村委会设原龙潭村。)
2.南岳镇辖延寿村、水濂村、红星村、荆田村、双田村、新村村、烧田村、谭家桥村、光明村、黄竹村、枫木桥村、紫峰村、樟树桥村等13个建制村,万福、金月、岳东等3个社区,总面积120.1平方千米,镇政府驻地设万福路207号。(延寿村由原延寿村、南山村成建制合并设立,辖17个村民小组,村委会设原延寿村;水濂村由原水濂村、泗塘村成建制合并设立,辖26个村民小组,村委会设原水濂村;金月社区由原金月社区、兴隆村成建制合并设立,辖2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居委会设金月社区坪上组;岳东社区由原岳东社区、红光村成建制合并设立,辖25个居民小组,居委会设原岳东社区。其他村、社区原范围、驻地不变。辖区村民小组分别为:红星村17个、荆田村10个、双田村18个、新村村13个、烧田村14个、谭家桥村14个、光明村13个、黄竹村16个、枫木桥村15个、紫峰村16个、樟树桥村23个、万福社区16个。)
3.祝融街道办事处辖祝圣、岳庙、迎宾、衡岳等4个居委会。(祝圣社区由原祝圣社区和独秀社区合并设立,管辖范围为东至鑫盛路、西至祝融路、南至衡山路、北至金沙路;岳庙社区由原岳庙社区和白云社区合并设立,管辖范围为东至祝圣寺围墙,西至祝融路,南至独秀路,北至金沙路;迎宾社区保持原状,管辖范围为东至祝融路,西至方广路,南至衡山路,北至西街;衡岳社区保持原状,管辖范围为东至万寿广场,西至南岳镇金月社区,南至锦绣路、西街和金沙路,北至兴隆水库和岳云中学。)

2021年南岳区辖祝融街道、南岳镇、寿岳乡,共7个社区,18个村,100个(小区)居民小组,285个村民小组。

目前南岳区辖1乡1镇1街道(即寿岳乡、南岳镇、祝融街道办事处),18个建制村,296个村民小组;7个社区居委会,101个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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