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内蒙古呼和浩特,一男子乘坐飞机飞天津,飞机延误40分钟不走,理由是有旅客迟到,要等待。男子怒了:你们不走,我走。航空公司竟说:补偿50元代金券。网友评论亮了!
01 案情回顾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打工人李先生焦急的不得了,飞机怎么还不起飞呀,他急着回去上班呀。现在这年头,找份高薪的好工作,可是不容易。
越着急越出事,飞机愣是延误了40分钟,不走,什么时候走也不一定。
李先生急了,找工作人员询问:“到底怎么回事,飞机怎么还不走?大家伙都赶时间呢。”
工作人员却说:“很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有几个旅客迟到了,还得再等等他们。”
听了这话,李先生恼了:“凭什么要我们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谁为我们的时间买单?”
说完这话,李先生就要求下飞机,直接放话:“你们不走,我走,这飞机我不坐了。但我告诉你这事没完,我要投诉你们,你们得赔我钱。”
工作人员很淡定:“你不能说走就走啊,这是不准终止行程的。不过呢,我们可以给你申请个50元的代金券,算是对你的补偿了,下次乘坐航班就可以用了。”
李先生一听更来气了,50元代金券?看不起谁呢?我花几千块买的机票,就因为我按时来了,准点上飞机,就让我吃亏。
李先生一气之下,把这事发到了网上,想要大家伙给评评理。
网友评论亮了。
有人说:a市总裁,旗下公司是世界命脉,防止小娇妻跑路,一声令下让航空公司停止起飞[旺柴]
有人说:哇塞,第一次听说飞机等人的,以后我也试试。
有人说:那天我也等了好久,一飞机等3个人,最后那三人还不来了。
有人说:这航空公司还知道等迟到的人,服务挺好呀,我上次坐南航,从上海回广东,路上堵车半小时,到机场晚了不到5分钟,飞机已经升空了。
还有人说:50元代金券,笑死我了。
昨天,航空公司给出了回应:那天有13名旅客(含一名婴儿)要乘机,可他们前面乘坐的航班因为天气原因延误了,所以导致中转时间不足,是为了等待他们乘机。
但是大家对此并不买账:里面是有什么大人物吗?
02 法律分析
那么,这个事,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李先生能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吗?
《民法典》第82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本案中,航空公司延迟运输了,就应该及时告知李先生,安排他改乘或者退票。
但是实际上,飞机起飞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天气原因呀,航空管制呀,这些都是不可控力,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顶多是等待的时候,航空公司管饭。
回到本案,航空公司给出的回应,显然不属于不可控力,李先生有权要求赔偿。只是赔偿形式可能不是现金,更多可能是代金券、里程积分等形式,这个就要看航空公司的规定,和李先生的个人意愿了。
03 案件教训
其实,这事儿换谁身上都得觉得憋屈。乘客买机票,不就是图个方便、快捷吗?可结果呢,因为别人的迟到,就耽误了自己的时间。
而且吧,航空公司的服务态度得改改了,不能总拿旅客当软柿子捏。如果一早就给出了更加实质性的补偿,或者是改签、退票,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揪着不放了。
消费者,花了钱,还得看他们的脸色,长此以往谁能受得了。